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045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山亭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3月2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3月25日
- 标 题:【服务指南】2021年山亭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服务指南】2021年山亭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服务指南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370115056000
枣庄市山亭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事项设定层级:
法律法规
(二)设定依据及条款:
(一)《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条。
(二)《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8月1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条、五十一条。
(三)申请主体:
项目建设单位
(四)办理条件:
(一)建筑类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市政类项目已取得市政规划意见。
(二)有日照要求的,日照分析报告结论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三)相关地质勘察报告结论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等。
(四)符合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大型项目已进行方案论证并经业务会、专题会、规委会或向市政府汇报会审查同意。
(六)保障性住房项目户型及建设标准已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七)城市道路沿线的重大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已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八)建筑类项目已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管理类项目已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九)无直接利害关系人或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无异议。
(五)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附表(纸质原件1份);
(二)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经审核通过的总平面规划图及审定的建筑方案;
(四)按需要提供专家论证报告、日照分析报告(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六)数量信息:无数量限制
(七)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
(八)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 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或公益项目及法定城乡规划以外的建设项目需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九)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更正。
(二)初审:窗口初审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进行复审环节。
(三)复审:与自然资源局联系,对建设单位申请的项目拟选位置、建设用地地上、地下现状情况、项目周边用地情况,以及选址位置是否合理等进行实地勘察并写出勘察意见。
(四)审批:如遇重大或特殊项目需提交联审会研究决定。审批同意的告知窗口办结。
(五)办结:窗口工作人按照相关审批资料,制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给申请人,资料归档。
(十)办理方式:枣庄市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
(十一)受理窗口: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B区投资建设B205号窗口
(十二)受理窗口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十四)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十五)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
(十六)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八)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632-8811737
(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zstzwfw.sd.gov.cn/st/govservice/queryprogress
(二十)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山亭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A100号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0632-8836760
(二十一)空表、样表下载网址:山东政务服务网
http://zzstzwfw.sd.gov.cn/st/icity/proinfo/index?id=10660eea-c8da-4221-9668-6fbd60c65de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