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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6信息来源:

山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通知

山政发〔20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区直各企业: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确定202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为: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百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前三年(2023—2025年)平均数以内。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确保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年终,区政府将对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未突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且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一、发生死亡1人以上(含1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事业单位;

二、发生死亡1人以上(含1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镇(街)、开发区;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或未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上报的镇(街)、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四、年度内2次受到区政府安委会通报批评或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后,逾期未整改的企事业单位;

五、镇(街)、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在所辖区域行业领域内,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企事业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依法查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山亭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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