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卫健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枣庄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山亭区政府网站(http://www.shant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山亭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山亭区府前路41号,邮编:277200,电话:0632-882328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亭区卫健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以公开透明、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紧密结合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主要通过山亭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全方位落实主动公开各项工作,涵盖概况信息、组织管理、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服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医疗卫生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内容,做到了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目录系统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2023年在山亭区政府网站发布205条稿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3年卫健局未收到和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件。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民互动情况
为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赢得社会支持,树立山亭区卫健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一是切实改善就医体验。区人民医院开展“错时门诊”,重点科室增设早门诊、午间门诊或夜间门诊,方便上班族和在校学生灵活就诊;开展帮办志愿服务,为患者提供门诊预约、陪同辅助检查等服务,服务群众4500余人次;开展疾病防控知识宣教场次数284场(次),重点场所疾病知识宣传指导的单位数95个,指导覆盖35228人,赠送发放宣传材料、干预品数量65618份。二是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今年以来,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义诊活动6次,发放“两癌”宣传页2.6万余份;完成宫颈癌筛查18004人,乳腺癌筛查18238人;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582.5对。三是深入实施基本公卫服务。今年以来,全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41.78万份;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4.4万人;家庭医生签约2.75万人。推进家庭医生“三个延伸”、“六个拓展”服务,为3245名“三高”患者提供一体化诊疗服务。四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有序推进国家级慢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山亭区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工作,监测评估群众2000名。开展“三减控三高”项目特色县建设,在超市、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8家单位启动“三减”慢性病干预行动,建设三高基地10家,三高之家33家,提供一体化诊疗服务的三高患者人数4277人,“三减控三高”项目宣传活动800余次。五是落实“一老一小”惠民政策。深入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投保覆盖率61.63%,受益老年人4.68万人,1-10月份赔款172.61万元。累计发放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津贴404.52万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卫健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政务信息审核把关,凡属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按照机关发文制度要求把好初审关、办公室把好业务关、局保密工作人员把好密审关、局领导把好审签关,切实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对待每一个要公开上传的文件都首先在法规处内进行审核,并上报分管局领导进行终审核验,之后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上进行上传公布。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统一部署,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运转,每天登录网上查询系统,受理公众网上申请,发布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检查查询系统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平台正常运行维护,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做好“健康山亭”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工作,2023年,共发布文章765篇,点击量119478人次,朋友圈分享22838次,现有关注人数69226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对卫健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及分工、单位规划计划、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解读、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等政务信息事项及时准确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各项具体工作。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众号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我局召开了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议,局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机关有关科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参加。会议对2023年卫健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培训,并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提升目标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政务公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政务公开要服务当前全区重大决策部署需要,从大力提升卫生健康角度出发,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把发布、解读、问政、回应的要求与公众需求紧密结合起来。
会议强调,各科室要认真研究,涉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五公开”内容,务必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体现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在抓实细节上下功夫,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山亭区卫健局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了便利。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区卫健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解读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多样化等问题。
(三)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交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升信息公开知识水平,树立“我要公开、主动服务”的责任意识。二是定时查漏补缺,做到全面公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或缺失的栏目信息,由科室反馈至各相关股室,并在获取信息后及时公开。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应公开信息及时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度,山亭区卫健局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区政府《2021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二十一条》实施方案要求,卫健局在疫情防控、医疗卫生领域、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方面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2023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共收到转办件2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独办2件,主办6件,协办0件,于8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政协委员提案14件,独办4件,主办3件,协办7件,于8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先与代表进行电话沟通并提出面复请求,根据代表意愿进行面复,达到代表要求的面复率为100%;代表对我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四)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重点做好区政务公开办规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二是理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并定期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同时,积极借鉴和学习省内其他地市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三是抓好政务公开薄弱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全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