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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枣庄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山亭区政府网站(http://www.shant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山亭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山亭区府前西路38号三楼;邮编:277200;联系电话:0632-8811192;电子邮箱:a882330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全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4条,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农业生产发展情况信息、惠农政策补贴、人大政协提案答复内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政处罚案件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3.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股室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全局合力,协调统筹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政务公开牵头科室为农业农村局法规股,具体工作人员为王中洋(法规股工作人员),办公电话为:0632-8813298。

4.平台建设方面。一、严格落实标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由局法规股相关工作同志负责上传至政府工作信息平台,政务公开事项严格按照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标准化、规范化好。二、强化新媒体利用程度。由秘书科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及时更新惠农强农政补贴策、发布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法规等相关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家庭合作社查询。充分利用山亭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信息,方便及时,群众获取信息便捷。

5.监督保障方面。明确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和发布流程,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吸纳社会公众意见,悉心听取,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及时、透明,进一步压实目标责任,确保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目标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不足: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主动性存在差距,有时为了应付检查而匆忙发布信息,而不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提升。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整,公开时限不够及时,政务公开意识还不够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二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信息公开主要依靠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未能充分结合网络平台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度,山亭区农业农村局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结合我局负责的涉及惠农政策补贴、农业生产情况发展等相关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数据开放,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提高公开针对性,把工作重心放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上,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落实。完善信息公开涉密审查程序,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合理,便捷高效。

(三)2023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转办件3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5件,主办11件,协办4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政协委员提案24件,主办10件,协办14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先与代表委员进行电话沟通并提出面复请求,根据代表委员意愿进行面复,达到代表委员要求的面复率为100%;代表委员对我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四)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公开原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由局法规股相关工作同志负责上传至政府工作信息平台,坚持及时、公开、透明。

二是强化山亭农业农村局微信会众号建设力度。由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惠农强农补贴政策、发布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法规等相关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家庭、合作社查询。


附件:
  • · 山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 · 山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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