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014
- 主题分类:区级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山亭公安分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 标 题:【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3年度山亭公安分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3年度山亭公安分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报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分局相关工作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转办件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主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办1件,协办5件。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所提意见建议已经采纳、部分采纳共计7件,占总数的100%,涉及店韩路交通安全、红绿灯设置等多个方面。在办理过程中,先与代表进行电话沟通并提出面复请求,根据代表意愿进行面复,代表对我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二、办理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分局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召开分局相关警种、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做好建议办理及回复工作作为分局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作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作为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公安工作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通过高质量办理提案建议,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二)规范程序,分解落实任务。在承办工作中,坚持做到态度认真,程序规范。明确牵头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所有书面答复意见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把办理好、回复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做到件件回复都满意、件件都是满意件。
(三)完善机制,提高办理质量。今年的建议提案涉及内容主要归属于分局交警大队和治安大队,在办理工作中坚持突出重点,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调查研究,详细了解、广泛征询有关部门、群众的意见,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所有建议提案能真正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查,确保工作实效。紧紧围绕提高办案质量这个中心,加大督办力度。分局纪委和督察大队随时掌握各承办件的运行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展缓慢的案件,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协调督促,从而增强具体承办人员的时间观念,加快办理进度,确保2023年建议提案承办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办理工作成效
(一)关于区人大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311号刘军委员《关于店韩路交通安全的建议》办理情况(主办)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管科民警通过调阅查看路口过车流量、到路口实地查看道路及周边交通设施、绿化等情况,认真细致的进行了分析研判。该路口东西方向为单向单车道,左转、右转、直行走同一车道,且该方向车流较少,为方便快速通行,该方向仍执行原通行方案不变,即东西方向同时放行方案,绿灯通行时间设置为20S;路口南北方向为双向双车道,即左转加直行车道和右转加直行车道,且该方向车流较大,在无左转专用车道的情况下,现已将通行方式更改为南北方向分别放行,绿灯通行时间变更为32S。
后续,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对此路段车辆通行情况持续关注,根据交通流量变坏不断优化信号灯配时,切实提升路面通行效率,确保通行安全。
(二)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23号徐颖委员《关于优化我区红绿灯设置,更新道路标识的建议》办理情况(主办)
根据职能划分,交警大队已会同技术专家现场调研车流、人流情况,并结合往年及前期车流量等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适时调整了部分路口的红绿灯配时,确保车流能在较短时间内通过红绿灯路口,不会出现大范围拥堵现象。后期,区交警大队会学习借鉴滕州市和高新区相关经验做法,努力共建美丽新山亭。
(三)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23号邵强委员《关于加强山亭至滕州道路标识,优化交通标线的建议》办理情况(协办)
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分局交警大队成立专班开展调研工作。针对加快道路标线、标示牌的更新工作,以及将模糊不清标线重新划线,延长红绿灯处实线标示线,防止车辆在临近红绿灯停止线处还能随意变道问题,已联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将320省道(滕州至山亭)道路标线更新优化完毕。下一步将提请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商实施荧光车道标示的可行性。
(四)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60号郑翠翠委员《关于规范校门口交通秩序的建议》办理情况(协办)
根据职能划分,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积极协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会商实行校前交通管制的可行性。目前,城区大部分路段已规范设置禁停、警示、让行、限速标志和必要的交通安全保护设施。针对交通主干道周边学校均已设置护校岗,交警执勤民警及时与学校沟通,确保在上学、放学前半小时到岗疏导交通,确保有效疏通上学、放学期间学校周边交通秩序。针对整改设置不规范的交通标志及设置学生专用通道问题,交警大队将积极与相关部门会商,做好整改和标志的规划推进工作。针对校门口摆摊设点行为,已设置醒目标识,严禁在校门两侧200米范围摆摊设点。下一步,将联合区教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校门口管控,通过执勤、喊话等方式,清空此类违法行为发生。
(五)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60号冯玉聪《关于校园门口道路停车不规范造成拥堵现象规范化整理的建议》办理情况(协办)
目前,针对交通主干道周边学校均已设置护校岗,交警执勤民警及时与学校沟通,确保在上学、放学前半小时到岗疏导交通,确保有效疏通上学、放学期间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建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校门周边路段及单位设置临时停车场,以实验一小200米范围内为例,区发改局等多家单位内均设有临时停车场供社会车辆临时停放。下一步,交警大队将积极会同教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推进校门口单向通行、车辆有序停放后再接送学生等工作的可行性,减控校园周边交通拥堵。
(六)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号冯玉国、冯仰攀委员《关于设置车辆测速监控系统的建议》办理情况(协办)
根据职能划分,建议由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研究决定是否规划建设。分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 1047-2013)4.1设置原则h)要求,认为测速取证设备应设置在事故多发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配套有清晰规范的道路交通标志或标线,避开急弯、长下坡、出入口。根据G518国道功能、路侧开发程度、出入口较多的复杂情况,目前已在幸福庄村设立测速装置且正常使用,在枣树岭段不适宜再设置测速取证设备,可以增加提示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下一步,交警大队将继续深入村庄主要路段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加强公众文明出行观念,提高交通参与者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七)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28号李金刚、周荣鑫委员《关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美化城区市容市貌的建议》办理情况(协办)
一是广泛宣传。发挥窗口宣传效能。利用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车管大厅、办公楼大厅显示屏,设置宣传栏,宣传行业规范、文明交通常识。 突出重点群体开展宣传。以机动车主特别是摩托车主、客动车主等为重点,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单、签订承诺书、电话调查等形式,大力宣传创文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强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抓好110中国人民警察节、"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安全生产活动月等开展主题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媒价,发放宣传资料,深化文明交通宣传,倡导文明出行,引导驾驶人和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礼让斑马线、不车窗外抛物、不闯红灯、不随意停车。
二是对照标准,定岗定责。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商贩占道经营等整治工作的开展。老城区改造计划正在推进,城市外貌不断提升。目前市政部门已全力推进做好绿化带内、城乡结合部垃圾清理问题开展。
三是强化督导,巩固提升成效。建议由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各自职能,充分发挥监管作用,推进车辆乱停乱放、商贩占道经营工作有序开展;建议区园林、市政部门要强化沿街道路绿化、垃圾清理等工作,确保美化城区市容市貌落实工作。
四是做好精细化城市管理。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把测评指标转化为日常工作要求,高效统筹、科学摆布,切实提升路面交通文明化水平。健全落实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故障巡查和日常维护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故障,确保交通信号灯功能完好。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有序推进区责任单位做好路口电子交通警察维护、升级工作,提升交通管理科技含量。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