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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生态环境山亭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枣庄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山亭区政府网站(http://www.shant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联系(地址:山亭区府前路26号,邮编:277200,电话:0632-8811930,传真:0632-8811923) 。

—、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严格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枣庄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政务服务,在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开展政策解读、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抓好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着力,积极打造为民、务实、公开、透明生态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0余条,以公开助力蓝天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科室、单位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我局在政府信息网站开设专栏,对法规文件、组织机构、环境保护、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建议提案、行政处罚、重点领域以及其他政府公开信息等事项进行了及时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5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建议提案、业务动态、组织管理、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请点击:http://www.shanting.gov.cn/zwgk/xxgkml/qzbm/sthjfj/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举报、投诉等情况的发生,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民互动情况

2023年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利用“6·5”环境日,开展低碳出行活动,推广碳普惠平台,为居民发放环保宣传手册,讲解环保知识,强化生态环境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此次政务开放日活动是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增强了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同感和获得感,搭建了公众与政府沟通的桥梁。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效发挥山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生态环境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环保政策和环境数据;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行政执法公示、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共8大目录,发布205条政务公开信息。同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提升环保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利用网络新媒体、报刊年鉴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环保政策和环境数据;全面推进水和空气质量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检查、主要河流水质情况等信息,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的影响力。

积极发挥“山亭环保”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特点和传播优势,创新发布方式,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已经成为宣传山亭环保工作、展现山亭环保风采的主阵地。

(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科室、单位具体实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督导协调、组织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22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了便利。二是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大了力度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专业领域的理论学习仍需加强,提升对《条例》新内容的准确把握;二是决策公开仍需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具体举措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三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元,精准解读效果仍需提高。

(三)改进措施

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对《条例》新内容的学习,全面、及时、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考评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对拟公开信息的三级审核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三是完善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准确解读法规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四是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做好污染防治、水、气质量情况、建设项目影响评价、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治理等公众重点关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事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度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工作,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转办件1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独办0件,主办1件,协办5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政协委员提案8件,独办0件,主办2件,协办6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先与代表进行电话沟通并提出面复请求,根据代表意愿进行面复,达到代表要求的面复率为100%;代表对我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四)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积极发布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措施,充实政务公开干部队伍,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附件:
  •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山亭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山亭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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