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6-01472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 标 题:中共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关于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效力状态:有效
中共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关于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6年1月14日至4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人民法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巡察意见。8月27日,区法院党组向区委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按照巡察工作安排,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区法院党组对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未能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贯彻落实。”问题
(1)针对“学习不及时。截至2026年3月,区法院党组未对2025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202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行集中学习。”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在党组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202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已整改完成)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2024年和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未按要求开展调研式学习;2025年1月,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枣庄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深入,未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贯彻落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区委下发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结合本院工作实际,4月20日,制定了我院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并进行交流研讨,7月24日,已联同上级法院开展了现场调研式学习。已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枣庄指示批示精神。(已整改完成)
2.关于“审判质效不高。区法院党组对维护公正司法不足够重视,部分案件未在审限期内结案或长期未结案,案件审判质效有待提高。”问题
(1)针对“案件超期审理。2024年审限期内结案率为97.05%,2025年为96.91%,均位居全市第五;截至2026年3月,共有12件超6个月未结案案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扎实开展“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质效数据会商、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案件阅核等措施,切实破解影响案件质效的堵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审判质效;长期未结案件保持动态清零。(已整改完成)
(2)针对“人民陪审员参审不规范。执行《人民陪审员法》不严格,对人民陪审员参审要求认识不到位,存在参审人员未采取随机方式抽取、参审案件数量不均衡等问题。如,2021年至2023年有12人次参审案件超过规定的30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平台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块,对参审案件实行系统随机抽选,抽选流程全程留痕、可溯可查,确保规范公正。2.在系统中设定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上限(不超过30件),对接近上限人员系统自动限制优先抽选;统筹调配参审频次偏低人员,均衡年度工作量。3.二季度对各业务庭随机抽选及参审安排情况开展抽查督导。(已整改完成)
3.关于“执行工作规范化程度不足。区法院执行工作不够规范,程序刚性约束落实不到位,存在执行案款发放审批程序不严、发放不及时,实际延缓理由与系统登记不符,因判决书未送达相关单位致使未及时停发工资等问题。”问题
(1)针对“审批程序不到位。2025年部分执行款发放审批表未经执行案款监管人员与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涉及8起案件共8.56万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开展相关培训,从思想上筑牢规范履职的意识,强化全体执行干警的程序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将“五重签批”审核流程嵌入案款系统,做到层层把关,逐级核验。已完善审批流程,规范审批单据填写、签字确认、留存归档等各项手续。(已整改完成)
(2)针对“执行案款超期发放。2025年度有55个案件的执行案款因系统操作异常、管理疏漏等原因,未按照规定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涉及金额99.62万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55个案件案款已全部发放完毕。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案款,切实提升案款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工作及时、规范、高效,指挥中心每日督促,长期坚持。(已整改完成)
(3)针对“实际延缓理由与系统登记不相符。对案款系统延缓审批事由把关不严,2025年19个案件中,共有35条记录的延缓原因与实际事由不相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告知全体干警标准、规范录入案款延缓理由,严格明确执行案款延缓发放全流程操作规范。二是继续组织全体执行干警、书记员开展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延缓发放审批规范、系统操作等专项培训,提升全员规范操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杜绝同类问题发生。(已整改完成)
(4)针对“执行案件归档资料不完整。部分执行案款证明材料未附卷归档,如,2025年23个案件中涉及24条延缓审批记录未附相关延缓资料。”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明确将延缓审批事项支撑材料纳入执行案件归档必备要件清单,统一规范标准,确保归档标准统一、卷宗规范。二是通知对现有归档不完整的个别案件,逐一排查梳理,通知承办人限期补齐缺失材料,无法补齐的书面说明原因并附卷存档,重新规范装订保管,确保所有案件档案完整、规范。(已整改完成)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区法院党组防范风险意识不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类、刑事审判类信访问题化解举措不多,预防舆情风险、信访隐患前瞻性不足。”问题
(1)针对“信访稳控化解不得力。2025年共受理信访228件,因信访化解不及时,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3人不服审判结果多次进京到省上访,至今未有效化解。”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3件重点信访案件均明确了包案领导,在加强释法明理的同时是,对接属地政府,做好稳控工作。并已完成对某某某、某某某案件的三级信访终结审查,已报省高院终结信访。(已整改完成)
(2)针对“对舆情预防管控效果不佳。2023年至2025年涉法网络舆情共发生9起;2025年6月以来,抖音名为“某某某冤案”的用户发布多个涉及区法院办理的某某某案件内容的视频,截至2026年3月仍在网上发酵。”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4月28日,我院接待了某某某家属某某某,进行了答复。4月30日,区委政法委牵头相关政法单位进行了接访,对其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引导其通过正常途径进行申诉,发布人表示同意,但未依法申诉,仍然持续在网络上发布不实消息。我院组建了内部舆情处置小组,分管领导牵头,刑庭为第一责任部门,审管办(研究室)、立案庭负责协同配合,持续跟踪案件舆情走向,共同做好定向舆情监测,及时做好应对处置。持续做好释法明理、思想疏导等工作,引导信访人通过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有差距。区法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保密工作责任压而不实。”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未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如,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司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4人次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2021年至2024年,11人次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于今年5月20日、7月29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进行研讨;班子成员已认真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将做好提醒和检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撰写。(已整改完成)
