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区现有的助学政策。
一、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具有户籍及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儿童)
(一)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园)各项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符合下列特征之一,优先申报各类助学金及生活补助: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3.低保家庭学生;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5.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6.孤儿;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重点困境儿童;9.烈士子女;10.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学年1200元;(2)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中学每生每学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中学每生每学年625元,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4)中职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
三、办理程序:请符合条件的家长(监护人)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委托授权书、山东省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学校按规定受理申请、组织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学生名单通过资助管理系统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由学校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学生的银行账户。
山亭区第二实验学校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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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认真阅读《2023年春季学期关于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宣传致家长的一封信》,清楚就读学校2022-2023学年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是否符合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条件(请勾选):
□1.是,符合资助条件,申请资助。(特别提醒:符合资助条件且申请资助的学生/家长请于3月30日前提交完整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申请,否则视为放弃资助并填写放弃声明);
□2.是,符合资助条件,但放弃申请资助。(特别提醒: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家长,但放弃申请资助,请向学校提交放弃声明);
□3.否,不符合资助条件。
级 班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山亭区第二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