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2448
- 主题分类:区级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山亭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 标 题:【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4年度山亭区自然资源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4年度山亭区自然资源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一、总体办理情况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转办件2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0件,主办1件,协办9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政协委员提案17件,独办1件,主办1件,协办15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先与代表进行电话沟通并提出面复请求,根据代表意愿进行面复,达到代表要求的面复率为100%;代表对我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二、答复过程
我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办理好建议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并确保办理满意率。党组书记、局长张亚同志主持召开全局业务股室室负责人会议,专题部署202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重点强调在办理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推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持续改进和提高,把建议、提案办理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提高办理成效,积极推动办理成果的转化与运用。
三、加大力度,推进建议提案吸收采纳落实见效
(一)人大代表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区人大第75号《关于支持山亭产业突破的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提出“落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专题询问要求,推动开发山亭区内石灰石、花岗岩等矿山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开发”建议。
我局于2023年11月30日,已向报区实施工业倍增加快产业突破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提出的关于西集镇芦山口矿权属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店子镇平子和冯卯镇上朱园两处属饰面用花岗岩,依法组织出让时,山亭区联合市属国有企业加大筹措资金力度,依法参与出让竞拍”落实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山亭区西集镇卢山口村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已列枣庄市、山亭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按照采矿权出让管理权限,该建筑石料矿权应由我区依法组织公开出让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即开展对该拟设矿区范围内现状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公益林等分布的现状。经核实,该矿区包含部分国家级公益林。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要求,首先调出矿权内分布的国家级公益林及其他林地,满足矿山使用林地要求,达到“净矿”出让条件。我局正积极向市林业和绿化局请示、汇报,待国家级公益林及其他林地调整后,满足矿山使用林地要求时,及时向市、区递交出让请示。
(二)店子镇平子和冯卯镇上朱园两处属饰面用花岗岩矿权出让其矿种出让权限在市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已经对生态红线、林地、基本农田占压情况进行核实,待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复,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出让。
二、关于“区自然资源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帮助国企寻求政策结合点,找准制约产业发展的问题症结,研究突破瓶颈的对策措施,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山亭区境内非煤矿山采矿权(如店子的平子、冯卯的朱园),推动产业生态效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3月21日接到该建议后,我局积极向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按照《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规范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要求,山亭区冯卯镇上朱元、 店子镇平子饰面用花岗岩矿区两处拟设区块均为枣庄市、山亭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拟设采矿权,现已列入2024年计划出让,出让权限属于市级。目前按照采矿权出让程序,正在开展出让前期各项资料编制工作。现已配合市局完成生态红线、林地、基本农田、耕地占压情况进行核实,采购第三方编制储量核实报告、矿山开发利用编制,征求矿区范围意见,出让前期征求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并积极开展评估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等工作。各项资料完备后,向市政府申请出让两处饰面用花岗岩矿,市政府下达同意公开出让批复后,由枣庄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在自然资源部网站、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进行出让公告,并在市公共资源平台进行交易,届时欢迎山亭区国有企业积极参与竞买。
三、关于“鼓励推动区直国企超前谋划,延长产业链条,配套建设石材产业园区,坚持地上资产、地下资源同步发展,就地加工生产,提高矿产品附加值,实现效益最大化,助力山亭产业突破”。
依据矿产资源赋存条件,建议取得采矿权企业积极引进人才、组建科研小组对矿产资源超前谋划,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矿产品附加值,实现效益最大化,助力山亭产业突破。
(二)政协委员提案吸收采纳情况:
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19号关于加大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力度拓展项目发展新空间的提案吸收采纳情况:
一、基本情况
通过摸底排查,目前我区闲置土地为846.15亩,低效用地200亩。闲置低效用地集中在开发区辖区内,比较分散。其中闲置土地580.2亩为区直国有公司项目用地,分别为山亭区山兴置业有限公司6宗346.53亩、枣庄翼云房屋开发有限公司109.34亩、山东山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27亩、山东山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94.06亩和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15亩。
截至目前,已处置闲置土地3宗132.92亩,低效用地已盘活2宗63.81亩。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闲置土地大部分为区直国有公司所拿项目用地,由于受市场行情、资金短缺和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开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低效用地存在权利主体错综不清,企业自身问题较多,以及存在抵押、联合借贷和多起司法诉讼等问题,在进行盘活时,需要同时考虑各方权利人的利益,甚至存在一定法律程序上的限制,牵扯面较广,盘活工作时间长。
