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0328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机构:山亭区冯卯镇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2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29日
- 标 题:山亭区冯卯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亭区冯卯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冯卯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镇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行政的主要抓手,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综治、派出所、信访室、司法所、各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镇党委书记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工作落实具体责任人。二是切实将法治建设与镇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镇党委政府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并狠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由镇综治办具体负责法治工作开展,积极与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加强沟通协调,依法开展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和培训等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健全了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大大提升。
(二)强化民主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推进行政审批便捷办理、透明办理、规范办理、限时办理,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二是贯彻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的要求,将经管、人社、民政、计生、退役军人等业务办理统一集中至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理业务,保障群众“最多走一次”。三是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网格职责。一级网格指导基层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二级网格定期深入村、社区内听取村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其反馈至镇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三级网格负责做好本网格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集中清理,并组织新申领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二是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三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四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坚决纠正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单位等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违法案件转办督察制度,严厉查处违法案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四)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推进依法民主决策
一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建立了“提出预案、形成方案、科学论证、民主决策”为主要内容的决策基本程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凡重大事项,必须进入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确保重大事项内容科学、程序合法。二是镇党委政府坚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即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决策事项进行法律审查把关,保证了重大决策和文件出台的合法性、科学性。三是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部署、重大项目,进行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认真组织专家论证。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打造阳光政府
一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合同管理工作。签订合同的相关部门负责对方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的核实,并对合同签订和履约的适当性进行审查。司法所重点审查合同签订主体资格及权限、合同变更问题、违约责任、争议处理条款等,负责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每两年对签订的合同组织一次清理,并将生效合同目录、履行情况、争议处理情况报司法所备案。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折不扣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把群众最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向公众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府”。在镇政府宣传栏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镇政府行政行为,接受公众监督。
(六)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工作
一是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制定以教育、疏导为主的工作思路,以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为突破口,落实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变上访为下访的预防措施,明确重点案件领导包挂、镇村干部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二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一步完善镇、村、队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置、督办和考核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为加强人民调解的作用,冯卯镇为全部的35个行政村配备了村(居)法律顾问,平时在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和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三是强化基层设施建设。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村综治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社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七)大力强化学法用法,提高群众法治综合素质
一是在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专题学法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培训,提升全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一村一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讲座,营造村居普法氛围。根据农村的实际,组织各村法律顾问围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合同法》《土地管理办法》《婚姻法》《劳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各村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讲座,在群众中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利用重大节假日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开展了国家安全宣传月、禁毒宣传、扫黑除恶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解答群众法律询问,分发宣传资料。在各中小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定期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校园上法制课进行教育。力求通过全面推进深化普法教育,将法治理念融入到冯卯镇政治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营造人人讲法治、事事讲法治、处处讲法治的氛围。2023年,冯卯镇政府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进村(社区)、进学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防艾、校园暴力等法制宣传活动共40次,悬挂宣传横幅100条以上,板报宣传73余个,涂刷墙体标语163处,进村宣传159次,利用各村(社区)、学校、镇直单位的电子屏幕滚动以及广播播放法制知识多达上百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以上。全镇上下掀起一股学法、用法、守法热潮,营造了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内群众的法治意识,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八)加强维稳建设,构建和谐冯卯
一是积极发挥综治信访维稳机构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运行机制。大力构建“大调解”格局,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大力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以“小网格”推动“大治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制定了镇级领导干部接访实施办法,搭建了领导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二是实行矛盾纠纷、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发挥舆情信息采集作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开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2023年,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65件,调解及指导调解成功296件,成功率达99.%。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人,目前在册14人,已依法解除矫正3人,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刑满释放回归人员共36人,登记36人,安置率100%,未发现重新犯罪现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00人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程度不够
对依法行政的组织推进工作呈现模式化、套路化,停留于口头承诺,缺乏实质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过于简略、粗糙,多宏观和原则性规定,少可操作举措,对行政权力刚性约束不足;一些制度,如行政问责等,有规定无落实,实际中运用非常有限;部分制度如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投诉举报处理,群众实际体验效果低于其形式规定。部分建设举措停留于应付上级要求、显示“政绩”,不能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规范程度。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行政决策的程序不完善
就规范性文件制定而言,条文设计合法性审查不足,行政机关通过红头文件违反法律自我授权、自我扩权现象普遍;透明度不足,大量文件的制定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未向社会公布即实施;依法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未按规定及时报送备案;大量文件实施后缺乏及时评估清理,出现规定僵化或与新上位法冲突情况。就行政决策而言,相当一部分决策不重视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未出台相应规定,或者即便出台了规定,但形式大于实质,不少是照抄上级文件;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对决策刚性约束不足;专家论证缺乏独立性,易被操纵;重大决策民主程度低,人大监督与公众参与明显不足。
(三)政府信息公开程度离法定要求还有差距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没有做到常规化和长效化,公开信息碎片化、短期性和滞后性问题严重;政府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关键领域信息公开严重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包括实体场所及网络公开平台,均缺乏日常维护,更新不及时;对依申请公开缺乏负责协调、统筹、监督的统一机构,经常导致申请无门,受理申请也大多没有回执或通知,申请人难以查询处理进程。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机制,做到将依法行政任务与经济发展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使依法行政真正成为政绩考核中的一项硬性指标。保证各种资源的投入。政府应当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投入足够的精力和资源,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软硬件设施的投入。
(二)加强培训宣传,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法规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法治政府,要求政府和政府部门要按既定的程序和规则来实施行政执法。首先要明确各类监督主体的权限范围,针对交叉带,加强综合执法;针对空白带,强化责任,各司其职,拒绝互相推诿,同时要做到权责一致。其次监督要全过程,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避免出现重事后监督,轻事前和事中监督的现象。在监督过程中,执法机关要确保严谨的完善的原则,从各个方面入手,预防问题的出现,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一直是一个难点,在岗前需要进行严格的培训与教育,上岗后也要定期的对其进行教育与开发,保证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与专业性。
(四)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要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建设,建立科学、民主、有效的依法决策机制。决策过程中,要强化合法性审查,涉及法律问题的行政决策应当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作出决策。完善专家评估论证。重要决策涉及技术上不确定事项时,应当委托专家进行评估,并通过优化专家遴选机制,要求专家利益申明、公开专家讨论记录等方式确保专家的中立性,评估的透明性。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决策的公众参与,拓展征求意见的渠道,扩大听证范围,健全意见回复程序,明确听证记录法律效力,增强公众意见对决策的约束力。
(五)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
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对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条款,应当逐项说明制定的法律依据并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发布,明确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期满前必须重新登记、编号、发布,否则自动失效。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对文件内容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完善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允许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在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制定统一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将政府工作流程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全面重构,政府活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全面公开公共服务项目的政府信息,确保公众的平等使用权;细化公共财政、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的公开项目,遏制腐败;推进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督促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建设。放宽申请资格限制,简化申请程序,统一答复流程,确保应当公开的一律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