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0333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机构:山亭区西集镇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31日
- 标 题:山亭区西集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亭区西集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现将我镇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西集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优化政府职责,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不断夯实“法治西集”的创建基础,形成镇域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完善法治机构建设。健全完善中共西集镇委员会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重新调整中共西集镇委员会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以及委员会办公室、3个专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镇党委书记任主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主任,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事项经镇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组织法律顾问、司法所长提出法律意见。
(二)完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我镇成立合法性审查办公室,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厘清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和服务职责边界。完善同部门上下联动、跨部门左右协同的监管执法机制。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等规定。切实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制度,严禁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我镇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西集镇共有行政执法证人员25人,全部为镇在编在岗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我镇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四是创新行政执法工作。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达到行政管理目的。除有法定依据外,未有采取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涉企行政检查规范,不存在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把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
(三)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治理。一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政府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完善政企沟通机制,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5个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目前西集司法所共有人员5人,所长为政法专项编制。司法所设有“五室一中心”(办公室、社区矫正室、安置帮教室、谈话室、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断加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规范化建设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三是重新调整村级人民调解员45人和司法行政协理员15人;选聘村“法治带头人”15人和“法律明白人”45人。根据《山亭区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土地承包转让、家庭婚姻、妇女儿童维权、农民工维权等内容开展培训4次;聘请退休法庭庭长李建忠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协助化解调解工作。今年以来,我镇共化解矛盾纠纷120余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32件。四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推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推动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和坐班接访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等工作机制。建立诉前调解纠纷机制,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和纠纷化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
(四)普及宣传教育,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制定《西集镇2023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西集镇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西集镇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下发到各村、各部门,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工作,履行普法职责。二是制定《“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紧盯重大节日、主题宣传日、纪念日和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施行日和镇党委政府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明确法治宣传主题,将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任务分解到相关月份,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各行业各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全方位开展线上普法。为取得更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依托“西集微报”微信公众号、社区网格微信群,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普法。发动辖区群众关注“西集微报”微信公众号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学法参与度。
(五)优化法律服务,增强为民理念。一是镇聘请山东舜翔(枣庄)律师事务所曹传杰律师担任镇党政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二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镇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优选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三位律师担任一村一法律顾问。我们要求所有的法律顾问加入了村民微信群,不定期发布普法案例和法律常识,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老百姓动动手指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落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信访室等部门常驻服务窗口,其他部门轮驻,实现群众需求一站式受理。实现法律服务场所标准、管理规范、运行良好、队伍稳定等效果,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基层群众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工作成效情况。一是干部群众对常见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对法治建设的总体满意率较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较强。二是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不断提升。各执法部门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我镇没有行政复议确认违法和行政败诉案件的发生。三是法治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明显,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法治创建持续有效开展,社会风气良好,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文明素质得到普遍提高。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法治建设合力还需进一步凝聚。部分基层干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运用还不充分,工作推动中重行政手段、轻法律手段的现象还未能完全杜绝。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的渠道不够丰富,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方式加强法治建设的办法不够多。
(二)法治环境的打造还需进一步加强。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落实得怎么样,市场主体感受如何,后续的跟踪评估跟得还不够紧,考核和评价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行政执法经常性和精准度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多元化解的实效还需进一步提升。虽然建立了一站式矛盾纠纷协调化解机制,但在落实过程中,调解、信访、诉讼等解决方式之间,还没有实现顺畅高效的联动配合,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纠纷协调化解的载体和形式还不够灵活,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效果还不够明显。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今年以来,镇党委共开展集中学法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并开展学习交流2次;将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和考核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法考试。邀请镇法律顾问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和全员集中培训4次;镇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题班次课程培训,定期组织村(居)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
(二)强化统筹谋划。镇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4次,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听取上年度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镇党委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组织村(居)专题述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镇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今年以来,我镇共召开法治建设会议、协调小组会议共7次。
(三)强化压力传导。把法治村居建设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学法测试,作为行政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应诉。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一中全会精神,坚决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工作人财物保障,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动态跟踪和过程评价,凝聚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多层次多视角报道展示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以微信群、微信朋友圈、西集微报等新媒介、新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普及效果,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三)开展优化法治环境攻坚行动。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四)协调联动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发挥“枣解决·枣满意”诉求办理平台作用,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解决方式的衔接联动、协作配合,将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