-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024
- 主题分类:执行合同
- 发布机构:山亭区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1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1月03日
- 标 题:【转载】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山亭产业突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转载】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山亭产业突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山亭产业突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切实增强服务山亭产业突破的使命感
1.充分认识服务山亭产业突破的重要意义。支持山亭产业突破,是市委、市政府着眼全局、通盘考虑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推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要自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支持山亭产业突破工作的重要性,立足职能,在服务保障山亭产业突破上走在前。
2.牢固树立服务保障山亭产业突破的正确理念。深入贯彻山亭产业突破推进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业态、新模式”(以下简称“四新”)产业突破重点方向,树牢“陪着企业一起成长”理念,聚焦企业创立、经营、发展、转型,提供全周期司法保护;树牢“与企业家交朋友”理念,光明磊落加强与企业、企业家沟通交流,切实把准企业发展难点、堵点问题,精准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树牢“顶格”服务理念,在法律框架内,以最顶格的保护、最周全的服务为山亭产业突破保驾护航。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山亭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3.建立“四新”案件高质量办理机制。在山亭区法院设立“四新”案件专业法庭,对相关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认真评估案件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节点可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确保选择最优方式和最佳时间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诉讼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完善重大案件应对机制,对与“四新”产业、企业密切相关的系列诉讼案件、集团诉讼案件、破产清算案件、群体性案件等重大案件,逐案标识、制定方案,中院着重加强审判指导和协调配合工作,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办结。
4.依法服务保障新能源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为全市锂电产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确保14条措施落地落实。加强对重卡领域锂电池应用、纯电动工程机械生产、新能源并网发电等山亭特色、优势新能源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特别是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源头侵权、恶意侵权、规模化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惩罚赔偿力度,激发新能源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与动能。
5.依法服务保障新材料产业发展。依法妥善审执石灰石、花岗岩等矿产资源类案件,妥善处理好矿产资源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开发资源与保护资源、发展经济与修复环境等之间的关系,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互促共赢。密切关注华沃水泥窑、绿色环保循环利用产业园、连银山建材等重点项目建设,主动跟进,适度介入,及时了解法律需求,积极帮助解决法律难题,努力预防和减少影响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
6.依法服务保障新业态产业发展。服务保障文旅产业发展,在山亭区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加挂在“四新”专业法庭),依法妥善化解游客与旅游经营者、游客与游客之间的纠纷,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加强与旅游管理部门的对接合作,强化对具有山亭地方特色的生态山水游、田园乡村游、红色文化游等旅游品牌的司法保护,促进旅游产品企业做大做强。服务保障特色农业发展,依法妥善审执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包、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促进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依法加大对豆制品、干鲜果品、薯类制品、畜禽产品等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品牌等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服务保障生态产业发展,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三审合一”,依法妥善审执空气污染、土壤污染、水资源污染及农村环境侵权案件,监督支持环境执法,依法制裁污染、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运用司法手段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7.依法服务保障新模式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电商产业发展,支持电商协会成立“法律驿站”,加强对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中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分析和研判,特别在防范知识产权侵权、用户信息泄露、职业打假人索赔等风险方面,及时出台应对措施和司法建议,帮助电商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防范化解风险。
三、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精准性
8.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建立司法护企联络员制度,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定期深入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法治体检,不定期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认真倾听企业的意见、建议,及时准确把握司法需求,提出解决建议。
9.精准加强司法指导。编制印发《新办企业规范劳动用工指引》《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与防控指引》等手册,帮助企业优化治理结构,提高防控风险能力。
10.提前化解涉企矛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解纷组织的实质对接,完善程序衔接、效力确认和法律引导等工作机制,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11.加强组织领导。把服务保障山亭产业突破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中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司法服务保障山亭产业突破工作专班,建立起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
12.加强沟通协调。与党委、政府、企业建立常态化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协调机制,每季度与山亭区相关职能部门、重点企业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帮助解决山亭产业突破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司法问题。建立重大事项、敏感案件提示机制,对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发现的 可能影响产业突破发展的苗头性问题进行评估,对重大敏感案事件及时向党委政府通报,制定司法对策,协助做好解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