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发〔2023〕2号
有关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枣庄市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亭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枣庄市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
示范工作方案
为做好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2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3〕1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于继承和弘扬山亭优秀传统文化,以保护文化遗产、改善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为重点,探索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与传承、融合与活化、修复与改造的机制、路径、模式,推动全区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高,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有效保护,居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着力打造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助力乡村振兴的山亭样板。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多方参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传统村落宜居宜业水平,持续提高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2.串点成线,以线带面。以国家级传统村落为节点,联动省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美丽村居、美丽乡村、景区化村庄等特色村庄,因地制宜连点串线成片。突出示范性、整体性,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和分层分类分区发展。
3.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保护传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生活,增强传统村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机与活力,促进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保护与永续利用。
4.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充分发挥特色资源优势,统筹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布局,系统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
(三)目标任务
集中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传统农耕型、美丽宜居型、文化旅游型、教育科普型等传统村落。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农业、文旅、红色教育等产业深度融合,村落群众、企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动力不断增强,乡村特色产业逐步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传统村落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格局初步构建,具有山亭特色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初步形成。
——完成“一方案一规划”编制。组织编制《枣庄市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任务清单和台账。编制《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科学发展。
——实施一批工程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实施文物修复修缮、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开发等多项工程项目。
——打造特色产业品牌。深入挖掘传统村落资源禀赋优势,实施“一村一品”,明确兴隆庄村、双山涧村、洪门村、独古城村、冯卯村、朱元村、付庄村、东岭村、王家湾村、千佛崖村、伏里村等11个传统村落的产业优势。以传统村落原生态资源为依托,提升特色农产品附加值,发展特色新型业态、地方特色手工业,激发传统村落的生机和活力。
——建立一套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山亭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共享,形成保护发展合力。
——建立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既有建筑修缮、保护、利用,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风貌提升等方面工作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禁止开展破坏传统格局、传统风貌的建设活动。
——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山亭模式初步形成,乡村风貌得到整体提升。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化解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多层次、全方位、持续性挖掘传统村落各类资源和价值,传承传统智慧,丰富时代内涵,探索形成符合山亭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模式和路径,通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带动,促进全区乡村风貌实现整体提升。
二、重点内容
(一)创新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方式
加强传统建筑保护。健全传统村落数据库和基本信息档案,统筹开展分类保护与整治。强化保护力度,逐步建立山亭区传统村落内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名录,并统一实施挂牌保护。编制山亭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传统风貌建筑建档测绘、建筑设计、修缮利用等标准,强化规划和标准引领。组织编制《山亭区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指南》,在前期省级传统民居保护利用试点的基础上,从全区11个中国传统村落内选取100栋左右的传统民居建筑,开展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及宜居性改造利用示范专项行动,因地制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实践经验。建立日常维护修缮、建筑档案管理、空置民居有效利用等工作机制,简化保护修缮审批流程,实现传统建筑维护的常态化。
加强传统村落总体格局保护。一是加强村落空间格局保护。保护崮村相依的村落格局,做好村落空间拓展与山体空间关系的协调,彰显鲁南地区传统村落的街巷院落风貌、整体空间格局与山水景观环境。加强村落天际线、视线通廊、建筑高度控制,严格落实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建设控制要求。二是加强村落空间肌理保护。修缮、保护、提升村落传统街巷格局、沿街建筑立面,分类整治街巷环境,彰显“石块垒墙、茅草搭顶”的传统石板房建筑,“青石铺路、石墙灰瓦”的独特鲁南山村风貌。探索付庄村核心保护区的原生态保护模式,重点打造王家湾、东岭村、洪门村、兴隆山村、独古城村、朱元村、千佛崖村等传统街巷,促进周边地区与其风貌协同。三是推动传统村落融入当地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传统村落外部山体水系、田园风光、绿化植被等,严禁采伐生态公益林,对村落内的古树林木及珍稀树种实行挂牌保护。严禁在村落周边开山采石、违法排污、倾倒垃圾;优先开展传统村落周边区域天然林、河湖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
2.活化传承,积极探索传统村落多元活态利用模式
以人为本、活化利用,推动传统建筑不断满足村民现代居住需求。尽可能保留原有居民、生活形态和历史环境,提升原有建筑风貌、实施空间再造和功能转换,改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探索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认领、认养、认保乡土建筑的方式方法,利用传统技艺、手法,实施有机更新和功能置换。探索推进传统建筑使用权流转,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鼓励通过民宿、景区化联动建设等模式,促进传统建筑活化利用。到2024年,全区改造活化传统建筑50处以上。
