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199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山亭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2日
- 标 题:【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乡村振兴,教育先行。山东省是目前全国唯一获教育部支持的乡村教育振兴试点省份,2022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促进山亭区乡村教育发展,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起草了《全面推进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68号)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造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
四、主要内容
该方案提出了建设先行区的总体要求,明确了落实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等11项主要任务,为顺利实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全域推进、强化专业支撑、加强督导评价四项工作保障。
五、重要举措
(一)明确总体目标。突出教育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现乡村教育现代化。
(二)确定主要任务。靶向乡村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及问题症结,聚焦乡村教育的短板弱项,在优化完善体制机制、城乡校际间资源共享等方面系统谋划.
(三)强化工作保障。围绕11项工作任务,明确推进措施,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统筹协调。
六、相关问题解释
无
七: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王龙涛 0632-88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