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第一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含北校区) 应届毕业生及符合第一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含北校区) 招生范围内的应届毕业生,符合第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18年“初中进城”计划中徐庄镇、水泉镇户口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二、报名时间
附:山亭区第一、第二和第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山亭区第一实验学校:东为崇文路西、西为汇丰路东、南为汉诺路北、北为北京路南的区域内居民子女、双山村老户口居民子女。
山亭区第二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东为锦绣花园小区、西为崇文路东、南为汉诺路北、北为北京路南的区域内居民子女,沈庄村老户口居民子女;另一部分是东为沈庄社区、西为崇文路东、南为北京路北、北为官庄社区、青苹花园小区区域内的居民子女(邾国路西部分可自由选择区第二实验学校或区第五实验学校)。
山亭区第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东为汇丰路西、西为伏羲大道东、南为汉诺路北、北为青屏路南的区域内居民子女。另一部分是东为伏羲大道西、南为抱犊崮路北、北为青屏路南、西为山旺路东的区域内居民子女、东西鲁社区和格上村老户口居民子女。
山亭区第一实验学校北校区(第五实验学校) :招生范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东为崇文路西、西为汇丰路东、南为北京路北、北为青屏路南的区域内居民子女,山城街道王峪居委会居民子女;另一部分是东为邾国路西、西为崇文路东、南为汉诺路北、北为官庄社区、青苹花园小区的区域内居民子女。
三、报名方式
(二)操作流程
02:16
请在应用市场下载“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从APP首页选择【义务教育招生】模块,进入后再选择枣庄市及对应山亭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对应山亭区的招生专区。招生专区页面可以查看各区市招生政策和咨询电话,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栏目,即可访问招生报名系统。
2.访问方式二:中小学招生家长端H5
家长也可通过手机直接访问中小学招生家长端H5链接地址进行报名。链接地址: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index.html#/
3.入学儿童申报:填写正确的学生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验证码,勾选《政策解读》、《报名诚信承诺书》;选择对应的升学类型;
4.申报成功后,家长需要从【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入口进行选择拟报名学校类型;根据对应情况选择符合的报名类型;
(注意:外来经商务工类需要先到教体局427办公室进行登记审核,确认后到枣庄市第四十中学西校进行线下申报。)
(1)点击信息采集与学校填报,首先需要进行信息采集,依次填报【学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信息采集完成后,点击【学校报名】进行学校报名;
填报所属学校:枣庄市第四十中学
6.进度查看
点击首页页面左上角头像,进入我的页面查看报名审核进度;若报名审核未通过,请查看原因后再次进行学校填报。
四、线下报名辅助
请各位家长为减轻人群集聚,尽可能在网上填报,如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或线下来校咨询。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请来校人员按规定扫描场所码,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手机查询即可),自觉配合戴口罩、测体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有中高风险区及所在疫情重点地区出行经历的,请不要到校。
地点:枣庄市第四十中学西校区
时间:8月20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1)招生片区内有法定家庭自有住房,有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房产(不动产)证原件(须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居住)。
(2)招生片区内有法定家庭自有住房,无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购房合同(必须在房产部门备案并有备案号或购房正规发票),如购房合同属于无备案合同、无购房正规发票,需学生户籍与提供房产地址一致;有房产为自建房的,须提供准建证明。
(3)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提供租赁人与政府签订的租赁合同。
(4)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二手房产私人交易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学生户籍必须与所提供的房产一致。
②原始购房合同、购房票据。
③有效的私人交易房屋合同、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近六个月的水、电缴费记录(由学校统一到相关部门核验)。
(5)招生范围内的老户口居民: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土地使用证(房屋被拆迁的须提供政府拆迁协议)。
(6)招生片区内户口,无法定家庭自有住房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户籍有迁移,当学校学位不足时,不予录取。
【备注】房产和户口要求:
①房产为父母所有,户口信息能证明适龄儿童和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
②房产为父母单方所有,但儿童户口跟随另一方的,须提供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③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儿童和父(母)必须跟随房主的户口且父母(法定监护人)无独立房产。
④招生范围内的房产不含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不含在建、规划待建、规划外自建的住宅项目。
3.外来务工人员(非山亭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父母提供的入学就读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3)父母至少一方与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或办理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劳动合同的须附带在我区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办理营业执照的,须附带税务登记及纳税资料原件)。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半年以上的居住证原件。
(5)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6)住所方位明晰表(用于学校及区招生工作检查组派人到住所进行核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不予确认)。
4.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2〕7号)文件精神执行。
备注:申请就读的学校是否接收提出申请的学生,要在申请就读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确定,无空余学位不予接收。申请就读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接收的,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张老师:15098299602
李老师:13686324419
张老师:13562205499
杨老师:13561167598
苗老师:13563240791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