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十八中学生管理制度
奖励办法:
一、评选办法:
对各类荣誉、称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之星等荣誉评选工作,是以班级为单位依据基本条件要求经民主评选,经班级讨论后上报年级部,年级部再进行民主评议公示后,填表上报学生服务中心审批,行为规范之星和文明礼仪之星每月评一次,校级荣誉每学期度评选表彰一次。国家、省、市级评选在符合文件要求外,先由班级推荐后,再由年级部确定推荐人选,交学生服务中心审核,最后由学校校务会议统一研究确定。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优秀、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各科成绩平均在优秀以上)。
(3)身体健康,自觉坚持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及大课间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测试达标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三好学生的第(1)和第(3)项条件,各科学习成绩良好。
(2)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心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3)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能维护集体利益,关心学校、关心班级、关心同学、热爱劳动,在同学中有威信。
3、学习进步奖:
(1)思想品质良好。
(2)学习刻苦努力,学期成绩进步明显。
4、班集体奖:
(1)每学年班级获得年级以上较好名次的,学校可评为校级先进集体。
(2)在市以上的组织的集体活动中获奖的,学校可评为市级先进集体并给予奖励。
(3)由年级部以上单位组织活动获奖的,由学校或年级部表彰。
5、优秀团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自觉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3)道德品质优秀。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热爱劳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做好党、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4)注重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无私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热爱共青团组织,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党、团组织的任务,认真履行团员义务。
6、学生之星:
(一)美德之星:符合下列五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诚实守信: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能坚持正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2、关爱他人:在学校平时能友爱同学,经常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可以带动周围同学一起积极向上,奉献爱心;有比较突出的爱心活动,受到学校、社会、媒体的宣传和表彰。
3、俭朴节约: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生活用品,能节约用水、用电,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4、爱班爱校: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校声誉。为班级集体的荣誉、为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是学生中爱班护校的模范。
5、孝心敬老:有爱心、孝心,孝敬父母、长辈,尊重体贴老人,不惹父母生气,不顶撞父母,能为父母分忧解难,关心父母健康,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体谅父母辛劳,不向父母索要非必需或在父母能力之外的钱物。在孝心敬老方面事迹突出。
(二)励志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6、自信自强:注重品德修养,能和老师、同学融洽地相处,轻松自如地交往。有远大理想,有强大的内心,有执着的信念,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7、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热爱学习,无论成绩如何,相信自己能学好,知道自己该怎么学好并能认真去做;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永不气馁,永不言败。在学习中锐意进取,刻苦用功,钻研精神、吃苦能力在班级内有目共睹。
8、逆境奋起:或遭遇挫折,或家境贫寒,虽身处逆境,仍自强不息。
9、有过失利,有过放弃,有过沉迷,却能重新站起,自律自爱,再次把握自己。
(三)文明礼仪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0、文明守纪:熟悉并遵守各项青少年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在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维护课堂纪律,在同学中有榜样示范作用。或在学校的纪检中发挥作用,带动了学校的遵纪风气。
11、文明礼貌:在校内外都能讲礼貌,文明待人,讲好普通话,不讲粗话,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在校内对不文明行为能礼貌劝阻,能带动周围同学讲文明,有一定的榜样作用。或有典型的文明事迹、有具体的文明事件受到学校或者校以上表彰。
12、礼仪: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模范遵守学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四)管理服务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3、管理: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14、服务: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活动,关心爱护同学,为人热心,有服务同学意识,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15、劳动:平时能积极参与各种劳动,在宿舍、教室积极做好值日,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配合值日同学、宿管员、保洁员、炊事员、保安员的工作;能够积极带动宿舍、班级同学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义工活动。
