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
学校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请示报告。各学校均应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常态化工作机制,统一指挥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安全保卫、舆情处置、医疗救助、家属安抚、后勤保障6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环节工作。
(一)领导小组
监 察:
组 长:郑 永
副组长:张 伟、沈长春、李建业、满友华、甘宜顶、闫绍海、刘兴菊、刘成龙、李士文、张 辉、王 东、韩业强、董运川、刘适斌、张 华、杜新利、王 猛、李俊龙、王鹏程、张 硕。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挥,常态化组织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应急演练。
(二)专项工作组
各专项工作组应常态化做好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准备基础性工作,结合应急处置工作职责,与属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密切工作联系;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及时沟通情况,确保衔接顺畅,做到关键时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运转高效。
1. 综合协调组(组长:闫绍海)。
负责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置的综合协调,对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等进行内部调查,认定事件的性质和责任,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收集,分析事件信息,认真、完整、准确后及时上报,办结后提交事件调查报告。统筹安排事发后学生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安抚工作。
2. 安全保卫组(组长:满友华)。
负责对事发现场进行警戒,疏散无关人员,防止现场其他人员拍照、摄像,引导救护、出警人员尽快赶到事发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工作。协助家属办理死亡证明书、销户手续以及处理殡葬事宜。事件处置期间,协调、配合属地公安部门处置校闹等异常情况,维护好校园安全和正常秩序。
3. 舆情处置组(组长:甘宜顶)。
负责对外信息发布,接待来访的新闻媒体。协调、配合宣传、网信、公安网警等部门监测、分析研判网上信息及社会舆论,管制负面舆情,出现网络谣言,组织采取封、堵、删除或澄清措施,正面引导舆情。
4. 医疗救助组(组长:刘成龙)。
对学生进行初步处置,并做好各项记录,120赶到后将情况汇总转交。会同家属安抚组做好来访家长的全过程医疗救护工作。
5. 家属安抚组(组长:刘兴菊)。
负责学生家长或亲属的接待,安抚家长情绪,关注家长动态。详细了解学生家庭状况、社会主要关系等相关情况,及时回应家长诉求,与家长沟通、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对接赔偿或人道主义帮扶救助事宜。协调、配合医疗救助组做好应急救护工作,以防死者家属悲痛过度,出现意外情况。
6. 后勤保障组(组长:张 辉)。
负责提供事件处置所需的必要经费、物品、车辆保障等。对事件的处置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议和咨询。
二、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突发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6个专项工作组第一时间各就各位,按照快速反应、稳妥慎重、坚决果断、合理适当的原则,有序组织先期处置,研判、评估、管控后续风险,避免危机进一步升级并引发严重后果。
(一)综合协调组
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了解事件真相,迅速、全面掌握情况,告知学生家长,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组织风险评估。首报后30分钟内进行第一次续报。事态紧急须随时续报。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全程跟踪续报。报告内容应涵盖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的基本情况;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及事发单位(部门)已采取的措施;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摸排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向学生通报相关情况,引导学生理性客观看待事件本身,做到不恐慌、不传谣,做好相关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
初步调查中发现存在追责问责情形的,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启动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
事件处置完毕,总结反思,复盘整个过程,剖析各环节工作,形成详实案例分析报告。
(二)安全保卫组
迅速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劝离无关人员并禁止拍照、摄像等行为。带领救护人员到现场进行救治。现场处置时,应当录音录像,同时可以邀请报警人或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到现场见证。
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后,积极配合做好现场侦查,严格管控各进出通道,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勘验取证结束后,即通知将学生尸体送至殡仪馆妥善保存,配合公安机关将《调查意见告知书》送达学生家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并认真听取学生家属方面的意见或诉求,及时跟踪了解案情信息并报告。
协调配合属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置校闹事件。必要时依靠公安人员,对扰乱秩序人员施以打压管控、硬性维稳。
(三)舆情处置组
对接属地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对网上信息及社会舆论进行监测,管制负面舆情,正面引导舆情。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报信息,落地查人,对参与不良炒作的校内人员实施管控、敲打,做好教育引导提醒;对管控不了的人员,及时提请属地及上级有关部门帮助支持,努力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四)医疗救助组
及时赶到现场,对学生进行初步处置,对抢救经过做好详细记录,留存影像资料。120救护人员到来后,将救治记录转交医务人员。
配合家属安抚组,24小时做好学生家属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突发意外的应对救护工作。
(五)家属安抚组
立足人文关怀、疏导化解、柔性维稳。第一时间与家长电话对接,24小时保持通讯联系,需要时派人赶赴家长居住地,施以人文关怀。学生家长到达学校驻地,应及时安排接站,热情、周到安排家长在校外居住,一定不要安排在校内,避免一旦出现吵闹、纠纷,不良氛围即迅速渲染师生;发生群死群伤事件或存在不同利益方的,应当把不同学生家属安排在不同宾馆居住,防止碰头叠加,蔓延升级。安排有耐心、有经验人员安抚家长情绪,听取家长意见、诉求,并由公安机关适时将相关案情信息通报给家长;密切关注家长心理状况及动向,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事件定性后,本着“以人为本、合法合情,合理适当、息事宁人”原则,安排专人会同公安、学校法务人员与家长进行商谈赔偿或人道帮扶救助事宜,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书。
遇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等特殊时段,政治维稳任务严峻紧急;或家属提出过分要求或过高条件,学校家长争执不下,无法正常沟通交流致使善后工作遇阻时,应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邀请家长所在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政法、公安等)或对学生家长有制约力的部门、基层组织(如父母所在单位、村“两委”)出面,帮助协调处置;或联系涉事学生家族族长或有威望、家长信得过的亲朋配合做好学生家属的劝导、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从快从速达成一致处置意见。
其间与涉事学生家长谈话沟通、询问诉求、协商或谈判时,每次都要邀请公安、律师等在现场指导协助,以防当事家长滋事闹事。
涉事人员涉及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籍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的,应及时协调政府外事部门、港澳台办、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同做好工作。
遇家长情绪激动发生扰乱校园秩序,毁坏校园设施等情况,应保护现场、留存影像资料,固定证据,从速提请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六)后勤保障组