(2)针对“保密工作存在短板。2024年以来,存在使用联网计算机储存涉密文件、通过互联网途径传输内部文件、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交叉使用等问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守三条管理红线,实现涉密文件全程可追溯。严格落实涉密计算机不上外网、涉密文件不互联网传输、涉密与非涉密介质分开使用三条红线,对涉密文件收发、传阅、归档、销毁全流程登记建账,专人管理、全程留痕,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二是落实网络物理隔离,严禁外网渠道处置涉密材料。坚持涉密计算机、办公内网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涉密设备全程断网,非涉密设备不得存储处理涉密信息。明令禁止微信、网盘、私人邮箱、图文工具传输扫描涉密文件,依托各级保密会议反复宣讲纪律要求,严防涉密信息触网。三是规范移动存储介质,执行内外介质分离管控。全面梳理区分全院移动存储介质,涉密介质粘贴保密标识、专柜专人保管,仅涉密机使用,严禁接入外网设备,互联网电脑、打印机张贴保密提醒,严禁处理、拷贝、存储涉密信息,通过日常提醒杜绝介质交叉混用风险。四是分层开展教育培训,筑牢全员保密思想防线。分层组织保密学习警示教育:3月11日召开党组、专委、部门负责人保密工作会,强调将保密工作融入司法办案、政务运行、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对违反保密纪律行为零容忍、严肃追责。;4月10日部署各庭室集中学习、签订保密应知应会手册;6月1日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保密警示片,常态化推送泄密案例,强化干警保密意识。(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纪律有短板”方面问题
1.关于“管党治党偏宽软。区法院党组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部分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2021年以来,共5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处理,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14人次。”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严不实。对廉政风险点排查重视不足,排查流于形式,内容不具体详实。2023年以来未对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保障中心等岗位进行排查,且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确定了2026年度廉政风险点进行重点监控。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已整改完成)
(2)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作用发挥不充分,未将本院违纪案例作为警示教育内容,达到以案促治的效果。2022年,区法院原书记员于某因向当事人家属索要现金犯诈骗罪,未就此案在院内开展警示教育。”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制定2026年度支部党员廉政教育培训方案,结合各支部岗位职能特点,通过典型案例警示,精准防范岗位廉政风险。2.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开展已开展8场次,参加人员700余人次(包含党员培训方案)。3.针对原书记员于某案在院内开展了警示教育。(已整改完成)
2.关于“司法保障民生力度不够。区法院党组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不强,司法便民有短板,存在司法救助不规范、巡回审判未建立常态化机制、诉讼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问题
(1)针对“司法救助不规范。对司法救助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司法救助金发放不及时、救助材料填报不全、司法救助委员会未及时调整,如,2025年1人司法救助金共4895.85元延迟发放;2022年以来,司法救助委员会有3名同志先后调离、退休,未及时变更成员;2022年以来,部分司法救助案卷存在申请材料填报信息不全、申请须知未附卷等问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司法救助委员会成员已更新;已建立司法救助材料清单;对司法救助各环节严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已整改完成)
(2)针对“巡回审判未实现常态化。2023年开展巡回审判1次,2025年开展4次,未实现常态化,对偏远乡村、行动不便群众的司法服务覆盖不充分。”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聚焦偏远乡村、行动不便群众需求,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巡回庭审、上半年开展巡回审判6次,普法宣讲10余次。加大互联网审判使用力度,畅通线上立案、远程庭审、电子送达全流程服务。(已整改完成)
(3)针对“诉讼服务质量不高。2024年以来,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中有差评工单22件,重复工单3件,存在拒收起诉材料、超七天未立案、未一次性告知等问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积极引入值班律师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2.对于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3.对于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不符合规定的,积极引导释名。(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关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韧劲不足。区法院党组抓作风建设意识不强,工作开展不严谨,对重点岗位人员监管措施不严,制度约束执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案件质量有待提升。2024年案件质量评查时抽取案件503件,有问题案件158件,占比31%;2025年抽取案件190件,有问题案件120件,占比63%,部分案卷存在归档混乱、制作不严谨、送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对案件质量评查问题加强整改,规范程序操作,压实审核责任。强化案件全流程管控,结合“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报问题短板,强化问题整改,有效提升案件质量。(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2022年以来因多次出现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玩手机、庭审着装不规范等问题,共被省市法院审务督察检查通报18次。”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结合上级法院审务督察通报,对照整改,自查自纠。2.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力度,持续改变工作作风。(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针对“考勤制度执行刚性不足。日常考勤管理不够严格,2025年5月和12月共23名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正常工作作息规定,因早退问题被区委办通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将考勤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硬性指标,明确违规累计约束标准。联合监察室完成考勤督导四次。(已整改完成)