(五)学习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6、成绩优秀:学习认真,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优秀。
17、学有进步: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追求进步。平时上课能认真听讲,及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18、学有创新:在学习中,动脑筋,想办法,勤学巧学,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并能长期坚持,成效显著。
19、学有专长:虽然总成绩不够突出,但学有专长,或文或理,或单科优秀,或奥赛获奖,或口语流利,或文采飞扬。
(六)健康运动之星:符合下列第20项的,可申请。
20、在运动方面,能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达标。在健康卫生方面,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有良好的饮食起居习惯,不偏食,不吃不洁食品,无不良嗜好。性格阳光,心理健康。
(七)特长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1、体育特长: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或能踊跃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运动队,热爱班级、热爱学校,为班级和学校在竞赛中赢得荣誉。
22、艺术特长:在校文艺会演时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或在播音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园广播宣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或在演讲、表演、乐器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演出、比赛活动。
23、科技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科技活动,在学科学习、科技活动、社团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在校外科技活动中获奖。
24、文史特长:喜爱文学,好读书、读好书,勤写作,有文章发表或校级以上获奖。或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参加比赛,为校争光。
(八)社团之星:符合下列第二十五的,可申请。
25、热爱社团活动,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模范遵守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有效地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热心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在会员中有较强的威信,积极宣传社团,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为推动学校社团工作进步,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贡献或获得荣誉。
(九)活动之星:符合下列二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6、积极参加体育日常操课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集体观念,能团结协作,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充分调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
27、在各项活动中成果显著。个人在集体活动中起重要作用,所在的小组、班级、学校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或个人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好评,行动、作品、事迹受到媒体宣传或校级以上荣誉表彰。
(十)校园安全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8、安全意识强,掌握较为全面的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强,并能主动宣传安全知识。不做可能危用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情,无违规用电、违规用火、乘坐非法交通工具、持有管制刀具等行为。
29、自觉保护安全设施、设备,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和举报,主动发现、上报、初步处置安全隐患。
30、争做同学矛盾的调解员、班级的安全员。所在班级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予参评
1、穿奇装异服,佩戴首饰、染发、烫发、男生留长发者;
2、随手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随地吐痰者;
3、破坏花草树木者;不按时打扫卫生者;
4、在校园内,尤其是楼道及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者;
5、顶撞老师,侮辱同学者;
6、赌博和打架等严重违纪现象;
7、迟到早退者,抽烟喝酒者,进电子游戏厅、桌球室、网吧舞厅者;
8、有其他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者;
三、奖励办法:
对个人获奖的学校发证书及给予物资奖励、记入档案,全校通报,号召全体学生向获奖同学学习;对集体获奖的,学校发奖状,给班级量化考核上加分;凡参加国家、省、市及学校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语文等学科竞赛以及各类文体竞赛,按各级文件要求为准,获得较好名次的,由上级有关部门或学校给予奖励,同时给学生本人和班级量化考核加分。
枣庄十八中学生违纪违规处分条例
为加强校风建设,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知荣明耻的一代新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以建立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为目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总则
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班级建设,强化学生的行为规范及养成训练,预防各种严重违纪事件的发生。
