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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枣庄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山亭区政府网站(http://www.shant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山亭区税务局联系(地址:山亭区北京路501号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山亭区税务局,邮编:277200,电话:0632-8877818) 。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枣庄市山亭区税务局通过市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信息,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等税收工作信息。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按照信息发布流程在规定渠道及时发布。

2.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数为0件。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加强重点政府信息管理,对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的税费政策,及时做好发布和解读。

4.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不断完善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规范栏目设置,规范报送渠道、拓宽公开范围。二是不断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业务,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

5.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强调公开方式方法、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涉密把关和舆情把关。将政府信息各个环节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把审查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处罚11条,一般程序不予处罚343条,简易程序处罚718条。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账号关注度,扩大辐射范围。政务新媒体以内容建设为根本,紧紧围绕本地、本单位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努力实现群众需要的信息触手可得。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专业素质进一步提升。明确政务公开专人负责制,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移动端广泛应用的优势,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做到群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推动政务新媒体公开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及时性有待加强;三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邀请辖区纳税人代表和部分市民走进办税服务厅,进一步了解税务部门的创新举措,零距离感受税务文化;三是加强做好重点涉税信息的公开,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强对征管服务、减税降费等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重点领域、热点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条例》落到实处,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专门报告: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区水务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民生实事项目落实等领域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单位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附件:
  • · 山亭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 · 山亭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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