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枣庄市第四十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等文件要求各类助学金及义务教育段学生生活补助费的受助对象必须是具有户籍及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儿童),符合以下条件:
A.凡特困库里(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学生>;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3.低保家庭学生;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5.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6.孤儿;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重点困境儿童;9.烈士子女;10.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的学生,免审即享。
B.首选资助对象: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优先接受资助。
C.其他资助对象评审办法:根据“量化体系打分表”评审,结合家庭状况:如,学生家庭收入、资产及债务等经济状况或其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审核受资助资格。
符合条件的寄宿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学年资助15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学年750元。
2026年度枣庄市第四十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为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严格执行“三级评审”制度:
1.【一级评审】班级评议小组初审:
组织形式:由各班班主任组织,成立班级评审小组(包括班主任、学生代表等)
主要工作:
(1)以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宣传资助政策。
(2)接收学生申请。
(3)组织学生或家长填写量化体系打分表。
(4)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通过谈心谈话、家访(或电话访问)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实际状况,进行修正分值,计算得分;初步审核和排序。初步确定拟资助名单。根据困难程度摸排、打分高低,初步评议学生推荐档次,挑选并初步确定受资助的名单。
2.【二级评审】年级认定小组初步认定:
组织形式:成立年级资助评议工作组。
参加人员:级部各主任、年级组长、教师代表等。
主要工作:对各班级上报的初审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核和集中评议,综合考虑各班级情况,形成年级建议资助名单。并将结果在各级部内的班级中进行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3.【三级评审】学校认定小组审核认定:
组织形式:成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参加人员:分管校长、学校资助负责人、学部主任等其他领导干部、教师代表;
主要工作:召开专题复审会议,听取校级评议工作组的情况汇报;对建议资助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审查评定程序的规范性、材料的完整性以及结果的公平性;对有异议的情况进行核实与裁定。
4.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三级评审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并将此名单中非特困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拟享受义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汇总“拟享受学前或义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将此名单中非特困生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
6.资助复审结论:
经学校各级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并报校务会审议通过,最终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并对其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