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分认定和考试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学生考试管理制度。
一、 命题
1.春季高考班级的语、数、外三科使用枣庄市教育局统一试卷。
2.考试内容:本学期所学应会内容。
3.音、体、美、舞、普通话等专业技能课由任课教师自行提前安排考试。
4.试卷内容
(1)命题要覆盖已学的主要知识点。
(2)考试时间中专班为60分钟,春考班的语文和数学可控制在120分钟内、英语科目为60分钟。专业课科目参照春考时间安排。
(3)试题题目的个数原则上不低于40个,题型3——5种。
(4)试题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题目占80分,中等难度以上的题目占20分。
(5)题量适中,以典型题目为主。
二、试题的保管:各系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试题的收交、印制与保管;公共基础课任课教师应将出好的试题提前交到各系负责试题印制的人员,各系、部将任课教师出好的试题于考试前印好备用。
三、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以系部为单位收齐各科成绩及试卷分析,各考试班级班主任汇总本班学生总成绩和及格率,按照以前的统一格式发送到教务处邮箱:
四、考场规则
1.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在考前由本人、家长共同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医疗等有关单位的证明,经班主任签字同意,报教学处批准后,才能缓考和补考。擅自缺考者,该门成绩作零分处理。
2.考生必须提前10分钟,以班级为单位,按监考教师的要求进入所在考场。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到指定座位入坐,不得私自调换座位。开考后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以缺考论处。离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能交卷,已出考场者不得返回。
3.考生除考试答题必需文具外,不准携带食品、书包和书本、练习簿、纸条等进入考场(开卷考试可携带书本等资料),草稿纸由学校统一提供。答题要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不得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笔答卷。
4.卷信号发出、教师下发试卷后,考生先填写班级、学号、姓名等信息,阅读试卷内容,不得答卷。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考试结束信号终了,必须立即停止答卷,整理好试卷、答卷、草稿纸等,等待教师完成收卷(包括试卷、答卷、草稿纸等),宣布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座离场。离开考场时,不得乱丢纸屑等,必须保持考场卫生。
5.考生对试卷上内容看不清或有疑问,可举手发问,由监考老师当众答复。考试必须的文具需自备,原则上不得相互借用。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监考教师之手转借,不得擅自传借。
6.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卷,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提前交卷和借各种理由离开考场,应充分把握全程考试时间,力争考出好成绩。特殊情况交卷后,考生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和走廊内逗留和大声说话。
7.考生应独立完成试卷,不准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相提问、互递纸条,不准偷看他人试卷、答卷,不准夹带纸条、书本等。考生不论以任何形式作弊或协同作弊,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通报家长。
8.在整个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监考老师安排、指挥,不得和监考老师争执或无理取闹。
9.考生如发现监考老师不负责任或有不公正行为的,交卷后可直接向教务处或校长室汇报。
10.在学校组织的段考、期考和各种技能操作、学术比赛中作弊,情节较轻者,该考试科目成绩记零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通知家长;情节严重者,影响恶劣的,令其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