挖掘内涵、重在传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一是鼓励开展乡村文化活动,传承优良的传统观念、文化习俗和生产生活技艺。定期开展民间节庆活动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空间的保护利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重点整修祠堂、戏台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适度恢复部分已经消失的文化空间。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推广为目标,结合旅游开发与组织,建设完善传承、展示、推广非遗的物质空间场所。三是加大民俗文化挖掘。开展传统生产生活工具、传统服饰、手工艺品,保存文化记忆展示活动,活态展示民风民俗,传承文化记忆。支持开展编纂传统村落村志、传统民居保护图集等文化传承项目以及其他丰富多彩的非遗文化传承项目。四是强化传统村落传统文化挖掘、整合,依托丰富的红色文化、岩马精神等,凝练山亭区传统村落文化内涵和精神,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创新业态、多元利用,以传统村落特色产业助推乡村产业振兴。一是开拓文创、文旅等产业。以传统村落原生态资源为依托,提升特色农产品附加值;充分利用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养生等特色产业;挖掘老品牌、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发展地方特色手工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技术,形成山亭区“互联网+传统村落”的产业发展业态。二是创新发展传统村落新业态。探索将传统建筑、传统村落打造成为文化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基地、中小学生教育基地、文创基地、文化传承教育基地。注重传承传统农耕文化和岩马精神,结合农业生产、体验农业等,在冯卯村、独古城、朱元村等植入劳动教育功能,因地制宜打造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探索将传统村落丰富的建筑艺术文化与专业教育、艺术创作相结合,打造洪门村艺术写生基地、兴隆庄村研学基地、独古城村非遗传承基地、伏里村土陶科普教育基地、王家湾和双山涧村党建教育基地等,鼓励东岭村探索自下而上传统建筑活化利用新模式,拓展传统村落发展新业态。推广冯卯村传统建筑活化利用模式,鼓励将适合条件的传统建筑改建为学堂、书院等教育设施,把传统建筑打造成为红色文化、耕读文化的传承地,丰富传统建筑的活化方式。利用闲置的传统民居,探索数字化故事场景营造活化模式,通过VR、AR等现代数字技术手段,将民间传说故事以可视化的方式与传统民居空间相结合,增加传统村落沉浸式的历史体验层次。
3.统筹兼顾,推动保护利用与人居环境改善协调发展
统筹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与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推动传统村落水、电、路、消防、通讯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有条件的中国和省级传统村落建成1所以上的公共卫生厕所。统筹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与村落原有的空间肌理、尺度、材质和色彩等风貌提升工程,有序整治与传统村落风貌不相协调的燃气管道等设施,积极推广与传统村落风貌相协调的道路硬化铺装材料。
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推进活动广场、游客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停车场等项目建设。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推进街巷及其两侧胡同的沿街绿化等项目建设。加快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设施,探索县域统筹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推广村级日间照料、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具备条件的中国传统村落全部建成1处以上体育健康设施。新型基础设施优先向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倾斜。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传统村落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基础设施维护、生产经营场所消防管理。加强传统村落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生活用火等清查,强化村落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持续加强村民用火用电安全宣传。
(二)探索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模式
优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思路,实现由单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发展的转变,打造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
1.构建“3+2+1”六大要素实施保护利用空间格局和“连点-串线-成片”的发展模式。逐村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做到“一村一色”,避免“千村一面”。围绕“3+2+1”六大要素实施保护利用工作,“3”,即环岩马湖、环翼云湖、环灵芝湖,打造湖光山色、农旅融合、休闲康养型传统村落片区;“2”,即抓好抱犊崮-熊耳山景区和月亮湾湿地景区,打造景区带动型、休闲观光型传统村落片区;“1”,即抓好青龙绿道沿线建设,打造漫步健身型传统村落片区,实现连片协同保护发展。
2.探索传统村落协同发展。结合枣庄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和山亭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整合各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等优势资源,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纳入区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着力打造“岩马湖旁红乡、抱犊崮里石村”的整体映象。强化村落之间文物、建筑、文化、肌理等的保护与修复的协同,促进风貌协调。整合传统村落的红色文化、岩马精神、农耕文化等,结合新时代内涵,打造具有山亭特色的传统村落文化内核。探索实施一体化的市场运作模式,借力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推进开发利用协同,实现资源整合的增值。以社区生活圈理念为指引,推动传统村落之间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共建共享。
3.推动传统村落差异化发展。实施“一村一主题”行动,促进各传统村落错位发展。在文化建设上,王家湾村、双山涧村等突出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促进红色文化与传统村落融合发展;冯卯村、独古城村、朱元村、付庄村等重点挖掘岩马精神,讲好“岩马”故事,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踔厉奋发的精神内涵,搭建岩马精神与其周边自然人文景观、公共服务设施的乡村融合体,打造重温感人历史与领略传统村落的同时空载体。兴隆庄村重点挖掘村民在艰苦条件下,自强不息、不屈不挠、艰苦奋斗的精神,洪门村、千佛崖村等重点突出农耕文明,伏里村重点突出伏羲文化。在保护利用模式上,兴隆庄重点突出社会资本主导的开发模式,双山涧村重点突出红色旅游带动模式,独古城村突出鲁南砂岩民居特色,重点发展“住民宿、探民风、过民俗”的体验型旅游,王家湾村探索红色教育、生态旅游、影视拍摄等综合利用模式,伏里村重点探索空港型传统村落发展新路径,东岭村重点探索自下而上民间力量的活化利用模式,冯卯村重点探索以培训、研学为主的活化利用模式,付庄村探索原生性保护利用模式,洪门村重点探索传统文化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模式,引入创意设计,发展创意农业,加强葡萄产业的产品包装、设计和营销,提升葡萄品牌知名度;千佛崖村重点探索依托梁王遗址的活化利用,适当引领文体赛事等新业态。鼓励传统村落与高等院校、企业、社会组织或团队,建立合作开发平台,探索产学研深度融合保护利用新模式。发挥传统村落在全域公园城市山亭先行示范区中的板块作用,建成枣庄市全域公园城市的展示窗口。
(三)探索全域统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模式
