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枣庄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山亭区政府网站(http://www.shant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山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府前路31号,邮编:277200,电话:0632-8820678,传真:0632-8820678) 。
—、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参照《关于公布〈行政执法公示规范〉等3项枣庄市地方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表达权、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努力助推我区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严格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对行政执法事项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网上公开,对行政执法领域具体处罚事项清单进行了网上公示,培训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网上运行系统操作员59人次。购置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60余台,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建立法制审核台账、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全部进行法制审核,定期开展案件互评、研讨会议,及时发现问题、弥补不足。
2、工作信息宣传。撰写信息190篇,微信公众号推送268条。涉及疫情防控、节前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禁燃禁放、建筑垃圾管理、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周一晚间课堂、绿化养护、“五强五比五表率”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大公园拍摄、城市防汛拍摄。山东新闻频道报道我局园林抗旱工作。公众号关注人数达到580人。微信公众号宣传效果较好,全局各项工作动态、成效能够及时总结、报道。具备ppt制作,音频、视频录制剪辑,简单动画制作能力,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3、行政权力机制运行。做好行政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执法过程亮证,文书送达亮证,在执法过程中落实事中公示。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依据、条件和程序、服务指南、办理流程图、行政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法律救济途径等全部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阅。将行政处罚执法结果全部网上公示,全年公布执法结果22件,并同步上传至“信用枣庄”,案卷在枣庄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网上运行系统电子建档。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主动与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未收取任何费用。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民互动情况
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民互动,对于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高公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12月6日,组织开展“礼赞新时代·与宪法同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和法律文本,重点宣传了宪法、民法典等相关知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在重阳和国庆双节期间,扎实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金盾护老”志愿服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还有工作人员做详细讲解,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也为构建和谐城市治理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明确牵头科室、专人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由局法制工作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召开政务信息公开调度会,局属各事业单位、各股室均明确承办人或信息员,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二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专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依据、条件和程序服务指南、办理流程图、行政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执法结果、法律救济途径等在政务公开专栏公示。三是政务新媒体维护更新情况,充分发挥“山亭微城管”微信公众号信息宣传作用,在公众号推送宣传信息268篇,关注人数也从年初349余人增长到580人。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分管领导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
张清余 |
法制工作室 |
张彬 |
(0632)8877786 |
|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在山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19项,检查行为汇聚数2400余条,监管事项覆盖率百分之百,监管行为录入及时率百分之百。制定随机抽查事项计划,建立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主动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积极参与区级部门联合“双随机”,将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结果在政务公开专栏公示。二是组织专门科室专人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召开政务公开工作调度会,明确职责,推动规范化建设。三是接受社会监督情况,积极开展12345热线办理,全年办理平台热线件462件,各级各部门批办、交办件50件,网络舆情7件,共计处理办结群众信访案件515件,好地完成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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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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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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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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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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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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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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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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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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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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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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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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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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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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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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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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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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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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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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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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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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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与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建议区政府办公室开办全区政务公开系统培训会议,学习系统知识,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二是充分调动本单位人才力量,加强对政策文件解读的力度,开发政策文件解读新模式。三是继续加强一体化大数据建设,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量。
(二)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规范地方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但同时也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人员严重不足,而工作量较大;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措施
一是我局将摸索加大人员、资源投入,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管和对岗位人员的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二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政民互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工作保障和落实逐项明确责任主体。
3.2022年,我单位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转办件2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1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政协委员提案17件,主办4件,协办13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先与代表进行电话沟通并提出面复请求,根据代表意愿进行面复,代表对我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了解民情民意,提高服务质量。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