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枣庄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将山亭区政府网站(http://www.shant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山亭区应急局联系(地址:山亭区北京路377号应急局,邮编:277200,电话:0632-88211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主动落实该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靠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把此项作为强化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专门成立了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全局一盘棋,一级抓一级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编制指南要求,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对发布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信息均由主要领导亲自审核,确保了发布内容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保密培训,确定专人负责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障了数据安全。认真抓好局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等内容,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区政府、市局和省应急厅组织的信息化建设、网站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全面提高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载体
在坚持和完善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区广播电视台、市局网站、应急管理网等载体及时公布信息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电子展示大屏、简报信息、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和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拓宽公开领域,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准确及时。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我局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主动公开。
2022年度,根据国家、省、枣庄、山亭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通过“山亭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和局政务信息公开宣传板,对法律法规、机构概况、领导信息、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人事任免、应急预案、重要会议、通知公告、执法监管信息、督查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推进、预警预防、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等内容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有效拓宽了安全生产举报的渠道,构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的社会监督机制,累计公开各类信息68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3.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明确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同时所公开的信息要严格讲究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能够准确及时的反映各项工作动态。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应急局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加强业务学习,及时上传政务公开信息,在人员和相关设备上及时进行更新维护,确保平台运行畅通,内容准确;二是应急局运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应急信息宣传公开,发布日常活动、重要事项和应急常识,杜绝不良信息传播。
5.监督保障。
(1)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本单位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田中一,职务: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区安委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办公电话:0632-8823699;工作人员:黄笑楠,职务:巡查督查股工作人员,办公电话:0632-8836968。
(2)业务培训情况。
区应急局组织各股室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新条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学习,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科室、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三是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
2.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网站信息进行更新,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2年度,山亭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确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细化工作目录,突出当前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提高公开信息质量。通过多元化平台,做到信息及时公开、信息全覆盖,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着力搭建沟通桥梁,切实做好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题,规范发布格式,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2年,枣庄市山亭区应急管理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0件,办复率100%。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