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政办发〔2023〕7号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建设乡村教育振兴
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区直各企业: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提升全区乡村教育质量,山亭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全面推进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推进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
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我区教育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推进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深化乡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强优秀教师队伍,关爱特殊儿童群体,提升教育内涵质量,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贡献山亭力量。
到2025年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到2026年学前教育力争达到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增强,2028年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主要任务
1.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落实乡村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乡村学校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责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构建校园文化育人新环境,大力开展乡村中小学“绿色校园”、文明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完善乡村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室等制度,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2023年底前实现学校家长学校全覆盖。挖掘利用山亭乡村自然人文资源,推动民俗文化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开展特色活动。(区教体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发改局、区文旅局配合)
2.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坚持乡村振兴、教育赋能,围绕“双十镇”建设等中心工作,积极打造乡村教育振兴样板。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十四五”期间全区所有镇开展省市级强镇筑基行动试点。鼓励乡村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法人机构(具备条件的乡镇初中、小学实行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选优配强镇中心小学校长,教育指导员由镇驻地中心小学校长兼任。深化学前教育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区教体局牵头,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配合)
3.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到2027年所有镇(街)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Ⅱ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重点加强镇(街)驻地学校建设,全面改善校舍及附属设施条件,全部建成塑胶运动场地。镇(街)驻地初中应具备寄宿制条件,确有必要的镇(街)驻地小学要配建宿舍,满足寄宿需求。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校车接送和午餐标准配备、积极提升午休条件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撤并学校的闲置校舍应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校外教育、劳动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鼓励各镇(街)利用撤并学校闲置校舍改造1处校外劳动基地。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场地、保教设施、幼儿书籍、玩教具等短板,2026年镇(街)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区教体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4.选优培强乡村校长。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配备力度,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一批城区年轻后备校长到乡村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7年,区内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任期的校长或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城乡学校交流。遴选推荐乡村校长参加专题培训,新任职校长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区教体局牵头,区委编办、区人社局配合)
5.提高乡村教师配置效益。对偏远乡村的中小学,统筹考虑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提高乡村教师招聘岗位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全面实行乡村学校间教师“走教”制度,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走教”教师倾斜。深入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其农村服务年限可分段合并计算。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开展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将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形成基于校本、立足岗位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深入实施《山亭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骨干教师培养计划(2023—2026)实施办法(试行)》,每年遴选3至10名乡村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予以重点培养。(区教体局牵头,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配合)
6.大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落实乡村教师享受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政策。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居住和生活需要。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妥善解决乡村教师子女教育问题,在入园入学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予以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区教体局牵头,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配合)
7.构建城乡协作发展共同体。加强城乡教育协作发展共同体建设,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2025年实现城乡学校结对全覆盖。建立教学示范与帮扶机制,实行专职教研员联系学校制度,区教研员每学年每人联系2~3所乡村学校;不断扩大兼职教研员队伍,组建学科中心团队,建立城乡学科工作室80个,实现乡村学校名师工作室全覆盖。通过学校联盟、教师联谊、教研联合、品牌联创,推进集团化办学与联盟式发展。积极联系枣庄学院和驻枣科研院所在乡村学校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区教体局牵头,区科技局配合)
8.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促进高中特色多元发展。探索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方案,逐年提高指标生分配比例,并坚持向农村学校倾斜。支持高中学校建设省、市级学科基地,促进特色多样办学。支持山亭区职业中专建设特色化专业,依托枣庄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开展社区教育、技术推广、技能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区教体局牵头)
9.打造乡村学校办学特色。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田园课程、田园游戏,开展耕读教育,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社团。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乡村学生研学基地,打造一批乡村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支持每所学校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大自然。发挥乡村“学校青少年宫”作用,支持乡村学校特色课程和社团建设。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组织乡村学校学生进城开展研学旅行等校外实践体验活动。发挥乡村学校小班化优势,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在区级教学改革项目中单列计划,支持乡村教育改革创新。(区教体局牵头,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旅局配合)
10.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赋能。实施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攻坚行动,在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乡村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支持镇(街)驻地学校录播室建设,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镇(街)驻地学校录播室全覆盖。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促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普遍推广应用。逐步建成覆盖全学科、全章节的优秀课程共享资源库,面向教师免费开放。(区教体局牵头)
11.加强乡村特殊儿童关爱。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依托设在镇(街)的小学和初中实现镇(街)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实施“希望小屋”“希望学堂”等公益项目,促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面成长发展。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一人一案”跟进即时劝返措施。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关注孤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群体,确保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区教体局牵头,团区委、区残联、区民政局、区卫健局配合)
三、工作保障
12.加强组织领导。将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作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点任务,参照市政府要求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编制确定重点项目清单,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区教体局牵头、区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镇(街)政府(办事处)要把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区教体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配合)
13.坚持试点先行。坚持全域推进、试点先行,分领域、分专项遴选一批试点镇(街),开展建设试点。试点优先向教育强镇筑基示范镇倾斜。鼓励各镇(街)结合实际开展探索,先行先试,积累工作经验。(区教体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14.强化专业支撑。依托枣庄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建立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平台,增配专业力量,开展乡村教育重点问题研究,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争取与高校建立联系,共同进行改革项目申报,外聘一批高校知名教授作为基础教育课改指导专家。(区教体局牵头)
15.强化督导评价。将乡村教育振兴纳入相关区直部门、镇(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作为对相关区直部门、镇(街)政府(办事处)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区教体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配合)
附件:1.全面推进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2.有关部门名单
附件1
全面推进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2
有关部门名单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编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