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0211
- 主题分类:工作计划及落实
- 发布机构:山亭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06日
- 标 题:【工作总结及计划】山亭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工作总结及计划】山亭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关心支持下,区民政局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工业倍增、产业突破”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担当作为谋发展,强化创新求突破,奋力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全面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党建引领,提升干部思想能力素质。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理论基础。二是提升干部作风。深化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行动,通过开展现场调研、研讨交流、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营造争做“让人放心干部”浓厚氛围。三是筑牢意识形态防线。通过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讲党课、干部上讲台等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
(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共同富裕。一是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截至12月底,全区共保障各类困难群众36303人,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76亿元。落实急难型临时救助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实施临时救助28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1.44万元。印发《关于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方案》,开展认定25人次。二是创新优化社会救助服务。建立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自1月起,将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72元和750元,农村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75元,较2022年分别提升5.1%、7.1%、2.6%。常态化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今年以来,坚持应保尽保,新增城乡低保1003人,特困供养人员195人;坚持应退尽退,动态调整低保1001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1247名丧失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开展专业化照料护理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开展救助集中申办日活动,提升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一是扎实推动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841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建成运营爱心食堂10家,建成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家。二是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175名经济困难(低保家庭60岁以上)完全失能、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助洁、助浴、助餐、助行、心理慰藉、帮办代办、安全巡访等服务。三是扎实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加强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组织136名学员分两期参加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班。我区1名护理员被选树为全市“最美养老护理员”。四是精心组织“敬老月”等敬老助老活动。积极组织7家社会组织、10家爱心企业、150余名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走进养老机构、老人家庭,开展生活照料、文体健康等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应访尽访”,在全区集中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活动。
(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高标准完成30名2023年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培训工作,社区工作者配备达到核定总量的92%,完成了市级要求的不低于90%的目标。扎实推进基层减负,印发《村民委员会工作事务、村(社区)机制牌子等六张清单目录》。倡树文明乡风,紫薇社区居民公约入选省优秀居民公约。二是优化区划地名管理。建设平安边界,完成“山亭-平邑”县级行政界线和“市中薛城山亭”三区界线联合检查。组织城区内路名牌巡检4次,维护整修路名牌60余块,指导镇街设立地名标志200余块。
(五)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一是积极落实残疾人和儿童福利政策。为5958名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168余万元,为8284名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375余万元,为585名孤困儿童发放救助保障金1037余万元。大力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为18名孤儿和1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30万元。为24名精神残疾儿童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56名社会散居孤儿提供免费健康体检。联合保险公司为全区537多名孤困儿童投保重疾险和乘车险。二是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完成市级下达的两处公益性公墓改扩建任务。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工作,举办农村小剧场演出活动20余场次。全区280个行政村居全部设立红白理事会,开展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活动10余场次,参训1240余人。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对全区217家社会组织实行年报年检,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关爱“一老一小”等公益志愿服务活动50余次,推荐选拔2名社工获评第五届枣庄和谐使者。四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登记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2.14”“520”“七夕”情人节等重要时节进行加班延时服务,推进婚俗改革宣传,引导新人们婚事新办、喜事简办,树立文明风尚。五是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区慈善总会联合爱心企业到徐庄镇葫芦套村爱心食堂开展端午节爱老助老活动,送去米面油生活物资。开展关爱“一老一小”夏季送清凉活动,为高龄、独居老年人及孤儿等困难群众免费发放毛巾、扇子、花露水等防暑降温用品600份。开展关爱“一老一小”慈善暖冬行动,筹集10万余元善款,向特殊困难群体发放购一批棉衣、羽绒服、棉被、油、米、面等过冬生活物资。开展慈善助学活动,为55名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5.6万元。
(六)抓实安全生产,守牢“一排底线”。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视安全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周密部署安排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全力营造民政领域安全稳定形势。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区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民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担当作为、砥砺前行,持续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上用心用情用力,奋力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力提升民生保障。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及时召开2024年度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加强镇街、村居民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坚持与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做好低保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压实镇街和村居的责任,加大摸底排查,做到应保尽保,民生兜底保障网更加密实牢靠。二是扎实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和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护服务,推动服务率达到100%。三是做好救助资金发放。超前谋划,积极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聚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实施适老化改造。计划完成35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二是实施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拟实施为约169户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推进我区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优质化。三是继续推进爱心食堂建设。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完成爱心食堂建设10处任务。
(三)聚力提升基层自治和区划地名管理。一是继续推进“清廉村居”建设。2024年完成建设60%的村居建设任务。二是继续规范村居自治制度。指导山城街道进一步完成规范“村改居”的后续工作,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三是做好全市地名标志巡检制度试点工作。大力宣传贯彻《枣庄市地名管理办法》,加强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四是全面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推进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五是加强界线管理。9月底前完成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有关工作。
(四)聚力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一是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化殡葬改革移风易俗,进一步持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加大殡葬用品市场监督管理,提升公墓使用率。二是夯实社会组织工作基础。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至2024年底,实现全区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的目标。三是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持续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户籍类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试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动态调整孤困儿童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为全区孤困儿童购买“护佑健康”大病保险。
(五)聚力提升社会帮扶满意度。一是进一步做好各项帮扶政策落实。重点压实镇、村责任,镇街民政与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成立社会帮扶联合走访队,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落实困难群众应享受的政策。持续开展动态管理,确保应退尽退,促进救助政策实施公平、正义。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发动机关干部、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力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各项社会帮扶政策的知晓率,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