及时对接其他各专项工作组,做好后勤保障。重点保障家属安抚组,围绕学生家属的吃、住、行需求和诉求,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与家属签订协议后,确保所需资金等及时足额到位。其间确保医务人员24小时随叫随到,家属外出或事件处置完毕返回家乡时必须安排人员陪同(协议有约定的遵协议),以免突发疾病或途中发生意外。
三、依法依规,防范风险
事件的处理直接涉及当事双方的切身利益,客观公正是保护当事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争议和纠纷的基础。事故的责任认定必须客观公正、准确定性。是学校的责任,学校应承担起应负的责在,不能推卸;不是学校责任的,要做好解释沟通,严防家长无理取闹。
(一)以人为本
学生自杀事件的责任主体一般为学生本人,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始终秉持以处置责任事故的态度来处置非责任事故,坚持学生利益至上原则,在维护学校和受害学生合法权益前提下,学校要积极协助涉事学生家长做好善后工作,并对家长提供心理辅导,帮助涉事学生家庭尽快走出阴影。
(二)合理救助
依据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及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学校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及时理赔,学校没有责任的,结合实际情况支付一定的慰问金,切忌一味地花钱买平安,同时协助、指导家长及时向第三方或保险公司索赔。
(三)依法处置
校园内出现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立即选择报案;不宜私下协商处置,因很多情形下公安部门不宜动用某些技术手段进行取证核查,严重影响第一时间获取有价值情报信息,致使处置工作无法迅速有效进行。事件处置过程中,涉及事故性质、责任承担、经济赔偿救助等问题时,事关维护学校和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事关大局稳定,必须依法依规处置。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自然灾害,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注重平时。学校要把预防自然灾害作为首要任务,加强日常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 统一领导,协同联动。学校要在属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密切与相关部门、社区及各救援队伍的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3. 科学调度,保障安全。学校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及时获取预警信息,科学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学校要立即启动本预案,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千方百计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校长任总指挥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任副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学校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职责分工
1. 总指挥长: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校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 副总指挥长:协助总指挥长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各自部门的抢险救援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
(1)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抢险救援秩序;协助做好受灾师生的安置和疏散工作;负责校园内各类物资的调配和运输工作。
(2)教务部门:负责组织教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协助做好受灾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3)总务部门:负责调配抢险救援物资和设备;负责校园内各类建筑、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抢险维修工作;协助做好受灾师生的安置和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4)医疗保健部门: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救治受伤师生;协助做好受灾师生的心理治疗工作。
(5)外事部门: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协助做好受灾师生的安置和疏散工作;负责对外发布抢险救援信息。
三、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一)预警阶段
1. 学校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获取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2. 学校要及时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 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内各类建筑、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自然灾害隐患。
(二)应急抢险阶段
1. 一旦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学校要立即启动本预案,指挥部成员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2. 学校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卫生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2.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发生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1. 学校成立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校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校领导兼任。
3. 领导小组根据疫情情况可随时调集人员,并可决定成立应急专家组、应急物资采购组、宣传组、消毒组、信息组等。
三、预防与控制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 加强人员培训。对校医、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等进行专门的培训,提高他们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对师生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进行重点关注,及时采取措施。
4. 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特别是教室、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要到位。
5. 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教育师生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佩戴口罩等。
6.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制定不同等级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方案。
7. 储备应急物资。提前采购和储备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8. 开展校园消毒工作。定期对校园内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以减少病菌的传播途径。
9.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品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来源正规、质量安全可靠。严禁出售变质、过期食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10. 做好健康宣教。通过课堂教育、板报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1.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信息,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12. 做好人员排查工作。对与疫情发生地有过接触或在疫情高发期有过外出史的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13. 加强校园巡查。定期对校园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源和传播途径。
14. 提供心理支持。针对疫情可能带来的心理恐慌和压力,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帮助师生员工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