从严治教,对严重违犯校纪、严重违犯社会公德的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都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条:处分种类
一、处分有: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退学六种。
二、处分程序:
1、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由学生服务中心处根据管理人员、班主任、学生会、级部等部门反映上来的违纪事实,经学生服务中心处调查核实后,按违纪处分条例做出处分决定。
2、劝退学(限期转学、劝退)的处理:由学生服务中心向校长办公会议提供相关的违纪事实过程材及处理意见,经会讨论研究通过后,由校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3、所有处分材料由学生服务中心负责存档备查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处分决定由学生服务中心负责宣布。
4、受到处分的共青团员,要依团章要求给予团籍处分的由团委会议研究并报学校书记批准后生效。
5、处分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程序:
①积极配合学校弄清错误事实。
②凡受处分的学生必须写出事情经过、检查等材料内容,认领犯错误事实必须清楚无误,而且家长要现场签字确认。
③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必须视其情节、认错态度、是否主动承认错误并承担相应责任,学生服务中心、级部核实之后再做相应处理(凡从轻处理的,关键要看是否提前向学生服务中心、级部老师及当事人认错,是否勇于承担责任)。
第三条:违纪违规处分条例
一、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视其情节、后果、影响程度、认错态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1、扰乱课堂秩序、活动秩序、会场秩序、食宿秩序、门卫管理秩序、顶撞老师和管理人员,造成较坏影响者。
2、不尊敬父母、欺小凌弱者。
3、传阅淫秽书刊、相册、录像、录音带、光盘、进入不适合学生的娱乐场所。
4、借钱不还、不打招呼随意使用他人生活用品的,出现偷拿行为。
5、无故旷课、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的(无故不参加军训和入学教育或违反军训和入学教育培训规定的)。
6、违反就餐纪律的,辱骂炊事人员和服务员。
7、恶语伤人、说脏话,传话、挑拨同学关系和师生关系的。
8、故意糟蹋粮食、浪费水电等社会资源的。
9、不认真完成作业、让同学代写作业,经教育不改的,。
10、不按时归宿的,擅自离开寝室的
11、考试左顾右盼,干扰考场秩序,无故缺考。
12、经常迟到的,多次给班级造成扣分的(一般指扣分五次以上者)。
13、在墙壁上桌面上乱写乱画、随地大小便,不良卫生习惯的。
14、经常不穿校服(四次以上),发型经常不合格的(四次以上),经常(四次以上)不认真做操或经常不出操的(四次以上)。
15、男、女生关系不正常,出现早恋现象。
16、在教室、宿舍、餐厅聚众给同学过生日的(多人组织过生日)。
17、课堂上听耳机的。
18、干扰学校正常检查谎报假班级、假姓名、找理由撒谎者、不服从工作人员(学生会干部)的管理。
19、不配合学校调查的,包庇违纪学生、知情不报。
20、在校园内燃放鞭炮烟花、打口哨的。
21、向校外不良人员通风报信、提供帮助的并且配合校外人员找人或传递信息和物品的。
22、违反校园安全制度,造成影响的。
违反以上22个条例者给予严重纪律警告处分。
第四条:犯有下列错误之一,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1、将手机等电子物品通讯工具等带入校园违规使用,经教育后不改正的学生。
2、抽烟、喝酒屡教不改的学生。
3、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入校园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
4、利用在校内学习时间擅自去网吧、游戏厅、录像厅、歌厅、舞厅、咖啡厅等不适合中学生的场所,传阅不建康书刊及视频信息的(一次记过,两次记大过)。
5、考试违纪:(1)夹带(2)传条(3)交换试卷(4)打小抄(5)随意窜座位(6)替考(7)故意漏考(8)抄袭他人试卷(9)打手势(10)多次回头左顾右盼(11)利用通讯工具作弊。(一次记过,两次记大过)。
6、损坏公物、打坏门窗、玻璃、桌椅等,损坏电源开关等公共设施,照价赔偿。(一次记大过,两次上报学校劝退)。
7、未经容许在宿舍内、教室内等场所下棋、打牌、玩游戏(一次记过,两次记大过)。
8、故意顶撞老师影响老师正常工作、干扰教学秩序,制造事端(一次记大过,两次上报学校劝退)。
9、参与打架、协助打架的,参与帮助、助威围观者的,视情节处理(记大过、严重报学校劝退),在校内因琐事发生口角引发打架,没动用器械、没有他人参与情况下发生厮打,未造成影响与伤害的(记大过)。
10、逃课累计三天(记大过)。
11、经常与校外不良人员有联系(一次记过,两次记大过)预谋打架的记大过。
12、多次给班级扣分,经学习班培训仍无改进的(指思想教育学习三次以上的记过处分)。
13、经常迟到(五次以上),经常违规屡教不改的(五次以上)。
14、跳墙、跳窗户、破坏校园环境的
15、留校外人员、亲友住宿的(非住宿生)除取消住宿资格外,记大过处分。
16、未经批准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洗手间,未经批准非住宿生进入宿舍或冒名顶替者。
17、经常骚扰同学正常学习和生活中有流氓行为的。
18、多次无故漏宿的,取消住宿资格,记大过。
19、非法携带管制器械(私藏木棍、铁棍、刀具等凶器)。
20、故意服用大剂量药物者,记大过处分(严重者上报学校劝退)。
第五条:犯有下列错误之一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对已受过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仍无改进,在处分期间继续犯错误。
2、聚众打架、协助打架、拉偏架、给提供打架器械(事先提供器械)。
3、因课外活动发生口角动手导致打架而造成较坏影响的,造成对方伤害情况的,积极主动承认错误并且承担对方医疗等费用,且没造成严重后果,获得对方原谅的。
4、故意干扰正常教学和活动,影响较坏的。
5、故意损坏公物,影响较坏的。
6、严重干扰学生正常休息、课堂、教室自习的。
7、拉帮结伙,形成欺凌同学小团伙,对学生在校人身安全产生威胁的。
8、逃课累计五天。
9、一个学期经多次教育,仍不能适应学校、班级管理的,课堂、自习多次违规,老师谈话教育达8次,一学期给班级造成多次扣分,级部、德育安全处诫勉谈话达3次的。
10、连续或累计不写作业达30次者。
11、已出现早恋行为且屡教不改者。
第六条:有下列错误之一,报校务会劝退学处分。
1、在留校察看处分期间,继续犯错误的。
2、主谋、策划、纠集校外人员在校内外欺凌同学的,挑动同学打架的。
3、打架动用器械情节严重的,打群架造成伤害的。
4、所犯错误给学校和集体造成严重影响、败坏学校声誉者。
5、偷盗、抢劫、流氓活动。
6、故意损坏公物造成严重后果。
7、离家出走多日未归又没上课的。
8、参与社会打架斗殴,形成违法犯罪。
9、多次教育根本无法适应学校管理(限期转学)。
10、危害社会、祸及学校、家庭及吸毒者。
