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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亭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政办发〔2021〕11号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亭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

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山亭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亭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我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4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2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2020年我区“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经验和做法,围绕高频重点领域,新推出107项“全省通办”事项,2021年6月底前实现落地;2021年年底前,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省通办”,74项“跨省通办”事项在我区落地;同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进新一批(8项)“跨省通办”事项尽快落实。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围绕便民利企的高频领域和异地办事需求,推出更多“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事项。

二、重点任务

(一)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区直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要求,全面认领通办事项,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明确事项的业务标准、办理模式、推进路径等;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明确“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事项“收受分离”职责分工,优化整合业务流程;按照“全省通办”事项业务模式服务标准,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操作流程,提升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强化平台数据支撑。配合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类政务服务系统的对接融合。按照国家标准规范,优化完善“一网通办”总门户和移动端服务通办专区,不断丰富专区服务内容,推动更多通办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中心、区审批服务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提升线下大厅办事能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要完善“通办”专窗设置,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有条件的镇(街道)可延伸到村(社区)和园区。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完善帮办代办和协调联动机制,提供线上线下申报指导、异地帮办代办、远程视频会商收件、身份核验、材料寄递等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办事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区审批服务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四)全面深化“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通办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充分运用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视频核验、双向物流、网上缴费等方式,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办成事。(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中心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五)大力拓展“代收代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申请人可在线下通办专窗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寄递或系统转送至业务属地完成审批和办理,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有条件的镇(街道)或村(社区)和园区可推广上述做法。(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六)不断优化“多地联办”。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事项,建立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做到“一地受理申请,多地协同办理”,相关申请和档案材料通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事项协同办理、问题处置和责任追溯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区政府办公室、区审批服务局负责统筹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组织认领和梳理事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业务牵头指导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主动对上做好对接、对下做好指导。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服务大厅等做好“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要主动推介,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及成效,积极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各类通办渠道便捷办事。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倾听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三)强化监督评价。“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开展情况已纳入省、市、区政务服务有关评估,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要同步推进“好差评”工作,完善“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相关指标评价机制,加强评价结果公开,评价数据全量、实时上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附件:1.国家“跨省通办”事项任务分工

   2.2021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清单

附件1


国家“跨省通办”事项任务分工

序号

“跨省通办”

事项

应用场景

市级

牵头单位

市级

配合单位

区级

牵头单位

区级

配合单位

一、2021年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74项)

1

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符合条件的,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公安局


区公安分局


2

开具户籍类证明

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由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公安局


区公安分局


3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公安分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公安分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大中专毕业后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公安分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投靠配偶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区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

7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投靠子女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区公安分局

区民政局

8

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孤儿救助资格认定,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民政局


区民政局


9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民政局


区民政局


1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民政局

市残联

区民政局

区残联

11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申请人可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不受考试报名地限制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12

纳税状况公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办理纳税状况公证,不受缴税地限制

市司法局

市税务局

区司法局

区税务局

13

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不受地域限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

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单位社保参保证明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7

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生存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

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

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生存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

工伤事故备案

申请人异地发生工伤事故后,可异地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及时报告工伤事故情况,不受地域限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

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申请人需要在异地就医的,可申请工伤异地居住(就医)备案,不再需要到参保地办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医保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医保局

21

社会保障卡申领

申请人可异地申领社会保障卡,不受发卡地限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

社会保障卡启用

申请人可异地启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不受发卡地限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不受发卡地限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4

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

申请人可异地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不受发卡地限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核验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或核验本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

申请人可向人事档案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7

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受商品房所在地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受不动产登记地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29

不动产抵押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受不动产登记地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30

测绘作业证办理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办理测绘作业证,不受测绘作业地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局


31

新设探矿权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新设探矿权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局


32

探矿权保留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探矿权保留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局


33

探矿权延续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局


34

探矿权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局


35

探矿权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探矿权注销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局


36

新设采矿权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新设采矿权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局


37

采矿权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采矿权变更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局


38

采矿权抵押备案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采矿权抵押备案,不受地域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局