1.规划统筹,促进传统村落抱团联动发展。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原则,以中国传统村落为引领,将西集镇、北庄镇、冯卯镇等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以及历史文化名村、省级传统村落、美丽村居、美丽乡村示范村、景区化村庄等纳入规划范围,编制《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明确区域内村落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时序,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绿色生态、田园风光等特色资源优势,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结合村民生产生活需要,提出传统民居宜居性改造、传统建筑活化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提升、农时节气和乡风民俗等传统文化挖掘传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技术路线,列出示范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估算示范工作投资总额,并明确投融资渠道。逐村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案设计,推动示范项目落细落实落地。
2.产业统筹,促进传统村落融入区域发展格局。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周边采摘园、现代农业园、工业园、科技园等结合起来,以农耕文化为主题,串联采摘园、现代农业园等,共同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打造农耕文明深度体验区。充分依托山水风光和地域文化,将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纳入“山亭大公园·五彩花慢城”核心建设中,保护和延续“石块垒墙、石板搭顶”“青石铺路、石墙灰瓦”鲁南独特山村风貌。立足山亭区红色资源和“崮”的地质风貌优势,积极打造翼云文旅康养度假区、岩马湖露营小镇等文旅项目,统筹抱犊崮、熊耳山等风景名胜区,实现与传统村落旅游的联动发展,做大做强传统村落红色文旅产业。完善休闲山亭登山采摘之旅、西集龙河湿地绿道等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依托枣庄、滕州主城区的科技优势和消费市场,在传统村落保护中优先使用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理念。积极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园、经济开发区、旅游景区,拓展生态农业、精品农业、文创产业等产业类型,吸引社会资本和人才参与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探索“公司+合作社+村支两委+农户+社会精英”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依托城区强大的消费市场,积极打造民宿、乡村旅游基地,以乡村旅游提升村落发展知名度,吸引更多工商资本投资农林产品、文创产品加工。
3.设施统筹,实现传统村落基础设施互连互通。利用S238、G518路线并改造城区道路、县道,串联主要传统村落及各景点、自然风光带,建设旅游观光环线,打通山亭全域旅游环路体系,提高旅游景点的交通可达性。结合全域旅游发展,加快建设覆盖传统村落的特色绿道慢行网络,衔接枣庄市市级绿道,形成包括绿廊系统、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等完善的绿道网络,打造市级-区级-社区级多级绿道体系,将传统村落作为主要的绿道驿站重点打造,形成两环三纵四横的区域绿道网络。推动乡村公交建设,开通联接传统村落之间的公交线路。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传统村落延伸。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标“布局美、乡村美、产业美”要求,推进“五化、七改”提标升级,鼓励多村共建共享,鼓励多村联建污水处理设施等,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4.政策统筹,探索赋予传统村落更多发展自主权。依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城乡融合、枣庄支持山亭突破发展等各项政策,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乡融合政策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各类政策红利,探索农村宅基地、农村“三权分置”、农村权益流转等制度,破解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政策障碍。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设施建设力度,统筹城乡环卫一体化、村村通、危房改造、农厕改造、清洁取暖等政策向传统村落倾斜,夯实保护发展基础。积极探索以传统民居为特色的宅基地共享制度,吸引城市居民投资修缮提升传统民居。
(四)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长效工作机制
1.健全组织领导。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有关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示范创建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解决重大需求和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同时,成立镇(街)、村居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小组,形成“区级抓总、部门配合、镇(街)主导、村级实施”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镇(街)、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住建、财政、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行政执法、文化旅游、生态环境、金融等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人,强化沟通协调。区政府统筹建立山亭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促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监管到位。区住建局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牵头单位,总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组织编制《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审核相关传统村落专项规划;区财政局负责相关财政资金的配套,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指标的保障,并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积极推进省级以上传统村落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传统村落的植树造林和古树名木、珍稀植物的挂牌保护管理工作,及时将村落周边的森林植被纳入生态公益林保护范围;区交运局负责传统村落内及周边道路硬化,负责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范围内的道路维护及提升改造;区城乡水务局负责传统村落农村安全饮水、水库整修等水利设施建设、水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传统村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负责涉农资金的整合,相关乡村振兴政策适当向传统村落倾斜,落实宅基地管理等政策,培植和壮大传统村落特色农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传统村落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相关历史文物的修缮指导,产业和旅游发展,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重大项目的立项;区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持续开展宣传工作;区直相关部门、镇(街)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并做好日常监管和跟踪服务,负责日常工程监督、信息统计及对群众的政策宣传等工作。发改、教育、卫健、民政等其他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建立示范项目建设跟踪机制,明确专人重点靠上、全程跟踪,强化项目推进。建立“月调度、季督导、年考评”的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统筹指导、检查示范期内传统村落保护传承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各镇(街)、各传统村落要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政策宣传、工程监督、信息统计等工作。
3.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共同缔造理念,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以党建为引领,搭建村民、政府、社会多方力量的综合平台,明确各主体的相关责任,建立分担机制,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政府主要负责历史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的建设投入,镇村统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主体作用,探索村集体和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建设、管理的机制。