11、学生参与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人类的一些活动,经教育仍无改变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者,学校决定休学或劝退
1、有严重的心理疾病,经常出现反常行为、学校、班主任、管理人员无法控制(如跳楼、跳河、服药等危险行为表现者)。
2、有严重的传染病,对同学构成传染。
3、有严重心脏病、经常出现危险情况。
4、查不出病因,发作时出现危险状态。
5、违反校园安全制度,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的。
第八条:撤销处分
1、凡受到处分的学生,及时填写违纪帮扶登记表。每两个月向学生服务中心递交一分思想汇报,班主任必须在思想汇报材料上签署意见,是学生本人申请撤销处分的首要条件。
2、凡受处分的学生,从宣布受处分之日起,警告、记过处分半年以内,留校察看一年以内,再没有发生其他违纪现象,有明显的进步的,学生本人书面向班主任提交撤销处分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实际表现情况签字同意后上报年级部、学生服务中心,由学生服务中心将申请人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后统一出具书面撤销处分决定并及时在校内公示。
凡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此行为将记录入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学校将对该生量化考核予以扣分,并影响班级年度集体荣誉的评比。
枣庄市第十八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物品入库及领用制度
1、仓库保管员要树立以校为家的主人翁思想,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做好本职工作。
建立仓库保管账,做到入库有登记,出库有签字。
2、物品入库时,保管员要认真核对数量,严格检查质量,无问题时才入库。报销发票时要附物品清单,保管员签字后再办其他手续报销。
3、各种物品出库时,领取人要填写一式两份的领物单,并有用品单位的负责人或总务主任签字批准。
4、要不定时对库存物品进行清点,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5、加强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电料以旧换新(只准电工领取),合理地节约使用各种材料,提供物料的使用效益。对不能使用的废旧物品,经领导批准后再处理。
6、加强仓库管理,公私分明,不该领的不给。开学地做好物品管理,做到防虫、防毒、防盗、防火,确保安全。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后勤服务中心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购买。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二、日常办公用品、日常招待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分管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大宗物品购置(500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校长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三、后勤服务中心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索要发票要真实。
四、物品采购完成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或教育超市发货单,将物品交保管员验收,并在购货申请单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交报帐员。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五、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项目组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六、一般办公用品的发放经后勤中心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七、教辅资料的征订流程按照教师中心提供样书→备课组确定样书(原则上每科只能订一本)→级部整理填写申请表报教师服务中心→分管校长审核→后勤服务中心询价订购的流程进行。任何学科不得私自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任何教职工不得参与学校教辅资料的营销。
附:购物流程
购物流程:填写购物申请表(一式三份)→分管校长签字→行政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留存一份,商家一份)→购买、入库→行政服务中心(购物申请、发票、发货单报校长签字)→财务室
枣庄市第十八中学教师管理制度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考勤制度修订
1、工作日考勤
坐班时间如下:上午8:00—11:40下午2:00—4:40,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度,未签者,按5元/次扣除。学校督导中心每周2次不定期组织坐班情况抽查,无故不在岗者,按40元/次扣除,结果提供行政服务中心。旷课每节按50元扣款,旷工每天按100元扣款。一学期内出现连续5天或累计10天旷工,学校解除聘用合同。严重违反办公纪律,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当年年度考核、实绩考核不能定为优秀,当年不能评优晋级。
2、集会活动考勤
学校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和活动(每月例会、每周升旗仪式等),一线教师由学部负责考勤,行管教辅人员由督导服务中心负责考勤;部门会议由部门考勤,教研活动由督导中心考勤,考勤结果每周五汇总到行政服务中心,每两周公示一次,每月汇总并公布考勤费用,无故不参加(公差除外)会议活动按40元/次扣款。请假按10元/次扣款。同一天扣款以最高项目计。
二、请假制度修订
(一)批假权限。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公差)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由校长批准,其他教师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一(含一天)至三天(含三天)由级部主任签字确认后,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还需校长签字批准。请假单一份,交行政服务中心。
(二)请假手续(婚、产、丧、病、事、公)。
所有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没有手续按旷班计。2天以内自行调课及安排好分内工作,2天以上由学部安排调课。
