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职业中专学生管理制度
山亭区职业中专关于对违规违纪学生的处分规定为严肃校纪校规,维护正第 教学秩序,抓好差生的转化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不良、破坏纪律、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子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全校通报、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的处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
1.屡次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造成较坏影响;
2.参与打架斗殴,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3.考试作弊:
4.参与小偷小摸,情节较轻;
5.故意破坏公物;
6.出走或旷课: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子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已受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仍无悔改表现的;
2.参与打架殴斗,造成一定后果;
3.串联校外人员来校闹事,影响教学秩序;
4.参与盗窃活动,情节较严重的;
5.其他违反《守则》《规范》和校纪的。
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的处分:
1.已受过记过处分或记大过处分,仍无悔改表现;
2.有违法行为,被公安部门传讯、拘捕的;
3.在校表现极差,已受过处分,留在校内造成极坏影响者;
4.其他严重违反《守则》、《规范》和校纪校规的。
四、对受过处分的学生,全校师生要热情帮助其改正错误,不得歧视,对确有改正表现,有明显进步的学生,处分后六个月由本人提出要求撤销处分的申请,经班委会与级部讨论通过后,上报政教处审核,再报校长室批准。
五、受过处分或处分没有撤销的,当年度不得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单项积极分子。品德等第降级或者不合格。毕业班学生在其毕业时处分尚未撤销者,思想品德定为不合格,不予毕业。
山亭区职业中专教师管理制度
一、遵守纪律
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尊敬指导老师,虚心学习。
1.按要求做好预习,每日记实训日记。训练结束后须写总结。
2.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实习期间病休须持医院证明,一般不准请事假,如遇特殊情況需请事假的,须经实习老师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严格的请假手续后淮假。病、 事假累计超过总训练时问五分之一的,不给成绩,实训期间不得旷课,否则按不及格论处。迟到、早退累计 4 次按旷课处理。
3.态度要严肃认真。实训期间不得阅读任何与实习无关的书、刊,背外语单词等,不准带随身听等器材,不准接听手机等。
4.训练中不得随意窜岗、打闹、喧哗等。训练场所严禁吸烟,禁止吃各种食品.
5.爱护环境卫生。
山亭区职业中专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严格进守学校财会制度,做好学故记账报账工作,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向领导汇报财经活动情况。
二、学校购买一切物品,必须由校长掌握批准,由总务处统一购置。开支单据必须注明经手人事由,校长签宇方可报销,大型开支由学校研究决定
三、严格控制私人借用公款,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并及时归还
四、收费实行上级批准、班主任代收制度,一般情况接通知后,周内必须收齐与财务室结清,特殊情况要通过总务处报校长处理。
五、学校固定财产统一统计造册,有专人保管,不准外借和转让,个别情况有校长批准并办好借还手续。
六、集体和个人所需物品凭领物单经各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取。
七、教 工宿舍所需家具按学校分配的件数保管使用,任何个人不经学校批准不得占用。教职工因公调动,首先到总务处办好财务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迁移手续。
八、爱校、护校,保管使用好学校的一切财产是每个师生应尽的义务,各教室、办公室、宿舍的门窗、玻璃、花草树木,一律实行承包制,如有损失,由承包者自负。
九、学校一切财产不准化公为私,更不能有意损坏,违者据情节轻重罚款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十、按时检查财务管理执行情况,按评比制度对维护管理好的班组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管理差的批评教育,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山亭区职业中专教学管理制度
一、工作纪律
1.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干私活等从事教学工作以外的事情,一次减1分
2.上班迟到扣 1分,早退扣1分,上课不组织教学扣2分,旷课扣5分。
3.早、晚自习值班,不到者按旷课处理扣5分,在走廊聊天、接打手机、不组织课堂、等行为扣2分。
4.请假:允许教师每月有两天事假,不扣分,每多一天扣0.5分,有课不许空堂,本人自行调课并报教务处备案,法定请假不扣分。
二、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
1.基本要求
(1)教学进度由任课教师在开学一周内根据教学任务、教学大纲,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制定完成,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2)教学进度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得随意变更。若任课教师需对教学进度进行变更,应提交书面报告,教务处批准,方可实施。
(3)按教学进度组织理论和实践教学,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评分办法
(1)教学进度编写不及时减0.5分,不规范减 0.5分。
(2)未经批准而自行变更教学进度,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教学进度完成教学任务的减2分。
(3)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各为10分。
三、教案
1.基本要求
(1)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节课。
(2)编写教案按章节编写,编写时要求标准要高,要认真书写。
(3)教案可根据课程特点进行书写。教案内容一般包括授课时间、课题、课型、课时安排、教学方法、教学准备(资料、教具等)、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材分析、教法分析、德育渗透点、教学内容及过程、板书设计、课后小结以及作业等。实验或实训课教案应写明实验或实训应达到的目标、所用器材、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
山亭区职业中专考试管理制度
1.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问、考场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作好考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视作旷考。
2.考生凭学校规定的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并放在座位号贴角的安边,以便检查。不带证什者不发试卷、不准考核。
3.考生不准在课桌椅内、上写和考试科目有关的内容。在考试开始前如发现座位上有有关内容者,一律按作弊论处。
4.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不听从监考教师安排者不发考卷。
5.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按时交卷,不得拖延时间。
6.考生不准互相谈话,不得传递任何物品。如试题字迹不清时,可举手示意,询问监考老师。
7.闲卷考试时,只准带文具入座;开卷考试时,只准带指定的有关书籍和资料,其它物品不准带入,放在指定地点。
8.无特殊情况考生不准中途离开考场,离开者按交卷处理。更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外,否则,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发现有以下行为者,均属作弊。监考人员无须警告,即可查处。
(1)翻看书、笔记本及考试有关的资料;
(2)交头接耳;
(3)偷看别人试卷或将试卷给别人看;
(4) 用各种方式或暗示行为作弊;
(5)夹带与考试有关的纸条或物品;
(6)交卷后又返回更改试卷;
(7)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考试:
(8)其他作弊形式;
(9)给作弊提供方便者,同属作弊,成绩以“0”分计,并根据情节轻重,给子相应纪律处分;
(10)答卷完毕即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附近谈论考题,更不准大声喧哗。对考试作弊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令其检查。
实习实训管理制度
1.任何个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实习场地;严防小孩和陌生人进入;实习课一律不准会客,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教室,如须参观经校长或实习部长允许征得实习教师同意方可进入。
2.除正常的实习教学外,未经允许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机床,不得将机床或其他财产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3.设备和工具及其他财产的管理使用和维护指派专人负责;
4.学生上实习课前,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其它防护用
5.机床操作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人身设备事故发生。严禁违章操作和违规使用;工作时间以外,严禁私自开启机床,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机床使用人必须认真及时填写设备使用状况,并作好交接班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接班人或相关领导;
7.作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计划,认真作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8.严禁未了解机床性能的教师、学生或其他人员在未经允许的情況下擅自触摸或启动任何设备(机床,电器、工具及量具等),严禁私自开关电源等。
9.学生实习前应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作到实处,并作好“三防工作”。
10.保持实习课堂和卫生区的清洁,下课前全面清扫实习场,擦洗保养设备,收拾好工具、量具、材料,切断机床电源,关好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