三、措施
通过部门联动,加大闲置和低效用地处置盘活力度。将采取一地一策,先本着以用为先的原则,集合各方力量,努力消除影响开工的不利因素,督促项目用地限期动工,及时推进项目用地开工建设。工作专班每周进行调度,并将进展情况呈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进度较慢的企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加压推进,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做到及时有效处置盘活闲置低效用地。
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91号委员关于传统村落规划多元组合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吸收采纳情况:
在区政协的关心指导下,为办好提案,我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进行磋商、调研,对传统村落有关规划、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截至目前,山亭区共有国家级传统村落11个、省级传统村落17个,其中已编制国土空间体系下村庄规划的传统村落有伏里村、桑村村、艾湖村、洪门村、双山涧村、东堌城村、化石岭村、朱元村、独古城村、千佛崖村、王家湾村等11个。2023年,山亭区成功入选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为我区传统村落保护助推乡村振兴建设提供了更多机遇。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稳步推进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截至2024年9月底,镇规划方面,桑村镇、西集镇国土空间规划已经枣庄市政府批复,城头镇、水泉镇已经市规委会同意,其他乡镇均已通过首轮汇报;村庄规划方面,我区十个镇街共编制“多规合一”村庄规划72个,涉及村庄104个,覆盖全区43% 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其中,已获区政府批复的村庄规划52个,涉及行政村68个。
二是严格落实有关部门村庄分类意见,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按照中央农办等五部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区建设“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鲁农委办发〔2020〕32号)、《山东省村庄分类指南》(鲁发改农经〔2020〕920号)等文件精神,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立足未来15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以民政部门统计的行政村为依据,将城镇开发边界外所有行政村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拆迁撤并类、暂不分类五种类型。截至目前,我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行政村数量分别为162个、16个和25个,已编制村庄规划并获区政府批复的分别有43个、7个和5个。
二、针对性工作措施
一是聚焦规划编制重点,强化村庄规划质量把关。在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力量,严格审查建设用地边界划定,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紧凑布局,高效利用有限公共服务和公用工程设施资源;着重审查村庄规划是否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特点和资产关系,深入挖掘村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内涵,扎实开展田野调查,突出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避免造成“千村一面”,持续擦亮“不墨山亭·幸福小城”品牌。村庄规划编制有力保障了包括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休闲观光旅游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等类型的乡村一二三产融合项目,确保我区乡村振兴项目落地有规可依。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动员社会力量,共绘村庄蓝图。落实村庄分类工作方面,由于该工作职能已划转至发改部门,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局综合村庄规划编制内容、村庄布局规划和发改部门意见,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并对涉及村庄迁建具体事宜的村庄规划,遵照区农业农村局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相关规定审查,并在村庄规划中落实“一户一宅”等有关政策要求。编制力量投入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枣庄市乡村规划师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选聘条件,以“志愿为主,招聘为辅”的工作思路,为我区九个镇招募了乡村规划师志愿者,由我局对乡村规划师建档管理,明确乡村规划师作为规划决策参与者、规划编制组织者、规划初审把关者、乡镇规划建议人、实施过程指导员、基层矛盾协调员、乡村规划研究员等七项工作职能,乡村规划师在村庄规划调研、编制、宣讲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庄规划的编制效能。
二是加强乡村区域要素投入,促进我区农村宜居宜业。以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为抓手,坚持整体规划、连片打造,以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增“颜”提“质”,建成环岩马湖、环翼云湖、抱犊崮-熊耳山景区、青龙绿道等美丽乡村精品示范区9处,湖光山色“猕枣”采摘入选全国美丽乡村休闲游精品线路,被农业农村部发布推介;建设活力·李庄、醉桃源·温庄、萄醉·洪门等一批特色鲜明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219个,北庄镇洪门村、徐庄镇葫芦套村等4个村被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四季战役”,全域提升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区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抓落实,先后召开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专题会议等,督促镇街组织开展“环境整治再提升 干净整洁过新年”专项整治行动、人居环境观摩评比活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回头看”、残垣断壁专项治理行动等活动,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公益岗参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显著提升。2024年上半年,全区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42万吨、村内沟渠507公里、畜禽养殖粪污3109吨、拆除残垣断壁240处、整治庭院231户。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将以此提案为契机,提高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水平,促进我区乡村振兴事业发展。坚持规划引领,做好传统村落保护,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坚持集中连片发展,以片区建设整合资源、促进均衡、带动共富,有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坚持区镇村三级投入、村民投工投劳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从单个村庄环境美化提升入手,逐步扩大到道路硬化、绿化亮化、数字建设等,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实现村容村貌整体优化提升。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逐步实现和美乡村“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