1、婚假: 男女教工婚假为一周,节假日结婚不再补假。
2、产假: 女教工经计生部门批准,且办理准生证生育者,产假为158天(产假含节假日),以出生证明为准。哺乳期内每月可累计20次不签到(退)但不能影响上课、教研、会议等,违反政策生育者不准假。产假期间教学实绩或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和A档。男教工陪产,享受一周陪产假(含假期),以出生证明为准。女教工流产,妊娠不满4个月享受15天产假(含假期),满4个月享受42天产假(含假期)。以病历为准。
3、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丧事,请假不得超过一周。
4、公差:填写公差申请单,部门及分管校长签字,公差期间考勤费正常发放。
5、病假:教职工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及病例和交款收据,办理病假请假手续,病假期间:(1)病假每天按10元扣除。
(2)病假2个月以上从第3个月开始按下列标准发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发基本工资的90%;10年以上基本工资照发。
(3)病假6个月以上从第7个月开始按下列标准发基本工资:不满10年发基本工资80%;10年以上发基本工资90%。
(4)一年内病假2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年度考核不能为优;6个月以上,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6、事假:一学期内累计事假7天内(含7天)按20元/天扣除,从第8天开始每天按50元扣除(15天以内)。一年内累计达到15天以上不满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日基本工资等于月基本工资除以22天),年度考核不能为优。达到30天以上停发基本工资,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说明:工伤人员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考勤费正常发放。
三、学校设考勤奖每人200元每月,按月进行考勤统计,兑现考勤奖,如果当月考勤扣款超过200元,则从个人工资中继续扣除。每学期根据扣款情况,按100元/分扣除考勤分数,纳入年度师德考核。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其他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教职员工学期量化考核方案
教职员工学期量化考核分三类:文化课教师、非文化课(音体美技)教师、教辅人员,文化课和非文化课教师由教师服务中心负责考核,教辅人员由督导中心负责考核。
学年度第一学期综合数据用于任课教师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学期评优等。第一学期综合数据的30%和第二学期综合数据的70%之和所得数据用于任课教师教师教学工作实绩考核,该数据也用于教师节表彰等评优评先。
文化课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排名进行学期考核,非文化课(音体美技)教师、行管教辅人员以全校为单位排名进行考核。
文化课任课教师学期考核方案
任课教师学期考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工作量 (14分,数据来源于级部,由教师服务中心汇总)
二、师德师风(14分,数据来源于级部、督导中心、教师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由教师服务中心汇总)
三、教学常规(18分,数据来源于级部、督导中心、教师服务中心,由教师服务中心汇总)
四、教学成绩(54分,数据来源于级部,由教师服务中心汇总)
非文化课(音体美技)任课教师学期考核方案
非文化课(音体美技)任课教师学期考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工作量(14分,数据来源于级部,由教师服务中心汇总)
二、师德师风(34分,数据来源于级部、督导中心、教师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由教师服务中心汇总)
三、教学常规(52分,数据来源于级部、督导中心、教师服务中心,由教师服务中心汇总)
教辅人员学期考核方案
教辅人员学期考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出勤:以考勤(出勤扣款,每100元减1分)排名,名次按50%计入
二、主管部门评价:以督导中心民主评议得分排名,名次按30%计入
三、教职工代表评议:以教职工代表评议得分排名,名次按20%计入
四、凡参与考核的人员,学期内如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该学期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A类)等次;造成恶劣影响的,该学期的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或D类)等次。
附件(一)关于周课时量、工作量的界定
1、各学科周课时量的界定:语、数、英为10节;理、化、生、政、史、地、体育为12节;艺术、技术为14节。
2、附加工作量:
(1)干事:按所任教学科周满课时量的0.2计
(2)周一至周五白天自习:每节折算成0.4节标准课时(语数英)计
(3)管理人员工作量:因工作需要,学校行政干部工作量按以下权重加分:副校级满工作量的0.6,中层正职满工作量的0.5,中层副职满工作量的0.3。
3、学期考核工作量的界定:
(1)教师满工作量得分为14分;
(2)教师工作量得分公式为:14*实际周工作量∕学科周工作量;
(3)依据此公式,不满工作量者按实际得分计算,超工作量部分1分封顶。
附件(二)关于师德师风项目说明:
1、民主评议(7分)[年级部领导评议占3分(其中,年级部领导由分管校长评议);学生评教占4分(每学期两次,由教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2、出勤占(7分)(出勤扣款,每100元减1分)
3、轻微及较严重违规:依据《山亭区各级各类学校(园)教师师德失范追究办法》,对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待岗学习或给予警告、记过处分的行为给予1-5分的扣分。
4、严重违规:依据《山亭区各级各类学校(园)教师师德失范追究办法》对于给予降级、撤职、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的行为,该项考核计零分,直接定为师德师风不合格。
附件(三)关于教学常规的项目说明:
1、教学常规(15分)
教学常规是教师完成教学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按常规要求进行教学和管理,是学校完成教育教学目标最基本的措施和保证。为维护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合理竞争,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常规检查量化方案。
一、上课(自习)常规
