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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370406/2026-01467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 标  题:中共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九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效力状态:有效

中共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九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6年1月14日至4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5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不到位,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落差”问题

1.针对“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满足于传达学习,以读文件为主,入脑入心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学,结合实际学,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研讨交流,结合检察职能,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上来。三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强化建章立制,形成制度成果。

(二)关于“重点工作落实不够扎实”问题

2.针对“‘三个规定’执行有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院内网及“翼云小课堂”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通过每月通报督导的形式督促全体干警及时、准确填报。二是院党组通过党组会议形式强调“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院领导同志带头填报,目前院领导已实现填报全覆盖。三是检务督察部门每月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通报。

3.针对“‘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质效欠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部门全体人员专题学习“百庭观摩、千庭评议”活动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活动对规范庭审流程、提升办案能力的重要作用。二是摒弃唯次数论导向,根据案件受理情况,选取疑难复杂、新类型、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开展评议。三是完善评议标准,制定庭审评议评分细则,从程序合规、庭审驾驭、语言规范、释法说理等维度量化打分。四是定期梳理优秀庭审案例,开展专项业务培训,补齐业务能力短板,将参与“百庭观摩、千庭评议”情况、庭审评分效果、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4.针对“检委会制度落实有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暴露的程序问题,形成个案自查报告,认真剖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建立整改台账,对于已经形成终局性意见的案件,补正程序瑕疵的相关材料,规范会议记录,完善纪要存档。二是组织检委会全体人员开展学习,明晰检委会表决案件和事项流程,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同时开展针对性学习,选取因程序违规被追责的相关检委会案例进行复盘剖析,举一反三,提升依法履职意识。三是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检委会程序问题及时开展流程自查及专项督查,及时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关于“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问题

5.针对“刑事检察监督欠高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刑事检察监督履职站位,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强化监督主动意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压实责任,全面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与监督深度。二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审核流程,严格按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文书制作标准,建立员额检察官、部门主任、分管领导三级审核把关机制,杜绝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三是对开展法律监督所制发的相关文书,强化跟踪监督力度,对逾期未反馈、整改不到位的相关单位、部门及时跟进并催告,必要时开展实地督导,杜绝重文书发出、轻后续监督的问题,确保法律监督落地见效。

6.针对“民事检察监督欠广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党组定期调度民事检察工作,分管领导靠前带领部门同志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指导部门在深度和广度上加大办理民事检察案件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取得明显成效。二是针对民事监督案件线索匮乏问题,第二检察部专题研究措施,在加强宣传的基础上,与区法院、诉求中心、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司法调解机构等单位进行沟通联系,扩大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线索来源。三是部门建立业务学习制度,做实“精优团队”建设,通过互动学习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思想素质、业务能力,促进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的共享交流。

7.针对“行政检察监督欠深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深化府检联动,与区公安分局、市民诉求中心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二是办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提出化解信访矛盾的意见建议,成功化解当事人长期信访问题,同时稳定了办案规模。

8.针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欠力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对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监督力度,持续深化府检联动,通过全区层面行政执法案件数据共享、12309检察服务热线以及市民热线等渠道,及时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办理涉及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及时跟进督促问题整改。对发出的检察建议及时跟进监督,对整改不力的坚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二是加强能力建设,通过“你来讲我来学”小课堂等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不断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三是组织开展了以“检护生态 绿美山亭”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特邀市、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听证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观摩,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协作配合,以扎实的检察履职护航绿色发展。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深入”问题

9.针对“意识形态管控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执行“三校三审”制度,严把“两微一端”信息发布关口,确保发布内容权威精准、规范严谨,至今未发生舆情。二是严格落实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全面加强对检察人员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和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每年年初专题研究班子分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专人抓、专人管、专人落实,杜绝分工缺位现象。

10.针对“规定动作有缺失。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重视程度不够,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班子成员通过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压实“一岗双责”。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相关工作时及时提醒,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改。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落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1.针对“党组对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敢管敢严力度不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作用未充分发挥,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季度按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听取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传达学习典型案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党内监督,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三是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在重大节日期间及时转发上级有关纪律要求,采取督察、电话查岗等方式,对值班干警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

