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6-01465
- 主题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
- 成文时间:2026年10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10月30日
- 标 题:枣庄光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亭区年产40万片AG高端显示玻璃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光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亭区年产40万片AG高端显示玻璃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公示
枣庄光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亭区年产40万片AG高端显示玻璃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租赁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园内F栋厂房,占地面积约4754.7平方米,购置平板清洗机、覆膜机、AG蚀刻机、抛光机、去膜机、检验等设备,建设3条AG防眩光玻璃生产线,配套建设实验室等辅助工程,建设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AG防眩光玻璃20万片。
项目名称:山亭区年产40万片AG高端显示玻璃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北京路与山兴路交叉口东420米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园内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BnxEZxoseqjc4QVQRS6Zg?pwd=8i65 提取码: 8i65
纸质版报告可联系枣庄光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查阅。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现场递交、发送邮件、邮寄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枣庄光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卫平
联系电话:13955203983
联系地址:枣庄市山亭冯卯镇冯卯村岩马水库纪念馆南办公楼102室
环评单位名称: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5064388535
邮箱:meilinghuanping@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陵路56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枣庄光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