1.候课:正课、自习提前2分钟候课,让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上课铃响后还不进入教室候课的-0.1分,无故缺岗的,每节次-0.5分。
2.拖堂。下课铃响后应有意识地停止授课,音乐铃声响起应立即停止讲课,否者视为拖堂,拖堂一次-0.1分。学科自习讲课每次-0.5分,当周再次出现扣分翻倍。
3.违规侵占自习、调换课。科任老师不变相挤占公共自习。违规挤占第一次-0.5分,当周再次出现扣分翻倍。随意调换课视为教学事故,-0.5分。有事请提前请假,调换课要和年级主任申请,同意后到级部登记。
4.作业收发、自习考试化。学案发放一律在本学科正课前发放,作业在本学科自习前发放,下课立即收交。课上(自习)收发作业一次-0.5分。
5.体罚、语罚。出现体罚、语罚一例-0.5分,严重者取消评优资格。
6.带导学案(批改过的作业等)上课情况。随机抽查,不带导学案上课者-0.5分。不使用导学案上课-0.5分。
7.玩手机、接打电话的,每次-0.2分;
8.学生讲小话,或是有其他禁止的行为,纪律不好的-0.2分,学生大面积睡觉的(5人次)的,每节次-0.2分;
9.上课期间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制止不力的-1分;上课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教学常规最后得分直接计为0分;
10.酒后上课或教室值班的,教学常规最后得分直接计为0分;
二、材料检查
1.备课(导学案二次复备、训练案、试卷讲评备课纸)检查
(1)未送检-1分,未及时上交者计-0.5分;
(2)缺备每课时计-0.2分。
2.作业(两案及其它)检查
(1)未送检-1分,未及时上交者计-0.5分;
(2)缺布置次数每次计-0.5分;
(3)对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缺批阅次数每次计-0.5分。
3.听评课笔记检查
(1)未送检-1分,未及时上交者计-0.5分;
(2)缺听课次数每次计-0.2分。
三、教研活动
1.教研计划。教研内容提前谋划,每周五下班前交下周电子版计划,同时发给所有学科组成员。不及时上交-0.2分。
2.考勤。教研全员提前到位,杜绝迟到。迟到者-0.1分,不参加备课组活动(公差除外),每次-0.2分;未按要求举行公开课者每次-0.2分。
3.教研内容。要科学充实,评课、课程内容、教与学问题问题的总结、上课内容、备考工作、资料编写等。不做与教研无关的事情。若发现,每次-0.2分。
四、监考及阅卷情况
1.监考期间有迟到、早退、打瞌睡、离岗、玩手机及其他不按监考守则进行的行为-0.2分;
2.试卷收交、装订过程出现失误,有漏装、倒装现象-0.2分;
3.阅卷过程出现错批、漏批、合分错误现象-0.2分;
4.不按时参加阅卷或是不按时完成阅卷任务-0.2分。
5.无故不担监考或阅卷任务的-0.5分;
(以上各项由学校、教师服务中心、督导中心、级部集中检查或抽查评定结果,所有扣分直到教学常规总分扣完为止。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教师,教学常规最后得分直接计为0分,凡检查人员弄虚作假,本年度不能参加评优。)
2、专业发展(3分)
(1)行政奖励:获国家、省、市、区、校级教师节奖励分别以3分、2.5分、2分、1分、0.5分,党群或其他专项奖励减半计分;
(2)业务表彰(按最新职评条例)
A分值: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区级(校级)0.5分。
骨干教师(课改标兵、优质课、公开课):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0.75分,区级(校级)0.25分。
教学基本功、课件制作按优质课(公开课)折半计分。
B注意事项:
①表彰是本学期开学以来获得;
②表彰及获奖须有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业务部门盖章的证书;
③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课改标兵)、优质课、公开课获奖加盖相应级别教育行政部门章的按相应级别计分,盖同级科室章的折半计分;
④业务表彰分级别的,一等奖按相应级别计分,二三等奖折半计分。
(3)发表论文:国、省级分别以0.5分、0.25分计,获奖论文不计分。
(4)课题(有结题证书及相关证明):国、省、市级分别以1分、0.75分、0.5分计(主持人按此规定计分,参与人折半计分)。
(5)辅导奖:国、省、市级分别以分0.75、0.5、0.25分计。
以上五项(每一项不累加)可累加,汇总后最高不超过3分。
枣庄市第十八中学教学管理制度
1、教学常规(15分)
教学常规是教师完成教学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按常规要求进行教学和管理,是学校完成教育教学目标最基本的措施和保证。为维护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合理竞争,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常规检查量化方案。
一、上课(自习)常规
1.候课:正课、自习提前2分钟候课,让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上课铃响后还不进入教室候课的-0.1分,无故缺岗的,每节次-0.5分。
2.拖堂。下课铃响后应有意识地停止授课,音乐铃声响起应立即停止讲课,否者视为拖堂,拖堂一次-0.1分。学科自习讲课每次-0.5分,当周再次出现扣分翻倍。
3.违规侵占自习、调换课。科任老师不变相挤占公共自习。违规挤占第一次-0.5分,当周再次出现扣分翻倍。随意调换课视为教学事故,-0.5分。有事请提前请假,调换课要和年级主任申请,同意后到级部登记。
4.作业收发、自习考试化。学案发放一律在本学科正课前发放,作业在本学科自习前发放,下课立即收交。课上(自习)收发作业一次-0.5分。
5.体罚、语罚。出现体罚、语罚一例-0.5分,严重者取消评优资格。
6.带导学案(批改过的作业等)上课情况。随机抽查,不带导学案上课者-0.5分。不使用导学案上课-0.5分。
7.玩手机、接打电话的,每次-0.2分;
8.学生讲小话,或是有其他禁止的行为,纪律不好的-0.2分,学生大面积睡觉的(5人次)的,每节次-0.2分;
9.上课期间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制止不力的-1分;上课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教学常规最后得分直接计为0分;
10.酒后上课或教室值班的,教学常规最后得分直接计为0分;
二、材料检查
1.备课(导学案二次复备、训练案、试卷讲评备课纸)检查
(1)未送检-1分,未及时上交者计-0.5分;
(2)缺备每课时计-0.2分。
2.作业(两案及其它)检查
(1)未送检-1分,未及时上交者计-0.5分;
(2)缺布置次数每次计-0.5分;
(3)对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缺批阅次数每次计-0.5分。
3.听评课笔记检查
(1)未送检-1分,未及时上交者计-0.5分;
(2)缺听课次数每次计-0.2分。
三、教研活动
1.教研计划。教研内容提前谋划,每周五下班前交下周电子版计划,同时发给所有学科组成员。不及时上交-0.2分。
2.考勤。教研全员提前到位,杜绝迟到。迟到者-0.1分,不参加备课组活动(公差除外),每次-0.2分;未按要求举行公开课者每次-0.2分。
