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发布《山亭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组成。本报告统计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区政务公开办着力提升公开质效,强化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着力提升主动公开质效。2019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各类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万余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400余条,发行《山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期,《山亭信息》255期,《山亭区政府公报》6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政务舆情 2 次,向社会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146 件。办文公开方面,在拟制公文的前置程序中,明确文件公开属性,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机制。办会公开方面,推进“开门决策”制度化,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现场征求意见。
(二)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共接收依申请公开31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未出现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接收市协查函1件,均依照程序按时答复。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从接收、登记、补正、拟办、征求第三方意见、审核、作出答复、送达、存档等九个方面强化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公开。做好实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助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
(四)着力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2019年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落实。梳理调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将区政府网站向市集约化平台迁移,有效提升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切实提升了群众获得感。
(五)着力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山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将其纳入区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分值待定。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考评督查和业务培训,建立日巡查、月调度、季检查、年考核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周期检查,严格促进工作落实。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设置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使用统一规范格式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区政府2019年共收到区人大交办的建议66件,内容涉及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生态环保、文旅教育等多个方面,具体分配到区政府21个承办单位,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向代表寄送建议答复函93件(含分办件)。其中,代表建议已经采纳并得到解决或部分解决的28件,占42%。代表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8件,占58%。2019年共收到区政协交办的提案80件,内容涉及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保、城市建设、文旅教育等多个方面,具体分配到区政府24个承办单位,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共向委员寄送提案答复函105件(含分办件)。其中,委员提案已经采纳并得到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有28件,占35%。这些提案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区政府按照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的原则,及时予以采纳并得到解决和落实。委员提案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52件,占65%。这部分提案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有的已经落实承办单位和工作措施,正在抓紧解决;有的已经列入区政府工作计划,逐步予以解决。
重点建议和提案已在区政府网站专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45 |
/ |
312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71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79 |
/ |
2114 |
行政强制 |
87 |
/ |
2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镇(街)和区直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政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不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存在临近考核“开夜车”的情况。
二是主动公开深度不够。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中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对于群众关注度高的内容搞半公开、粗略公开、合并公开。
三是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多为兼职,且工作人员变动频率高,容易造成工作脱节,导致工作疲于应付,无力创新。下步,围绕落实上级部署,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加强指导协调监督,定期组织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各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督导考核力度。不断完善考核体系,适当提高考核权重,改进创新考核方式。进一步完善日巡查、月调度、季检查、年考核工作机制。对重要的政务公开工作事项,将纳入区政府督查任务清单,进行统一督导落实。
三是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及时抽调政治性强、有责任心、懂业务的人员充实工作队伍,切实提高专业化水平。定期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可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浏览、复制。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山亭区人民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632-8811130,电子邮箱:stqzwgk@zz.shandong.cn)。
电子书版:【山亭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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