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实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政策
一、领导小组
组长:尹建
副组长:孙艳
成 员:孟杰、王丽、王成坤、杨琳、皇甫文杰、李洪云、李楠、杨元杏、周敬敏、以及各班班主任
二、小组职责
1.根据上级有关学校教育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本校的工作部署,研究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学生资助体系,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保证学生资助经费的足额划拨,并监督使用。
3.探索学生资助工作的新渠道,研究资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4.宣传教育扶贫工作政策,特别是建档立卡户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落实学生的资助工作。
三、具体分工
组 长:尹建、孙艳 ,负责学生资助的全面工作,安排、督促和检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员完成各项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制定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类资助工作;负责起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和管理制度等;完成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员:孟杰 ,负责贫困学生的信息收集、分类和管理、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做好国家助学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好困难补助、发放银行卡等贫困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做好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上平台填报工作,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工作。
成员:王成坤、杨琳、皇甫文杰、李洪云、李楠、杨元杏、周敬敏,负责困难生和受助生的资格审核及协助各项资助工作。
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各班级助学金资助申请、审核、发放第一责任人,负责向本班学生宣传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班级内拟资助人员的初选、调查、做好贫困学生的信息收集、分类,班内公示及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四、学生资助程序
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保证资助公平公正认定资助对象必须坚持以下程序:
1.调查摸底。通过教师家访等途径全面了解和收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按类别、分层次进行汇总,形成贫困生信息库;对学生家庭状况进行跟踪监控,准确掌握学生家庭动态。
2.学生申请。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即9月底前),学校组织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申请表须加盖村委会公章,学年中途若有调整也必须申请。资助申请表学校存档。
3.评审。学校组织专班根据资助条件和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逐一审选,初步拟定资助对象,评审小组名单上墙公布,并存档备查。
4.公示。对通过评审初步拟定的资助对象进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调整。
5.上报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上报局扶贫办。
6.发放资助资金。学校在收到专款后立即将资金落实到学生手中或打到监护人卡中。
五、加强资助宣传和教育工作
1.宣传好资助政策。学校对资助条件、资助标准、资助名额、评定程序、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全面了解政策,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2.宣传好资助典型。对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的助学善举进行充分的宣传报道,对学校开展资助工作的好做法进行及时的总结推广,营造捐资助学的和谐氛围,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发展。学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通过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发表受助感想、主题作文比赛、向捐助人寄送感谢信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促进学生形成自强自立、回馈社会的良好道德品质。
六、健全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规范资助行为
1.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工作制度或实施细则制订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制度;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制度,资助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落实资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每学年组织次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资助对象。学年中途资助对象转出县外的,学校按程序评选新的资助对象替换。对受资助后生活铺张浪费、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取消受助资格。
3.规范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对已经审定的免费对象,学校应在开学时免收学费,对入学收费后审定的免费对象,学校要在收到专款后如数退还给学生。
学生资助工作申请指南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按照市局学生资助工作的安排,现就今年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生资助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加强精准资助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学生资助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各镇街中心校校长、区直学校校园长是落实各类学生资助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学校、区直学校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及义教段学生生活补助费评审领导小组和认定工作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机构健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类助学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
二、广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一)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各学段资助政策宣传。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班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学校网站、公众号、宣传专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二)做好资助告知工作。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学生及其家庭全面知晓受资助情况,各学校在各项资助金发放到位后,通过发放“资助情况明白纸”等方式将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时间、发放方式等及时书面告知学生及其家庭。做好“资助情况明白纸”等材料的回执存档工作,以备查验。
三、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排查和动态调整
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排,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对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学生按规定程序进行困难程度认定,对学生资助资金申请进行评议、评审和公示,确保实现“应助尽助”。
四、精准落实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学生资助政策
按照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继续强化精准识别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数据库进行核查比对。一是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获取最新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学生信息并对在校情况进行核对,确保不漏一人。二是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进行核实,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五、按时发放(减免)学生资助资金
按照时间节点要及时做好受助学生的认定、汇总及上报工作,确保资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将各类资助资金全部发放给学生。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特殊困难学生分类管理。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识别认定中规范做好脱贫享受政策、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的识别,建立台账,分类归档管理。
(二)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汇编的有关要求开展资助工作,规范做好识别认定、评议公示等各环节,强化档案整理、使用与归档,加强舆情应对与投诉处理工作。
(三)加强资助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各子系统春季学期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工作目标。
(四)加强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坚决避免错发、漏发、多发情况的发生。对于工作措施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不严导致问题发生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保证资助公平公正认定资助对象必须坚持以下程序:
1.调查摸底。通过教师家访等途径全面了解和收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按类别、分层次进行汇总,形成贫困生信息库;对学生家庭状况进行跟踪监控,准确掌握学生家庭动态。
2.学生申请。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即9月底前),学校组织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申请表须加盖村委会公章,学年中途若有调整也必须申请。资助申请表学校存档。
3.评审。学校组织专班根据资助条件和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逐一审选,初步拟定资助对象,评审小组名单上墙公布,并存档备查。
4.公示。对通过评审初步拟定的资助对象进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调整。
5.上报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上报局扶贫办。
6.发放资助资金。学校在收到专款后立即将资金落实到学生手中或打到监护人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