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激励机制,探索以历史遗产共保机制、产业发展共营机制、生态宜居共建机制、文化传承共育机制等为主的传统村落共建机制,以村民权利保障机制为主的共治机制,以土地收益、产业收益和生态收益为主的共享机制。研究制定村民投工投劳、资金共筹等激励制度机制,支持、鼓励本村村民或本地传统工匠队伍直接参与传统民居保护修缮、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程建设。探索产权人自有传统建筑修缮保护机制,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产权人自有传统建筑进行修缮保护,促进传统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实施“闲置小院复活工程”,探索实施以房屋产权入股、村集体统一修缮、统一出租、联合运营等多种模式,促进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将传统村落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村民参与保护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共同保护发展、合作建设共赢。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传统民居认租认养的管理办法(试行)》,鼓励社会资本、民间力量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通过认养、租赁等方式获取传统民居使用权,参与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文化传承利用等全过程。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信息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继续深化传统村落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登记,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完善传统村落档案。对新发掘的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及时开展调查、登记、建档、上报。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完整保存传统村落相关信息,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创新、发展深度融合。启动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工程,对传统村落内的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有重要价值的传统风貌建筑、特色构筑物等实施数字化保护。
(二)完善配套政策。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推动自然资源、发改、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提前介入项目,提出项目建设标准和用地、用林、规划等审查意见,落实项目用地指标、规划建设要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相关规定优先保障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自办或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符合传统村落发展需要的企业,提高集体经济收入,实现传统村落保护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
(三)创新融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自筹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严格落实3750万中央补助资金,积极对上争取,市、区两级财政支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补助资金力争达到1000万元。建立健全传统村落联片保护利用示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统筹整合发展改革、乡村振兴、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涉农资金,加大对传统村落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政策性金融支持,强化山亭区内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吸引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四)强化技术支持。建立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专家指导咨询机制,邀请专家提供保护发展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每个村落实1名驻村规划建筑设计师,对规划编制、项目建设、业态发展等给予全过程指导。编制优秀传统建筑图集和保护利用技术指引。建立专家咨询与点对点服务机制,邀请省内建筑风貌、风景园林等专业人才参与保护利用工作。建立健全乡村建筑工匠协会,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培育一批掌握传统技艺的本土人才队伍。组织开展村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项培训,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
(五)强化督导考评。探索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全过程监测,科学评估保护利用成效,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将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和镇(街)的重点督查内容。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负面清单管理,围绕既有建筑修缮保护利用,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风貌提升等方面,制定并实施负面清单,严禁开展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建设活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考评奖惩机制,示范创建期内,每年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创建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区级乡村振兴考核内容。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抖音、快手等媒体平台,综合采取媒体宣传、影像制作、专题推介、短视频展示、直播等多种形式和举措,加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的宣传展示,广泛宣传山亭传统村落风土人情、传统文化、聚落民宅、自然风光等优秀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热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成效、经验模式,强化示范引领。
四、预期成效
(一)探索传统村落价值实现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着力探索冯卯镇独古城村“闲置小院复活模式”,积极创立独古城村乡村专业旅游合作社,以征收、租赁、共享、股份四种方式将农村闲置小院统筹起来;深化山城街道的兴隆庄村社会资本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推动双山涧村、王家湾村、伏里村等红色文化引领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经验模式。
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传统建筑、整体风貌等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建筑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基本实现全覆盖,村落传统空间完整性和格局肌理得到有效修复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地域民俗风貌、传统特色建筑、生态自然景观等得到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和活化利用。
