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2205
- 主题分类:区级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山亭区医保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1月1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1月11日
- 标 题:【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4年度山亭区医保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4年度山亭区医保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一、总体办理情况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转办件7件。其中:市政协提案2件,协办2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区人大代表建议3件,独办1件,主办1件,协办1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区政协委员提案2件,主办1件,协办1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先与代表进行电话沟通并提出面复请求,根据代表意愿进行面复,达到代表要求的面复率为100%;代表对我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二、答复过程
我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办理好建议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并确保办理满意率。党组书记邵艳秋同志、局长王献伟同志主持召开全局业务股室负责人会议,专题部署2024年度建议办理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把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我局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作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作为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会议明确,牵头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所有书面答复意见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要把办理好、回复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全局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务必做到件件回复都满意、件件都是满意件。
对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程序、方法和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办理程序和方法进行落实,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有法可用、有序开展,从而提升办理工作质量。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前,具体承办人员积极和代表、委员沟通,详细了解和掌握建议、提案的全部含义,为最终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奠定基础。在充分了解建议、提案含义的基础上,具体承办股室及时和相关单位、部门开展沟通,努力把握好相关的政策规定,确保在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起草答复意见。办理中积极与代表、委员联系,将形成的初步意见商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审核,对于能够办理的建议、提案,着力及时办理;对办理有难度的,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办理,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计划;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或超出政策范围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委员做好解释,取得代表和委员的谅解。办理后及时将正式答复意见送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件由我单位主办和1件由我单位独办的代表建议的书面回复内容,在征求代表意见后分别进行了送达。1件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3件协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均按要求回复至相关主办单位)
加大力度,推进建议提案吸收采纳落实见效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全区医保事业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
(一)人大代表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区人大第52号《关于集采药品推行和使用情况的建议》采纳情况:我区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是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枣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31号)“第九条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首次住院的,设置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300、500元。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自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为100元;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第十条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因病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内,根据医院等级按下列标准支付:一级医院支付85%,二级医院支付70%,三级医院支付55%。每连续缴费1年提高1%,最多提高5%,中断2年以上缴费的,从再次缴费算起。”再加上连续缴费提高的5%,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区医保局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方面制定了多个措施。一是住院医保待遇方面。政策范围内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85%,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2年的,每连续增加一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可提高到90%。二是“两病”门诊报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无需复核或检查,整体纳入城乡居民“两病”专项保障范围,报销比例提高到70%,村、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报销。三是普通门诊报销方面。取消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基层医疗机构定点数量限制,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达到60%(其中一般诊疗费按80%报销),到2025年,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左右,由现在的200元增至300元。四是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将门诊慢特病及单独支付病种药品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起付标准以下和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五是规范全区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和认定标准。实现参保居民执行统一病种要求,慢性病种类由40种增至66种,恶性肿瘤等3种慢特病的门诊治疗由原来的1.2万元,提升至可累计报销55万元,可以说保障范围更广,保障能力更强了,同时提高了血友病等部分病种的年度门诊报销限额。六是着力提高困难群众待遇保障水平。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取消使用特效药品起付线;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7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六是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方面,数量从2967种增加到3088种。一些动辄几千上万、价格昂贵的创新药、谈判药品都可以报销了,药品目录稳步拓展。
区人大5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医保便民举措的建议》采纳情况: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4条,其中涉及我单位(协办)4条,已采纳落实(解决)4条,落实率100%。