(二)关于“推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有差距”问题

12.针对“公文制发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严谨细致、规范高效”的公文意识,严格公文制发流程和审核把关,明确专人负责公文制发和文号管理工作,杜绝公文存在时间差、文号重复问题。二是开展公文制发专题培训,明确公文制发各项标准要求,提高公文制发质量。开展“翼云检行”小课堂素质提升活动,组织青年干警参加公文写作专题培训,补齐公文写作短板。组织干警参加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行政效能提升培训班、全区机关公文运行质量提升专题培训班,对标高水平、高标准,有效提升公文制发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3.针对“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对临时聘用人员建立部门签到制度,并将考勤情况与工资发放直接挂钩。二是建立每周抽查、每月通报机制,并将督察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关于“检察为民情怀树得不牢”问题

14.针对“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不顺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动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与我院合作的知行社工服务中心协助司法救助申请人办理社会救助,民政部门为司法救助申请人的残疾儿子发放了农村低保金。二是秉公履职、情系百姓、为民纾困、守护平安,盗窃案被害人送来感谢信,表示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情与担当。

15.针对“司法救助金发放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控告申诉部门与办公室、检察事务中心等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救助案件从申请到救助金发放到位,时间均已缩短到三周以内。

(四)关于“廉洁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

16.针对“经商办企业清理有盲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年定期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对经商办企业行为开展全面排查,今年已完成全院干警经商办企业行为排查工作。二是建立排查情况台账,对发现问题的干警逐一登记,并责令立即整改。三是完善监督教育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杜绝经商办企业问题再次发生。

17.针对“津贴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纠正司法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津贴补贴发放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发放范围、标准、条件及审批要求,杜绝违规发放问题。二是建立津贴补贴发放“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核查”的全流程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津贴补贴发放严格符合规范要求。

(五)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8.针对“报销附件不齐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报销附件不齐全的问题,组织部门人员专题研究复盘,并组织财务人员向市院专题学习请教,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二是组织具体负责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举一反三,切实提升规范管理能力。

19.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山亭区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购置、入库、领用、转移、借用、归还、报废等环节的审批权限和操作规范,堵塞流程漏洞。二是建立定期全面盘点机制,核查单位资产,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做到账、码、物、人相符。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定期检查资产管理执行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20.针对“项目工程程序倒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严把合同审核关,从严落实内控制度。三是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压实责任、明确到人,健全长效跟踪整改机制。

21.针对“支出审核把关有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分析研判问题原因及审核漏洞,加强审批权限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党建政治引领作用不强,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方面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有待加强”问题

22.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院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前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二是召开2026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会暨业务质效分析会,总结了上半年工作情况,复盘了短板问题,部署了下步工作。

23.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民主决策前经过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环节,确保党组议事决策严谨、规范、务实、高效,防止议而未决问题发生。二是组织负责党组会筹备工作的干警参加全区专题培训,学习会议议题报送的规范流程及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党组会质量,规范议事决策,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

24.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落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山亭区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党组重大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各支部召开支委会36次、党员大会36次、讲党课12次。二是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支部书记“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季度督导,查摆的问题直接与支部书记和委员对接,切实规范支部党建活动,对不规范的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26.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2026年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召开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党组会传达学习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指导和督导,对照组织生活会流程逐项检查,组织各支部学习《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用手册》,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

(三)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短板”问题

27.针对“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建立完善《激励办法》,将攻坚克难、创新突破、群众评价等纳入考核重点,对主动担当、实绩突出的干警优先评先树优。二是积极与组织部门协调沟通,分析梳理人员结构和层次,结合工作资历和工作实绩,分批次统筹推进职级晋升;截至目前,今年已分三批次完成职务职级晋升10人次,有效调动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组织干警参加全区职工歌咏比赛,唱出检察好声音,展现检察好形象。

28.针对“干部梯队培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我院退休人员较为集中、空编缺口较大的问题,积极向组织编制部门反映现状,就人员补充办法进行沟通,积极争取解决案多人少、检察官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二是组织青年干警开展“淬炼”实践活动,通过到信访局跟班学习,切实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29.针对“党组对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压得不实,个别问题整改未能‘清仓见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检委会负责同志开展学习,明确检委会归档范围,配齐全套卷宗材料,规范立卷标准。二是压实归档时限,做到即开完即整理,对以往遗留未归档、归档不齐卷宗,限期全部补齐整理完毕,杜绝拖延积压。三是健全审核把关机制,材料归档前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双重审核,材料不齐、缺件漏件的一律不予归档。四是开展全面“回头看”,对政治督察反馈的问题开展“拉网式”自查,确保存量问题清仓见底,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约谈提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3012309;邮政信箱:山亭区府前路7号;电子邮箱:13869438666@139.com。



中共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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