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枣庄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将山亭区政府网站(http://www.shant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山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邮编:277200,电话:0632-8832668)。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对照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进行陈述:请点击http://www.shanting.gov.cn/index_3721.html?ClassInfoId=5127)
2022年以来,山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枣庄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展“政务公开+落实”,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我局在政府信息网站开设专栏,对法规文件、组织机构、工作动态、政府采购、法规规章、双公示以及其他政府财政信息等事项进行了及时主动公开。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推进行政许可“双公示”,对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上传区政府网站公示,主要涉及《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小餐饮小作坊登记证》《户外广告设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照证明。坚持每周一报,及时推送、更新、维护。2022年以来,我局已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0758个。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维护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3.政民互动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开放度、参与度,2022年6月1日,十余名政协委员受邀走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加深对我区政务服务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务建设,进行“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政策,亲身体验政务服务办事流程。活动现场,受邀代表在讲解员的引导下,详细了解了各类服务区的特色亮点、窗口设置、办事指南、服务流程、服务事项等,听取了“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等工作的推进情况。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展示、代表亲身体验业务运行流程的方式,全方位展现各窗口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参观中,代表们还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工作人员现场表示,对于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将照单全收,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工作,为全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
4.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政策法规室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编写、审议工作,及时上传区政府网站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高效;二是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局在政务大厅规划开门见“山”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务公开文件栏、政府公报公开栏、配备商用机、电脑及其他便民设备,为政务公开工作搭建便民利民平台;三是我局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建设,努力打造“亭好办”微信公众号品牌,并及时将好的信息推荐给省市区新媒体宣传报道,以达到广而告之的推广效应。
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各科室提供信息,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编写、审议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对照考核指标:按照山政办发〔2022〕2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我局已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0758个。
二是我局多次组织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培训会议及各镇街行政许可事项下发指导工作,并组织进行下放事项培训。
三是今年以来,山亭区政务服务大厅积极应用“好差评”系统,配备评价终端平板100余台,实现办事窗口评价全覆盖。在大厅张贴区纪委监委印制的,向办事群众发放“营商环境监督卡”,公布“不准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或对企业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发生,不准干预和插手企业具体经营管理活动”等“十不准”监督内容,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75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6839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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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类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有待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够丰富,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
(三)改进措施
加大信息公开培训,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2年,我单位共收到转办件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6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先与代表进行电话沟通并提出面复请求,根据代表意愿进行面复,达到代表要求的面复率为100%;代表对我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在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发布本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2年未承办相关建议提案。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畅通政民互动渠道,了解民情民意,提高服务质量。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