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医保便民举措的建议”的建议,山亭区医疗保障局具体措施: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为何年年上涨。历年来我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的同时,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这一缴费标准为国家、省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虽然我们自己每年的缴费在涨,但是财政补贴也是在涨的,2023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02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为640元,个人缴纳的金额仅占人均筹资总额的1/3左右,也就是说,用于医保报销的钱大部分是由政府负担的。
虽然缴费年年涨,但咱们享受到的待遇也在涨,以我市为例,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在慢性病待遇方面,慢性病种类由40种增至66种,恶性肿瘤等3种慢特病的门诊治疗由原来的1.2万元,提升至可累计报销55万元,可以说保障范围更广,保障能力更强了。二是“两病”待遇方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报销比例提高到70%,两病合并每年支付限额600元。三是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方面,数量从1535种增加到3088种。一些动辄几千上万、价格昂贵的创新药、谈判药品都可以报销了,药品目录稳步拓展。四是异地就医方面,省内异地就医无转诊备案,报销比例提升约10%,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提升约5%。因此,在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医药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和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下,筹资标准需要合理调整,以支撑参保人医保待遇支出和政策功能长期稳定发挥,实际上也是国家着眼全局,让大家都可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进行的宏观调控。
(一)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培养医保明白人。一是开展医保业务知识培训。通过“请进来,送出去”“以学代干”等方式培养医保政策明白人。二是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组建“山亭医保”宣讲队,深入镇街、企业等宣讲医保政策5次。开展“医保政策赶大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居”等系列活动并联合民革山亭支部开展“十镇百村”活动冯卯站的10个村开展义诊、普法活动。三是建设北庄洪门、西集马庄、山城沃里村等医保主题广场4处,在华宝牧业和职业中专新建两处医保工作站413处进行全面宣传。四是积极动员区镇两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加大督导通报力度,针对重点人群,开展重点宣传,印发高质量宣传袋4万份,宣传扇6万份。合力攻坚,实现参保扩面闭环管理。在全区各银行网点、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点及103家定点医药机构设立宣传站点,制作宣传扇、宣传挂历等宣传材料,多次深入集市、村居、企业,及时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
(二)优化村级卫生室报销流程,简化村级医保报销手续。今年以来,我局着力解决村卫生室报销流程复杂的问题,通过在全区315家村卫生室安装读卡(码)机具,让参保群众通过扫码或刷身份证就可以实现报销,大大提高了报销效率,缩减了报销时间。
(三)扩大镇村医疗机构报销范围和药品种类。镇村医疗机构报销范围和药品种类,是由国家医保局管控的,我们区县只能严格执行国家医保局药品目录、诊疗目录、耗材目录。我们及时转发市医保局下达的医保目录调整信息,把基层的需求积极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争取上级的理解和支持。
(四)进一步促进医疗政策改革,真正本着群众满意、解决群众就医难的问题落实相关政策。一是建立高效管用的医保支付机制,注重业务人员DRG、PDPM支付结算技能的学习,与镇、村经办之间、各定点医疗机构线上建立工作交流,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年底前各品类集采药品达到800种以上、医用耗材累计达到40类以下,有效降低药品价格。截至目前,将17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支付方式改革,3家医院纳入了PDPM支付方式改革,纳入率100%。今年以来,区人民医院住院次均费用由同期的7371.72元下降至6317.93元,同比下降1053.79元,次均个人负担额下降至2021元。二是推进中医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好各项支持措施,开展中医优势病种试点,将山亭区人民医院纳入中医优势病种、中医日间诊疗试点范围,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三是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将346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切实增强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四是深入推进集采提速扩面。先后落地执行国采第九批、第四批运动医学以及省际联盟干扰素、中药配方颗粒、血透类等药品、医用耗材集采结果落地实施以及协议期满98种药品、6类耗材接续采购工作。集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分别达到737种、30类。集采进基层单位扩展至244家,定点卫生室用药种类已提高至30种。五是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将种植牙价格从万元降至3600元以下,大大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六是提高保障待遇。为进一步提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质效,住院和普通门诊已100%联网,更好地提升门慢异地联网报销,我区已开通10家定点医疗机构。手工报销严格落实10个工作日办结工作机制,保障参保群众权益。流程方面受理环节无延迟,平台系统体现了“三级审核”。职工缴费基数、门诊慢特病待遇已实现省级统筹,职工普通门诊报销额从1500元增至4500元、5500元,报销比例提高10%,最高可达到85%。全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65家定点药店纳入职工普通门诊实时报销,3家定点药店开通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处方信息互联互通。七是完善日间中医医疗服务管理。在二级医疗机构开展17个中医病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12个中医病种,让广大群众以门诊的治疗方式享受住院待遇的支付结算。
区人大62号《关于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扶持扶助的建议》采纳情况: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协办)1条,已采纳落实(解决)1条,落实率100%。
提出“列支专项财政资金,加大保障性资金投入比例,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能力”的建议,山亭区医保局具体措施:
(一)强化体系建设。充实基层医保服务力量,配足配齐监督力量。强化医保服务支撑,将医保19项服务事项下沉到镇(街道)、村(社区),借助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及医疗机构等服务平台,补齐基层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短板,提高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可及性,方便参保群众办理医保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手工报销等业务。实现医保便民服务站点覆盖到所有的村(社区),让群众可以在家门口就近办理医保业务,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加强人员培训。健全基层医务人员基本业务知识培训考核机制,提升基层诊疗服务水平。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保日常管理、费用结算、窗口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实施“医保明白人”培育工程,在基层群众身边培育一批“一口清”“问不倒”的明白人。深入推进医保知识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变“被动咨询”为“上门服务”。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加快基层医疗信息建设水平,深化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流程应用,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在身份核验、医保结算等业务场景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的费用占比逐步提高。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处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落地应用,实现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零售药店之间处方顺畅流转,提高群众就近就医购药结算的便捷性、安全性。及时将具备定点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协议定点管理。
