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1450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山亭区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5月13日
- 文 号:山政发〔2024〕2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5月13日
- 标 题:【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山亭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山亭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具有积极作用。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
三、出台目的
通过对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名称、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决策事项目录的监督管理,推动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四、主要内容
明确了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三项,分别是山亭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承办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山亭区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山亭区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承办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五、重要举措
指导承办部门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按时出台实施决策事项。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山亭区司法局
解读人:王娟娟
咨询电话:0632-881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