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积极选树我市优秀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发挥评优表彰激励作用,提升我市少先队事业发展水平,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联合评选2022年度枣庄市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此,我校特制定以下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枣庄市各中小学校的少先队中队
二、评选标准:
1.思想引领有力。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主动传承红色基因,积极参加“红领巾心向党”、“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争做新时代好队员”、“学习二十大 争做好队员”等主题活动,队组织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氛围浓厚。
2.组织健全活跃。中、小队组织规范设置,建好中队角等组织阵地,积极参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中队”等主题实践活动,主动开展丰富的中、小队实践活动。中队学习“红领巾爱学习”网上队课积极性高。少先队阵地建设好,少先队文化气息浓厚,规范开展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
3.队员光荣感强。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用好“红领巾奖章”等激励载体,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定期开展少先队小骨干轮换,小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
4.辅导员素质过硬。中队辅导员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具有较强的研究思考能力,能够配合大队开展好各项少先队工作。
5.近3年内获得过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等表彰,或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三、评选方式:
1.报名阶段:
各中队认真阅读评选标准后自愿报名,于12月2日前上交推荐登记表(附件6)。
2.评审阶段:
由学校优秀少先中队评议小组成员,就登记表中的事迹简介和集体获奖情况,依据上述评选标准进行评优选先。
3.公示阶段
最终评审结果确定后,由学生素质发展中心撰稿对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
四、推报材料
1.推荐登记表(附件6);
2.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事迹真实简练,文档中插入3—5张开展集体少先队活动的照片,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
3.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