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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自然资源局
  • 索 引 号:370406/2026-01120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机构: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9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9月03日
  • 标  题:关于实施飞机喷药防治美国白蛾等的通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实施飞机喷药防治美国白蛾等的通告

我区原定于8月10日至8月31日实施的飞机防治美国白蛾等作业因空域受限未能施工。为防止美国白蛾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灾害,我区决定在美国白蛾等发生区域采用飞机喷洒药剂的方法进行防治(以下简称飞防)。为确保飞防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2026年9月10日至9月14日期间,根据天气及空管情况择机适时开展飞防作业,作业时间为上午6:00至下午18:00。

二、飞防区域

我区境内栽植的杨树等集中连片阔叶用材树;全区10处镇(街道)的重点村庄、镇(街道)驻地、城区; G518,240(枣新)、320(北留)、238(店韩)、313(滕平)、103(0九)等省道以及枣木高速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十字河、城郭河沿岸;抱犊崮、熊耳山、莲青山、月亮湾、石头部落等景区。

三、注意事项

1、飞防期间,作业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等造成威胁,请广大群众不要惊慌。

2、飞防用药主要为仿生制剂,对人畜无害,但对蚕、蜜蜂、蚂蚱、虾蟹等有一定影响。请从事桑蚕、蜜蜂、蚂蚱、虾蟹等养殖的业户及室外食品加工、晾晒的单位、个人,在飞防期间采取避让和保护措施。

3、飞防期间,在作业区及周边地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和漂浮物,严禁向飞机投掷弹药、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严禁架设高压电线杆、塔等20米以上的高大建筑物,确保飞机飞行安全。

4、飞防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区自然资源局或各镇(街道)林业主管单位联系,联系电话:8819471。

特此通告。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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