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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632-88641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督的作用,助力全区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提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一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二是依托“枣解决·枣满意”平台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多采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短视频等形式,全面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不断提升解读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以“服务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工作宗旨,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通过约谈、电联、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申请公开的背后原因,解决申请人的实质问题,从而提升答复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工作氛围,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解释规定,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发布形式。不断整合资源,构建信息公开融媒体矩阵。目前,山亭公安、山亭警方、山亭交警微信公众号,山亭公安抖音号粉丝共计3.2万,官方媒体影响力稳居全市公安政务公众号前列。借助新媒体的及时互动传播优势,答疑解惑、问计于民,使政务新媒体成为促进警民关系和谐的桥梁和纽带。

(五)监督保障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落实任务。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0458

行政强制

41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1年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力度不够均衡,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渠道不够丰富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落实工作改进措施,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加强;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公文类公开及同步多样性解读。

(三)下步举措

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明确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公开方式;二是严格按照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落实分局各单位规范公开公文信息及同步多样性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山亭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安排落实措施,明确指挥中心为牵头单位,警种主要负责同志为政务公开责任人。2022年,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编制完成调整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度山亭公安分局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度山亭公安分局组织多警种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10余次。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先后被多家省级媒体或刊物采用。



附件:
  • ·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 ·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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