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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山亭区第四实验学校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2024-07-19信息来源: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4〕6号)文件精神和《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教体发〔2024〕16号)文件精神,经山亭区第四实验学校研究,特制订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东为东山亭社区、西为柴林社区和郭庄社区、南为抱犊路北、北为汉诺路南(含双山居);另含朴山村、石龙口村,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300人

三、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3日至26日  

五、招生程序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

(一)操作流程

1.访问方式。方式一:在应用市场下载“爱山东”APP,登录“爱山东”APP,从APP首页选择【义务教育招生】模块,进入后再选择枣庄市及对应区(山亭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对应区(市)的招生专区。方式二:家长也可通过手机直接访问中小学招生家长端H5链接地址进行报名。链接地址: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index.html#/。

2.入学儿童申报。点击【入学儿童申报】,选择想要报名的学校区县(山亭区);填写正确的学生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验证码,勾选《政策解读》、《报名诚信承诺书》;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选择报名学校类型(城区学校*公办);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

3.信息采集。点击信息采集,依次填报【学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

4.学校报名。点击【学校报名】,选择符合招生范围的所属学校,提交报名。

5.审核反馈。报名平台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确定是否通过。家长点击首页页面左上角头像,进入我的页面查看报名审核进度;若报名审核未通过,请查看原因后再次进行学校填报。

六、线下报名

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持户籍房产等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在学校招生现场将有工作人员指导在线填报或现场审核报名。 

线下服务时间:2024年7月23日—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线下服务地点:山亭区第四实验学校招生办

七、招生条件

(一)招生片区内居民儿童入学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招生片区内有法定家庭自有住房,有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房产(不动产)证由大数据匹配自动生成,不要手动添加;如果不能生成,手动添加,并上传房产(不动产)证。

2.招生片区内有法定家庭自有住房,无房产(不动产)证的:

(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有房产为自建房的,须提供准建证明。

3.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

(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提供租赁人与政府签订的租赁合同。

4.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二手房产私人交易的:

(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学生户籍必须与所提供的房产一致。

(2)原始购房合同、购房票据。

(3)有效的私人交易房屋合同、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六个月的水、电缴费记录(注:水、电缴费记录由招生学校到相关部门进行核验)。

5.招生范围内的老户口居民:

(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土地使用证(房屋被拆迁的须提供政府拆迁协议),属于库区移民的,提供库区补贴银行发放凭证(至少提供近一年的流水)。

6.招生片区内户口,无法定家庭自有住房的:

(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当学校学位不足时,不予录取。

注:房产和户口要求

①房产为父母所有,户口簿信息能证明适龄儿童和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

②房产为父母单方所有,但儿童户口跟随另一方的,须提供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③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儿童和父(母)必须跟随房主的户口且父母(法定监护人)无独立房产。

④招生范围内的房产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不含在建、规划待建、规划外自建的住宅项目。

(二)外来务工人员(非山亭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父母至少一方与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附带在山亭区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或办理的营业执照原件(附带在山亭区税务登记及纳税资料)。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半年以上的居住证。

(4)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4〕6号)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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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别说明

(一)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

(二)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三)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

(四)监护人完善信息后,报名平台系统因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刷新、及时上传佐证材料。建议在报名时间内,尽可能错峰填报,避免网络不畅。

(五)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个别监护人在线填报的相关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被删除。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九、咨询电话   

0632-7559187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十、救济途径

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4〕6号)(链接:http://www.zaozhuang.gov.cn/zwgk/zfgzbm/sjyj/202408/t20240827_1931120.html)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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