(四)夯实强基工程。以争取创建省级医保服务站点为抓手,以区镇村三级智慧医保应用场景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定点卫生室积极性、提高参保群众权益为目标,实施医保强基提升工程。开展定点卫生室医保拨款专项清理行动,扎实落实医保报销目录,开发定点村级卫生室的医保用药目录库,扩大定点卫生室的用药范围,强化“进销存”管理,统筹做好村级卫生室医保服务保障和基金监管工作。开展基药进基层活动,在实现公立医院集采药品全覆盖基础上,启动集采药品向零售药店、村卫生室、民营医院覆盖,首批59家单位纳入试点,第二批纳入180家,110种提高到163种集采药品进入基层,满足群众就近低价购药需求,打通集采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限制。推进医保服务下沉,深化“医保干部走基层”及“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组织“百名医保干部下基层”,实施医保干部网格员制度,联合家庭签约医生组建村级(社区)医保服务团队,发挥宣传员、办事员、监督员、调解员作用,推动基层医保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的医保服务。
(二)区政协委员提案吸收采纳情况:
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30(3)号《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提案吸收采纳情况:一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与医疗质量、协议履行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该项目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做好以山亭区人民医院的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其他医保支付方式。2021年12月1日起山亭区人民医院作为DRG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单位实施付费改革。截至目前,将18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支付方式改革,纳入率90%。今年以来,区人民医院住院次均费用由同期的7371.72元下降至6317.93元,同比下降1053.79元,次均个人负担额下降至2021元。推进中医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好各项支持措施,开展中医优势病种试点,将山亭区人民医院纳入中医优势病种、中医日间诊疗试点范围,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
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81号《关于促进运动康复发展 助力健康山亭建设的建议》提案吸收采纳情况: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协办)1条,已采纳落实(解决)1条,落实率100%。
提出“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支持”的建议,山亭区医疗保障局具体措施:
一是住院医保待遇方面。政策范围内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85%,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2年的,每连续增加一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可提高到90%。二是“两病”门诊报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无需复核或检查,整体纳入城乡居民“两病”专项保障范围,报销比例提高到70%,村、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报销。三是普通门诊报销方面。取消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基层医疗机构定点数量限制,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达到60%(其中一般诊疗费按80%报销),到2025年,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左右,由现在的200元增至300元。四是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将门诊慢特病及单独支付病种药品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起付标准以下和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五是规范全区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和认定标准。实现参保居民执行统一病种要求,慢性病种类由40种增至66种,恶性肿瘤等3种慢特病的门诊治疗由原来的1.2万元,提升至可累计报销55万元,可以说保障范围更广,保障能力更强了。同时提高了血友病等部分病种的年度门诊报销限额。六是着力提高困难群众待遇保障水平。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取消使用特效药品起付线;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7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七是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方面,数量从1535种增加到2967种。一些动辄几千上万、价格昂贵的创新药、谈判药品都可以报销了,药品目录稳步拓展。七是2024年实现全区长期居民护理保险全覆盖。
(三)市政协委员提案吸收采纳情况:
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314号《关于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提案吸收采纳情况: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与医疗质量、协议履行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该项目工作已全面完成。
探索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建设,落实对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加强对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医保基金专户管理与监督考核。
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78号《关于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提案》提案吸收采纳情况:提案中提出建议(问题)3条,其中涉及我单位(协办)1条,已采纳落实(解决)1条,落实率100%。
您提出“关于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提案”的建议,山亭区医保局具体措施: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改革医药招采体制,医保部门通过集中采购和统一结算,降低了药品和耗材的成本,从而优化了医疗资源的配置,使得更多的资源能够流向基层医疗机构,提高了基层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效率。
二是控制成本。通过改革医保付费方式,实行医保基金“双打包”制度,推行DRG付费方式,医保部门能够更好地控制医疗成本,避免不必要的医疗资源浪费,同时通过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促使医务性收入、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趋于合理,提升了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三是提高服务效率。 医保部门通过智能监控系统对医共体医疗机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分析,确保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此外,通过转诊报销政策的调整,如村级卫生室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不设控费指标,以及转诊报销向基层倾斜的政策,进一步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
四是探索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建设。落实对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加强对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医保基金专户管理与监督考核。目前该项目正等待区卫健出台具体的方案。
综上所述,医保部门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成本、提高服务效率等措施,推动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均衡发展,增强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让群众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