4.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财务处理不规范。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白条抵库等问题。如,截至2025年底,部分银行账户利息44.91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库存现金余额1.94万元中,白条1.54万元,存单(折)0.16万元;2025年有2次出差申请审批时间晚于出差时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过付款银行账户利息44.91万元已整理上缴财政,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是对于历史遗留白条抵库,已逐笔核实认定、留存证据,已于10月29日报请党组会研究,其中5100元按程序报批核销。三出差申请审批时间晚于出差时间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继续整改,2026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2)针对“银行账户管理不严谨。2023年12月29日零余额账户余额为17.15万元;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为28.38万元,均未做到日清日结。”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规范管理银行账户。一是与汇入单位积极沟通,将往来款项汇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单位再按照要求申请使用。二是定期在每日、每月、每年业务终了,专人核对账户余额和清算情况,如有差异,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全面规范零余额账户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整改完成)
(3)针对“公务卡使用不到位。部分支出未按规定严格使用公务卡。如,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支付邮电费、水费等共19.15万元,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规范公务卡使用,严格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规定,所有公务支出原则上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规范报销审核把关,对无合理依据未使用公务卡的不予报销。杜绝现金或其他违规方式结算行为。(已整改完成)
(4)针对“资产管理不细不实。存在未盘点固定资产、公务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2023年、2025年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2024年至2025年共有4次车辆维修审批时间晚于实际修车时间。”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年度盘点制度,目前已按时完成全面盘点。二是针对车辆维修审批时间晚于实际修车时间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整改完成)
(三)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支部建设有弱项”方面问题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亟待加强。”问题
针对“区法院党组成员整体年龄偏大,在司法改革、案件质效提升等难点堵点问题存在求稳思想,对工作有畏难情绪,争先创优进取意识不强。有些班子成员联系群众不够经常,面对新形势下电子送达、线上庭审等信息化工作方法,忽略了深入一线了解案情的重要性,与群众接触较少。有些班子成员大局意识还不够强,大多局限于完成分内工作,主动建言献策的积极性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强化干部梯队建设,优化干部年龄结构,5月提拔中层正职5人,副职7人。现行中层干部平均年龄40.67岁,下降8.75%。2.2026年第一、第二季度审判执行质效研判会已召开,逐项查摆短板弱项,明确攻坚目标与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切实解决求稳怕难、进取意识不强问题。3.班子成员做到每月至少2天下沉基层法庭或社区网格。4.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印发《关于开展“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理论调研和案件工作的意见》等跨部门协作文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班子成员打破分管壁垒,主动补位,协同联动。(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部分党支部存在开展组织生活党员参与度不高、党课讲稿抄袭网络等问题。如,2023年城头法庭党支部共4名党员,全年有3次主题党日活动仅1名党员参会;2021年,1名党支部书记党课讲稿抄袭网络材料。”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从2026年5月开始实行“月度通报,季度提醒”制度,党支部每月通报参会人数,对于缺席“三会一课”的党员标明缺席原因并开展自学,机关党委对于连续三次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予以提醒,确保组织生活的参与度。二是从2026年5月开始对党课讲稿实行“支部书记亲自撰写、机关党委审核把关”机制,党支部书记确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部门职能亲自撰写党课讲稿并签字盖章,机关党委严格审核,对于不合格的党课讲稿及时反馈给支部进行修改,切实提高讲党课的质量。(已整改完成)
(2)针对“党务工作有短板。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材料未及时上传至灯塔—党建在线。如,2025年机关第二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全年有6次主题党日活动参会人员未过半,未写缺席人员名单及事由,2024年4月与5月支委会会议照片雷同;机关第三党支部未上传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材料,西集法庭党支部未上传2021年至2022年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6月,机关党委针对党务干部开展了干部灯塔-党建在线系统维护专项培训,切实提高专兼职党务工作者的党务工作技能。二是建立常态化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机制,机关党委于6月底深入各支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通过调阅资料、查看“灯塔-党建在线”系统、实地座谈等形式,加强对支部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向支部反馈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基础党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已整改完成)
(3)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动态测评工作落实不到位。自2023年3月起,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动态测评,区法院直到2025年才落实,导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常态化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动态测评工作,目前上半年测评工作已于2026年4月底开展完毕,下半年计划11月开展。(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关于“对干部队伍科学谋划不够。”问题
针对“年轻干部储备较少,截至2026年4月,区法院现有员额法官35人,平均年龄46岁,35岁以下法官仅2人,占比较少,队伍的工作激情和活力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合理干部梯队,优化人员配备。5月提拔中层正职5人,副职7人,平均年龄38.42岁。新提拔人员占全体中层干部的33%。(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做好“后半篇文章”有差距”方面问题
关于“区法院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程度不够,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针对“八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指出“往来账清理不及时,如,‘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58.21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130.1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58.21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129.53万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截止到7月底,已对历史遗留长期挂账的债权债务进行逐笔核查,因挂账的债权债务时间跨度比较长,仍有部分款项未查询到原始挂账凭证。下一步对于确实无法收回或支付的,报请院长办公会或党组会研究后,按程序报批核销。(继续整改,2026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32-8811031; 邮政信箱: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府前路五号山亭区人民法院;电子邮箱:18266095502@139.com。
中共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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