传统村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村内道路实现户户通。自来水普及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按照乡村生活圈配置标准配套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服务、文化、公共交通、旅游接待等公共服务设施,11个中国传统村落按标准建设配套消防设施,公交通达率明显提高,教育、医疗、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实现生活设施的便利化、现代化,村民满意度明显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四)创新本地传统民居修缮适用技术,构建传统村落保护技术支撑体系
通过重点开展山地传统村落石屋建筑保护修缮及宜居性改造关键技术攻关,在保护延续传统石屋建筑整体风貌的前提下,融合现代建筑建造材料、技术工艺、施工方式等手段,系统性解决石屋建筑结构性、安全性、功能性不足的问题。同时,选取适宜山地环境的模块化设施,完善传统石屋建筑在卫浴、供暖等生活设施。通过示范期内开展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及宜居性改造利用示范专项行动,建成一批经济实用、美丽宜居的传统民居样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鲜活经验。
到2023年底,完善新申报4个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信息档案,实施挂牌保护。到2024年底,完成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加强村落单馆信息管理。同时,利用闲置的文物建筑和传统民居建设10处以上传统村落数字体验馆,通过VR、AR等数字场景呈现技术,将农耕文明和乡土文化融入传统民居建筑,实现活化利用。
(六)培育引进一批传统工匠和专业人才,搭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人才支撑体系
加大基层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对区、镇(街)、村在内的传统村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培养一批优秀传统工匠、非遗传承人,组建山地传统民居保护修缮队伍,建立良好的传统工匠人才队伍培育建设和常态化管理制度机制。建立山亭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咨询专家库,积极推进“设计下乡”,省级以上传统村落驻村规划设计师达到全覆盖。积极协调省内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山亭设立传统村落研究基地,实施长期陪伴式服务。
五、进度安排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总体安排部署,聚焦山亭区示范创建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有力组织实施。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3年4月~2023年7月)
印发实施《枣庄市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任务清单和台账。完成《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和传统村落示范片区保护利用方案设计,建立保护利用项目库。成立枣庄市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召开全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示范创建工作,明确区直部门和镇(街)、村庄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工作推动合力。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3年8月~2023年12月)
实施“3+2+1”三大片区传统村落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提升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重要建筑、重要节点改造利用,完成省级传统民居试点工作,建设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数字化管理。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参与机制、监督考评机制等,制定完善金融、土地、财政、保护利用、运营模式管理等相关政策文件,构建较为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乡村建设工匠、镇村两级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快推进示范工程项目,优先保护修缮村落内濒危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特色民居等文化遗产,完成片区设计方案工作。探索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模式,完善全域统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模式。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2024年9月)
开展示范创建阶段监测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模式,查找存在问题,制定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传统建筑修缮、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保护、特色产业发展、消防设施提升等示范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建设管理程序,加快项目建设督导,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按期完成。探索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完善政策体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全面完成本方案中的各项任务,及时总结提炼山亭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经验做法,探索建立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机制。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试点工作验收指导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各项宣传推广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模式路径。
附件:枣庄市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枣庄市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
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我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市工作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枣庄市山亭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刘洪鹏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周 琪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马 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翔 区发改局局长
赵 毅 区民政局局长
燕 勇 区财政局局长
张 亚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孙鸿鹄 区住建局局长
贾传亭 区交运局局长
杨国华 区城乡水务局局长
张开耀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 伟 区文旅局局长
王海龙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孙彦生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 斌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松青 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高 洁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明武 山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戚艺潇 冯卯镇镇长
王娟舒 北庄镇镇长
张 帅 西集镇镇长
董伏金 凫城镇镇长
刘 敏 城头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孙鸿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辉、魏永水任办公室副主任。下步工作中,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调整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同志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