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丨 简体 丨 无障碍丨 网站地图
  • 首页
  • 魅力山亭
  • 山亭新闻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休闲山亭
  • 投资山亭
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0363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机构:山亭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12日
  • 标  题:山亭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亭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科学领导下,山亭区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制定下发了《“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工作方案》《自然资源咨询员培养方案》等文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023年以来,全局召开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3次专题会议、2次培训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方式处理新难题的能力。

(二)积极主动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3年我局继续整理更新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系统中涉及本单位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包括行政许可18项、行政确认47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公共服务4项。

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28件,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7090件,办理交地即办证9宗,验收即办证5宗。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全市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业务,巩固提升“一窗受理、税费同缴、立等取证”,通过“一码关联”办理登记业务8件,受理2例引入遗产管理非公证继承登记。积极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房地一体外业调查宗地数13.27万宗,登簿2万余宗,发证数量2万余本。对徐庄镇辛召河、凫城支流两条河流进行了统一确权登记。三是扎实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积极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及土地卫片整改工作,组织执法大队开展日常巡查182次(其中夜查31次),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39起(涉及林业案件12起)。

(三)扎实开展“立改废”工作,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要求,在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发布后,适时组织对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确保现行规范性文件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对依据已失效、废止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而过时的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废止或修改。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等四个文件的通知》(鲁司〔2019〕6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发程序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规范有序。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合法。我局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等程序要求,完善了《山亭区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要求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我局与山东恒平律师事务所金苏东律师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研究协调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作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素质,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二是严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杜绝临时工人持证执法。今年我局共组织3人参加山亭区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全部通过考试并申领了行政执法证,目前,全局共有55人持有执法资格证。三是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我局的执法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等规定应当事前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公示,规范事前公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我局作出的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数据全部在“双公示平台”等系统进行公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法规室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审查通过的案件不得作出处罚决定。四是对行政执法案件审议委员会成员进行更新。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了行政处罚的有效实施。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高度重视各级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答复工作。2023年,我局共收到转办件2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件,独办1件,主办1件,协办11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政协委员提案15件,独办2件,主办3件,协办10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先与代表进行电话沟通并提出面复请求,根据代表意愿进行面复,达到代表要求的面复率为100%;代表对我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满意率达到100%。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立了概况信息、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信息专栏,方便群众查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3宗申请信息公开事项,已全部办结,答复率100%。四是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局都能如期依法答辩,高质量提交证据和依据材料,同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起,其中1起胜诉,1起驳回再审申请,1起撤诉,1起驳回上诉。二是加强信访工作,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处理信访原则,对“多访、重访”问题设专人负责、重点处置,主动邀请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协商解决信访难题,通过集体研究、容缺办理等方式,想方设法化解信访积案及历史遗留问题。2023年化解各类信访问题234件,化解“枣满意、枣解决”问题26件。

(八)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大学法力度。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会议,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对标对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方向正确。二是强化宣传氛围。结合“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普法年”工作,充分利用“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宣传日开展“六进”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在山东月亮湾国家湿地公园、枣庄葫芦套风景区和翼云阁广场设立宣传阵地,在全区10个自然资源所及30个村居张贴普法宣传牌。三是培育壮大自然资源咨询员队伍。牵头制定《自然资源咨询员培养方案》,在全区择优推选281名自然资源咨询员,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将自然资源工作开展到“田间地头”,推进全区自然资源事业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群众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群众法律意识较以前有所提高,知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且常有群众通过信访、电话举报等方式检举揭发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但某些群众一旦牵涉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时,就百般阻挠。有的对自然资源部门下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不闻不问,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甚至抓紧时间抢修;有的不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造成执法人员调查取证难。

(二)执法保障不足。由于目前财政资金能用到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上的费用是相当有限的,再加上每年部、省、市都安排了许多执法专项行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执法监察工作,使执法监察经费更是囊中羞涩,执法监察的人员、车辆、设备无法保障,目前区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能独立办案只有3人,车改后全系统仅有2辆执法车,基层自然资源所无执法车。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项目拆除容易受到当事人阻挠,需要的补偿资金无来源,致使被占地块难以复耕到位。

(三)执法手段还不够硬。强制执行的案件,必须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有制止权,但缺乏实施强制执行的有效手段。对于正在实施的土地违法行为,执法监察人员只能是现场宣传教育,明确责任,交代后果,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如果违法者不听制止,仍然继续其违法行为,执法监察人员只能按法定程序落实处罚措施,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效性不强,与及时制止、拆除相矛盾,使自然资源的执法活动相当被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

(二)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法治知识学习,持续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制度。

(一)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以健全依法行政长效机制为抓手,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机关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林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依法办事,切实维护法律威严。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如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在电视台设立土地宣传专栏等,广泛深入宣传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强化对乡镇、村两级领导的土地宣传教育。对一些重大、典型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给予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三)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网络,坚持预防为主、防查结合措施。加强区、镇、村三级监察网络建设,定期组织巡查,重点区域重点巡查,把动态巡查工作切切实实落到实处。加强土地批前、批中、批后的管理。防止出现批少占多、批甲占乙、非法转让等违法现象发生。持续抓好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多措并举,形成合力,确保全区自然资源安全稳定。




相关文章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区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
地址:山亭区府前路1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811121  
备案编号:鲁ICP备2020034073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
标识码:370406000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