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0494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24日
- 标 题:【服务指南】2024年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检查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服务指南】2024年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检查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检查案件。
二、办理依据
1.《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3.《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4.《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5.《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6.《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
7.《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8.《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9.其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
三、承办机构
枣庄市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制定检查计划→现场检查→制作检查记录,说明检查结论→检查结束
五、办理时限
无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
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办公电话:0632-8820678
办公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38号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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