39

采矿权延续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局


40

采矿权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采矿权注销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局


41

测绘成果目录汇交

汇交人可网上汇交测绘成果目录,不受地域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局


42

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审批,不受地域限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自然资源局


43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不受地域限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山亭管理部

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

44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山亭管理部

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

45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山亭管理部

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区各银行机构

46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不受地域限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山亭管理部


47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地域限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山亭管理部


48

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不受地域限制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49

生育登记(一孩/二孩)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生育登记(一孩/二孩),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卫生健康委


区卫生健康局


50

再生育审批(三孩及以上)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再生育审批(三孩及以上),不受户籍地限制(西藏的完成时间可适当延后)

市卫生健康委


区审批服务局


51

医疗广告审查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发布医疗广告,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52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市审批服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53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市审批服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54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不受申请人所在地限制

市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55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不受申请人所在地限制

市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56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市审批服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57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医疗器械广告审查,不受申请人所在地限制

市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58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不受参保地限制

市医保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区医保局

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

59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不受参保地限制

市医保局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区医保局

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

60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人可在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市医保局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

区医保局

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

61

异地就医结算备案

申请人可跨省申请异地就医结算备案,不受参保地限制

市医保局

市公安局

区医保局

区公安分局

62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申请人在异地门诊就医时可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市医保局


区医保局


63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不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限制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区医保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市场监管局

64

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不受地域限制

市林业和绿化局


区自然资源局


65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办理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不受提交地点限制,不影响法定经营地域

市邮政管理局


市级权限


66

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

申请人因工作需要,可异地申请办理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不受提交申请地点限制

市邮政管理局


市级权限


67

申请停止使用邮资凭证审批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办理停止使用邮资凭证审批,不受提交申请地点限制

市邮政管理局


市级权限


68

残疾人证新办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新办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残联

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区残联

区公安分局、

区卫生健康局

69

残疾人证换领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换领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残联

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区残联

区公安分局、

区卫生健康局

70

残疾人证迁移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迁移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残联

省公安厅

区残联

区公安分局

71

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挂失补办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残联

市公安局

区残联

区公安分局

72

残疾人证注销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注销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残联

市公安局

区残联

区公安分局

73

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变更残疾类别/等级,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残联

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区残联

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74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市残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残联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2021年以后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8项)

1

新生儿入户

申请人可异地向新生儿(其父母为境内人士,父母同民族,婚内、境内生育小孩,父母非集体户,且随父亲或母亲报出生)出生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不受父母户籍地限制

市公安局


区公安分局


2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监护人代办的除外)

申请人可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由所在地公安部门线下取指纹和拍照,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公安局


区公安分局


3

结婚登记

申请人可在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大数据中心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区大数据中心

4

离婚登记

申请人可在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受户籍地限制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市大数据中心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区大数据中心

5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本人在各地的每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不受地域限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

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结算

申请人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伤康复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申领生育津贴,不受参保地限制

市医保局


区医保局


注: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和业务工作实际,可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组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附件2


2021年6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服务对象

行使层级

业务模式

市级牵头单位

区级牵头单位

1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其他权力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教育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2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其他权力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教育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3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其他权力

法人

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4

机动车登记—转籍登记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省市

多地联办

市公安局

区公安分局

5

机动车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市县

多地联办

市公安局

区公安分局

6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须在指定地点办理的赴香港或澳门签注除外)

行政许可

个人

市县

异地代收代办

市公安局

区公安分局

7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须在指定地点办理的赴台湾签注除外)

行政许可

个人

市县

异地代收代办

市公安局

区公安分局

8

出入境记录查询服务

公共服务

个人

市

全程网办

市公安局

区公安分局

9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公共服务

个人

省市县

异地代收代办

市公安局

区公安分局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服务对象

行使层级

业务模式

市级牵头单位

区级牵头单位

10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1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12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13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14

