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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信息来源: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枣庄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将山亭区政府网站(http://www.shant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山亭区司法局联系(地址:山亭区府前路267号2楼A区山亭区司法局,邮编:277200,电话:0632-8811389) 。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府服务全流程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升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助力司法行政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2)依申请公开。我局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本着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2年依法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

(3)政府信息管理。利用数字化手段抓好政府信息源头分类管理,特别是进一步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强化工作协同联动,及时发布、移送应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后续将按清理结果及时调整公开内容。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时发布。

(4)平台建设。区司法局按照要求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更新相关内容,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新媒体媒介对外发布司法行政相关政策、信息,现以成为我局对外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

(5)监督保障。区司法局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树形象,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21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与广大民众的需求差距有所缩小,信息公开的形式中图表、视频等鲜活生动的形式采用增多。

2.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范围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形式、载体还需丰富完善。

3.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主动宣传,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舆论引导机制,做好政策解读等内容;二是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形式,对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2年度,山亭区司法局根据《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确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细化工作目录,突出当前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提高公开信息质量。通过多元化平台,做到信息及时公开、信息全覆盖,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着力搭建沟通桥梁,切实做好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题,规范发布格式,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2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4.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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