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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271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 发布机构:山亭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8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8月23日
  • 标  题:【实施方案】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实施方案】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政办发〔202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3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山亭建区40周年。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安排,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便民、廉政和勤政为目的,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服务社会、促进发展功能效应。

一、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规范权力信息公开

(一)优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更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服务公开应用场景化。各单位依法主动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及分工等信息,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组织编写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并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优化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决策机关应当健全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优化权力运行结果公开。区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要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本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实施结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紧扣阳光透明政务,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强化各类规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国土规划、城建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同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聚焦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培优育强“6+3”现代产业体系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产业政策、重点项目、创新成果等信息,做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的集中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强化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定并发布区级层面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以及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大“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等监管信息。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探索以企业“点餐”、政府“配餐”的方式,打造政策文件包,依托相关惠企服务平台和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加强政策精准公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国资事务服务中心)

(六)强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做好“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件事”主题式集成服务、“无证明城市”等改革举措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等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七)强化有关项目信息公开。着力抓好省、市、区重点项目公开,围绕立项、审批、招投标、征地、安全监督、开工建设、施工、竣工等全流程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市政建设、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在建项目工程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共享和公开。做好基础设施“七网”、能源“九大工程”等重大项目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大数据中心)

(八)强化执行结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23年山亭区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的任务分工、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和进展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做好接诉即办民生诉求解决情况的信息公开。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山亭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和山亭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结果。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建立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政府开放日”和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九)强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按时公开政府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财政收支信息,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并在政府债券发行前后及时公开发行相关信息,做好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扎实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文件清单公开等工作,及时将发放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强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围绕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应急预案、重点排污单位名单、饮用水水源水质等内容,及时公开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相关信息。公示全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相关主体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的案件等信息。发布解读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一)强化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加大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的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交运局、区商投局、区文旅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二)强化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区政府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十三)强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学校情况、规划与执行、财务信息、招生录取、教育教学、体育美育、校园安全等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畅通“双减”工作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并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对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要深入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三、紧扣民生服务保障,坚实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十四)持续抓好“保民生”事项信息公开。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政策等信息公开。持续抓好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福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领域的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发放结果。持续抓好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信息公开。持续抓好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持续抓好医疗卫生领域基本情况、诊疗服务、就医指南、监督咨询、医疗基金使用等信息公开。持续抓好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行业基本情况、办事服务、监督咨询和收费信息公开。持续抓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消费热点培育、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持续抓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及时公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做好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公开。加大养老托育有关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公布监管结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投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局、区国资事务服务中心、区供电中心)

(十五)持续抓好“保安全”事项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抓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抓好产业结构调整、新能源推广使用、过剩落后产能淘汰等信息公开;抓好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

(十六)持续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时限、渠道、主体和范围等。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保密审查、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等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并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加强现场解答、电话解答等咨询渠道建设。(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运局、区住建局、区供电中心)

(十七)持续抓好公共数据开放。加大全区交通、医疗、教育、商业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的开放力度。全面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效率,开放数据申请受理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加大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保护力度,对敏感数据进行脱敏脱密处理。(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中心)

四、紧扣政策落地见效,据实推进解读回应信息公开

(十八)着力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聚焦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领域,加大恢复和扩大消费有关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力度。持续强化“1473”总体工作思路,实施工业倍增、加快产业突破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加强“稳中求进”系列政策包的权威发布和全面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责任单位:政策文件制订部门)

(十九)着力丰富区级政策解读形式。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政策制订部门在提交代拟稿时,应同步提交文件起草背景、相关解读等信息。同时,文件印发后,开展部门主要负责人文字解读。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用政策问答、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多种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全区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要加强转发转载,让公众看得懂、听得明白,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开展“政策公开讲”,积极采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形式进行解读。针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起草单位要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形式,进行详细解读。(责任单位:政策文件制订部门)

(二十)着力推进政策及解读精准推送。依托“山东省政策中央厨房管理平台”“政务服务机器人”等,开展教育、人才、就业、税务、企业服务等领域的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依托“惠企政策包”,梳理汇集涉企政策和举措,适时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等内容的精准推送。强化线下政策推送,政策文件制订部门要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等定向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优化企业用户空间,完善“一企一档”功能,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责任单位:政策文件制订部门)

(二十一)着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按照重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解读、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制订部门)

(二十二)着力增强回应关切质效。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密切关注涉及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舆情,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区长信箱、政府网站留言板、实体服务大厅等渠道,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紧扣基层规范管理,务实推进标准规范信息公开

(二十三)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上级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动态更新。继续完善“开门见‘山’”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明确专人专岗,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相关内容,并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在专区适时组织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对土地征收、老旧小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居)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综合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村(居)民微信群、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图书馆、电影下乡等媒介,实行定点、定向公开,便于群众获取。(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十四)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强化与申请人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健全完善依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涉及部门)

(二十五)进一步加强文件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区直各部门报请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政策文件制订部门)

(二十六)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开门决策”制度,围绕民生领域重点事项等,适时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企业代表、专家、新闻媒体代表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决策研讨制定等,列席代表的意见和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建立“政府开放日”常态机制,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年度内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不少于2次,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打造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六、紧扣统筹协调保障,严实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落地

(二十七)细化工作协调机制。调整山亭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年度内发表政务公开主题省级媒体文章不少于2篇(可借鉴“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内容),并将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年终政务公开考核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十八)细化工作考核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培训机制,分级分类做好组织培训。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全区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国家、省、市对区里考核的,年终考核酌情扣分。(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二十九)细化工作落实机制。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定人、定岗、定事、定责、定时限、定标准”“六定”要求,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抓、有依据抓、有标准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立足实际,探索建立“日、周、月、季、半年、年度”定时公开机制(具体指标详见附件),固化时限、细化事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附件:山亭区“定时公开”机制指标明细表

附件

山亭区“定时公开”机制指标明细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名称

公开时限

1

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及分工

区直各

部门

即时公开

2

单位规划计划

即时公开

3

单位工作动态

每周公开

4

政策文件解读

政策文件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

5

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公开(1月底前完成)

6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年度公开(2月底前完成)

7

权责清单

年度公开(3月底前完成)

8

职责边界清单

年度公开(3月底前完成)

9

统计月报

区统计局

每月公开

10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年度公开(1月底前完成)

11

重大建设项目进度表

区发改局

每月公开

12

优质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年度公开(1月底前完成)

13

经济困难老人补贴发放情况

区民政局

每月公开

14

残疾人补贴发放情况

15

孤儿福利发放情况

16

困境儿童福利补贴发放情况

17

高龄津贴

18

临时救助

19

城乡低保

20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1

医疗救助

区医保局

每月公开

22

医疗(生育)保险

23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区人社局

每月公开

24

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

25

公益性岗位补贴

26

养老保险

27

工伤保险

28

失业保险

29

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区司法局

年度公开(8月底前完成)

30

重大事项决策目录

年度公开(10月底前完成)

31

年度预算报告

区财政局

年度公开(3月底前完成)

32

年度决算报告

年度公开(10月底前完成)

33

财政收支简报

每月公开

34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情况

35

空气质量情况通报

区生态环境分局

每月公开

36

重点排污单位

37

水质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书

区水质检测中心

每月公开

38

用户水龙头水质

39

国资国企重大变化事项

区国资

事务服务

中心

每月公开

40

国资国企主要经济效益

41

国资国企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42

国资国企业绩考核情况

年度公开(3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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