对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格认定

行政确认

个人

县

异地代收代办

市民政局

区民政局

15

公证员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

个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司法局

16

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

行政许可

个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司法局

17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

行政许可

个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18

注销律师执业证

行政许可

个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19

律师执业许可

行政许可

个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20

律师档案调入

其他权力

个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21

律师档案调出

其他权力

个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22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公共服务

个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23

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服务对象

行使层级

业务模式

市级牵头单位

区级牵头单位

24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25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名称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26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负责人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27

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28

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协议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29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主管机关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30

律师事务所合并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31

律师事务所(分所)注销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32

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33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设立资产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司法局

区司法局

34

企业申领稳岗返还

公共服务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5

职工基本信息变更(非关键)

公共服务

个人/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6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公共服务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服务对象

行使层级

业务模式

市级牵头单位

区级牵头单位

37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8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9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公共服务

个人/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0

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公共服务

个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

随军家属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公共服务

个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2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公共服务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3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公共服务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4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公共服务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单位申领)

公共服务

个人/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6

待遇发放账号信息维护

公共服务

个人/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7

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

公共服务

个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服务对象

行使层级

业务模式

市级牵头单位

区级牵头单位

48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公共服务

个人

省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9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区审批服务局

50

劳务派遣经营注销许可

行政许可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区审批服务局

51

劳务派遣经营延续许可

行政许可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区审批服务局

52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许可

行政许可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区审批服务局

53

劳务派遣经营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区审批服务局

54

省际包车客运企业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备案

其他权力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交通运输局

区交通运输局

55

公路用地范围内护路林更新采伐许可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56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

其他权力

法人

县

异地代收代办/全程网办

市交通运输局

区审批服务局

57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

行政许可

个人

市

异地代收代办/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58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补证

行政许可

个人

市

异地代收代办/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59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变更

行政许可

个人

市

异地代收代办/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服务对象

行使层级

业务模式

市级牵头单位

区级牵头单位

60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注销

行政许可

个人

市

异地代收代办/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61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省内跨设区市)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省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62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63

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法人

省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64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食用菌母种、原种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法人

省

全程网办

市农业农村局

区审批服务局

65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换证、补证和更正

行政许可

个人

县

异地代收代办

市农业农村局

区审批服务局

66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其他权力

法人

市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67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其他权力

个人/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商务局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68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其他权力

法人

市

全程网办

市商务局

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69

导游证核发

行政许可

个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70

旅行社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法人

市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71

旅行社(不包含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的备案

其他权力

法人

市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服务对象

行使层级

业务模式

市级牵头单位

区级牵头单位

72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其他权力

法人

市

全程网办

市卫生健康委

区卫生健康局

73

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

行政许可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74

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75

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76

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分公司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77

撤销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78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79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80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行政许可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81

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82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服务对象

行使层级

业务模式

市级牵头单位

区级牵头单位

83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84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行政许可

个人/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85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86

食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

其他权力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87

运动员技术等级一级、二级证办理

其他权力

个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教育和体育局

88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公共服务

法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医保局

区医保局

89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公共服务

个人

市县

全程网办

市医保局

区医保局

90

人防丙级监理资质申请审批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防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1

人防丙级监理资质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防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2

人防丙级监理资质延续审批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防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3

人防专业资质企业信息查询

公共服务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防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4

人防乙级监理资质申请审批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防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服务对象

行使层级

业务模式

市级牵头单位

区级牵头单位

95

人防乙级监理资质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防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6

人防乙级监理资质延续审批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防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7

人防乙级设计资质申请审批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防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8

人防乙级设计资质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防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9

人防乙级设计资质延续审批

行政许可

法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人防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0

执业兽医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个人

省市县

全程网办

市农业农村局

区审批服务局

10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法人

省

全程网办

市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

102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

行政许可

法人

市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103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

行政许可

法人

市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104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法人

市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105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办理

其他权力

法人

市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106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变更

其他权力

法人

市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107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其他权力

法人

市

全程网办

市审批服务局

区审批服务局

注: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和业务工作实际,可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组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


附件:
  • · 山政办发〔2021〕11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亭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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