3.教研内容。要科学充实,评课、课程内容、教与学问题问题的总结、上课内容、备考工作、资料编写等。不做与教研无关的事情。若发现,每次-0.2分。
四、监考及阅卷情况
1.监考期间有迟到、早退、打瞌睡、离岗、玩手机及其他不按监考守则进行的行为-0.2分;
2.试卷收交、装订过程出现失误,有漏装、倒装现象-0.2分;
3.阅卷过程出现错批、漏批、合分错误现象-0.2分;
4.不按时参加阅卷或是不按时完成阅卷任务-0.2分。
5.无故不担监考或阅卷任务的-0.5分;
(以上各项由学校、教师服务中心、督导中心、级部集中检查或抽查评定结果,所有扣分直到教学常规总分扣完为止。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教师,教学常规最后得分直接计为0分,凡检查人员弄虚作假,本年度不能参加评优。)
2、专业发展(3分)
(1)行政奖励:获国家、省、市、区、校级教师节奖励分别以3分、2.5分、2分、1分、0.5分,党群或其他专项奖励减半计分;
(2)业务表彰(按最新职评条例)
A分值: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区级(校级)0.5分。
骨干教师(课改标兵、优质课、公开课):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0.75分,区级(校级)0.25分。
教学基本功、课件制作按优质课(公开课)折半计分。
B注意事项:
①表彰是本学期开学以来获得;
②表彰及获奖须有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业务部门盖章的证书;
③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课改标兵)、优质课、公开课获奖加盖相应级别教育行政部门章的按相应级别计分,盖同级科室章的折半计分;
④业务表彰分级别的,一等奖按相应级别计分,二三等奖折半计分。
(3)发表论文:国、省级分别以0.5分、0.25分计,获奖论文不计分。
(4)课题(有结题证书及相关证明):国、省、市级分别以1分、0.75分、0.5分计(主持人按此规定计分,参与人折半计分)。
(5)辅导奖:国、省、市级分别以分0.75、0.5、0.25分计。
以上五项(每一项不累加)可累加,汇总后最高不超过3分。
高三年级教师教学量化考核方案(讨论稿)
一、班级量化
以高二年级下学期期末成绩进行排名作为基数,把期末成绩排名找出前30名的学生,再从中找出高三入班时这30名学生在各班级的分布。即认定为各班特殊类型上线基数(A)。
把期末成绩排名找出前235名的学生,再从中找出高三入班时这235名学生在各班级的分布。即认定为各班一段上线基数(B)。
把期末成绩排名找出前70%的学生,再从中找出高三入班时这70%学生在各班级的分布。即认定为各班基本考核基数(C)。
当次考试后总分各分数段在各班的人数为班级总分上线人数
比特殊类型基数多1人,加2分,比特殊类型基数少1人,减2分。
比一段线基数多1人,加10分,比一段线基数少1人,减10分。
比基本考核基数多1人,加5分,比基本考核基数少1人,减5分。
最终班级得分=(A1-A)*2+(B1-B)*10+(C1-C)*5
二、任课教师量化
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基数(前30名,前235名,前70%名)
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基数成绩为以高二年级下学期期末成绩进行排名作为基数。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名次计算方法:
选**学科人数/级部总人数*30
选**学科人数/级部总人数*235
选**学科人数/级部总人数*70%人数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单科基数成绩为以高二年级下学期期末成绩进行排名作为基数。
当次考试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单科各分数段在各班的人数为班级单科上线人数。
比特殊类型基数多1人,加2分,比特殊类型基数少1人,减2分。
比一段线基数多1人,加10分,比一段线基数少1人,减10分。
比基本考核基数多1人,加5分,比基本考核基数少1人,减5分。
最终任课教师量化=(A1-A)*2+(B1-B)*10+(C1-C)*5
任课教师班量化成绩=班级量化*0.7+任课教师单科量化*0.3。
任课教师最终量化成绩=(任教班量化成绩之和)/任教班数。
最后根据最终量化成绩进行排序赋分。依据2:3:3:2的比例,分别赋分54、48、42、36,其中兼带实验班的任课教师按3:4:3分别赋分54、48、42。
高三学年最后量化得分二调占15%、三调占15%,高考占70%。
高二年级教师教学量化考核方案(讨论稿)
一、班级量化
以高一成绩为基数,把第一学期期中占20%,第一学期期末占30%,第二学期联考占20%,第二学期期末占30%,成绩总分排名找出前36名的学生,再从中找出高二入班时这36名学生在各班级的分布。即认定为各班特殊类型上线基数(A)。
把综合成绩排名找出前320名的学生,再从中找出高二入班时这320名学生在各班级的分布。即认定为各班一段上线基数(B)。
把综合成绩排名找出前70%的学生,再从中找出高二入班时这70%学生在各班级的分布。即认定为各班基本考核基数(C)。
当次考试后总分各分数段在各班的人数为班级总分上线人数
比特殊类型基数多1人,加2分,比特殊类型基数少1人,减2分。
比一段线基数多1人,加10分,比一段线基数少1人,减10分。
比基本考核基数多1人,加5分,比基本考核基数少1人,减5分。
最终班级得分
班级得分=(A1-A)*2+(B1-B)*10+(C1-C)*5
二、任课教师量化
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基数(前36名,前320名,前70%)
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基数成绩为以高二综合成绩进行排名作为基数。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名次计算方法:
选**学科人数/级部总人数*36
选**学科人数/级部总人数*320
选**学科人数/级部总人数*70%人数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单科基数成绩为以高二综合成绩进行排名作为基数。
当次考试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单科各分数段在各班的人数为班级单科上线人数。
比特殊类型基数多1人,加2分,比特殊类型基数少1人,减2分。
比一段线基数多1人,加10分,比一段线基数少1人,减10分。
比基本考核基数多1人,加5分,比基本考核基数少1人,减5分。
最终任课教师量化=(A1-A)*2+(B1-B)*10+(C1-C)*5
任课教师班量化成绩=班级量化*0.7+任课教师单科量化*0.3。
任课教师最终量化成绩=(任教班量化成绩之和)/任教班数。
最后根据最终量化成绩进行排序赋分。依据2:3:3:2的比例,分别赋分54、48、42、36,其中兼带实验班的任课教师按3:4:3分别赋分54、48、42。
高一年级教师教学量化考核方案(讨论稿)
一、班级量化
以中考成绩为基数,把中考成绩总分排名找出前40名的学生,再从中找出高一入班时这40名学生在各班级的分布。即认定为各班特殊类型上线基数(A)。
把中考成绩按下面公式计算:510分各班人数*0.9+475各班人数*0.8+460各班人数*0.5+450*0.2,算出前370名的分布在各班学生数,即认定为各班一段上线基数(B)。
把中考成绩排名找出前70%名的学生,再从中找出高一入班时这70%名学生在各班级的分布。即认定为各班基本考核基数(C)。
当次考试后总分各分数段在各班的人数为班级总分上线人数
比特殊类型基数多1人,加2分,比特殊类型基数少1人,减2分。
比一段线基数多1人,加10分,比一段线基数少1人,减10分。
比基本考核基数多1人,加5分,比基本考核基数少1人,减5分。
最终班级得分
班级得分=(A1-A)*2+(B1-B)*10+(C1-C)*5
二、任课教师量化
语文、数学、英语、理化、政史、地生单科基数(前40名,前370名,前70%)以中考成绩进行排名作为基数,计算方法同班级量化方案。
当次考试后各单科各分数段在各班的人数为班级单科上线人数。
比特殊类型基数多1人,加2分,比特殊类型基数少1人,减2分。
比一段线基数多1人,加10分,比一段线基数少1人,减10分。
比基本考核基数多1人,加5分,比基本考核基数少1人,减5分。
最终任课教师量化
任课教师量化=(A1-A)*2+(B1-B)*10+(C1-C)*5
任课教师班量化成绩=班级量化*0.7+任课教师单科量化*0.3。
任课教师最终量化成绩=(任教班量化成绩之和)/任教班数
最后根据最终量化成绩进行排序赋分。依据2:3:3:2的比例,分别赋分54、48、42、36,其中兼带实验班的任课教师按3:4:3分别赋分54、48、42。
枣庄十八中督导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建立督导制度。
督导中心负责督导制度的实施,对学校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督导中心每学期对行政服务中心、教师服务中心、学生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安全中心、各级部、各备课组、教职员工履职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
督导中心根据学校安排向各级部、各中心派驻督导人员,派驻人员做好督导中心和各级部、各中心的联络工作。
督导中心积极配合各中心、各级部的教育教学工作。督导中心根据督导情况对各部门、教师工作做出评价,并提出建议。
枣庄市第十八中学考试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保证课程考核质量,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增加考试信度,使考试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考试管理规定。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一)考试工作实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教务处负责制。
(二)为加强考试的领导,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主任为副组长、各年级部及学生处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试领导小组。考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考试,检查和协调全校考试工作,对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处理。
(三)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课程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培养计划中所有的必修课、选择性选修课和必须取得学分的其它有关环节,均要组织考核。
(二)凡课时相同的课程必须组织统一考试。
(三)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制定考试的日程、考场及监考人员的组织安排,期中、期末考试由年级部安排,考试安排应报教务处批准和备案。
(四)所有课程的补(缓)考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三、考前的准备工作
(一)考前由教务处组织召开各年级部管理人员会议,布置期末考试的安排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学习学校有关规定。
(二)各年级部要定期召开考前会,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及时传达学校的考试安排及有关规定。
(三)清理教室。考前由年级部负责安排专人清理考场,要求地板、墙壁和课桌内外无杂物、纸屑和文字等。
(四)总务处负责组织专人检查考场内门窗、桌椅及灯光情况,并及时维修,确保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四、命题与试题的印制、保密工作
命题是考试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要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命题与试题的印制和保密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
五、监考工作
(一)监考人员组成
学校所有在职教工都有监考的义务。凡是我校组织的考试,监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中考试(如期末考试),各年级部必须在考试前以名单形式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报送监考人员。
(二)监考人员资格
监考人员必须为我校在职教工。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或交换监考任务。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监考人员的,个人须提前提交申请,由年级部审批后报考试中心备案。
(三)监考人员事先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守则》。
(四)学校考试领导小组在考试期间应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对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职责、迟到或不到、在考场内从事与监考无关的活动、对学生违纪现象置之不理等失职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有规定严肃处理。
六、考试总结
评卷结束后,年级部、各备课组应立即组织教师对试题和学生成绩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利于改进教学工作。
七、考试纪律
(一)各级考试检查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类考试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考人员要切实履行监考职责,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学生参加考试要遵守《考生守则》,如有违反,将按《枣庄市第十八中学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