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我院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 按照国家及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如有)等平台,适时发布重点传染病(如季节性流感、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的流行态势、防控知识、健康提示和疫苗接种信息。
预防接种服务信息: 公开本机构提供的预防接种服务种类、时间、地点、预约方式、注意事项、接种禁忌、异常反应处置流程等。定期更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相关信息。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 公开定期举办的健康知识讲座、义诊咨询活动的时间、主题、地点;发布针对常见病、慢性病、重点人群(如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的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和疾病预防技能。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 详细公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的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流程、免费政策及实施情况。
环境卫生与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结合职责,公开与医疗活动相关的院内感染防控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规定,以及提供的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指导信息。
职业病防治及放射防护信息: 如涉及相关业务,公开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健康检查相关信息,以及放射诊疗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与警示标识。
二、 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需要紧急响应的公共卫生风险,我院坚决服从上级统一指挥,迅速行动,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应急机制与预案公开: 概要介绍本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架构、应急响应流程、主要职责分工,让公众了解卫生院具备基本的应急响应能力。
落实政府指令情况公开: 在上级政府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公开本院为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所采取的具体行动。例如:
在传染病疫情期间,公开发热门诊(哨点)设置、就诊引导、筛查流程、隔离观察措施、消毒管理、医护人员防护要求等。
公开根据政府要求承担的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密接人员管理、社区防控指导等任务的服务安排、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公开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中,本院开展的医疗救援、伤病员收治、卫生防疫等工作情况(涉密或敏感信息除外)。
应急知识普及与风险沟通: 在应急期间,加强相关防控知识、个人防护技能、就医指南、心理调适等信息的宣传发布,及时澄清谣言,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公众风险沟通和健康教育。
信息发布渠道与时效: 确保通过院内固定公开栏、电子屏、广播等传统渠道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根据实际具备情况),在确保信息准确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快速发布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服务类、告知类、指引类信息。涉及全院性重要安排或政策调整,及时醒目发布。
三、 主要公开方式
为确保信息能够有效传达至服务人群及社会公众,我院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开:
线上平台: 充分利用本院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指定的官方线上平台),作为动态信息发布、健康知识传播和互动交流的主渠道。
线下场所:
在卫生院门诊大厅、候诊区、预防接种门诊等显著位置设立固定的政务(院务)公开栏、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
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备滚动播放重要通知、服务信息和健康知识。
通过印制并发放健康教育折页、宣传单等方式进行补充宣传。
定向告知: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社区宣传、电话通知等方式,对特定服务对象进行重要信息点对点告知。
四、 保障措施
我院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明确责任科室和人员负责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同时,注重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公开。
五、 未来工作方向
下一步,城头镇卫生院将继续严格对标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在公共卫生预防控制和应急响应方面,将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努力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的健康权益,筑牢基层公共卫生防线。
城头镇卫生院将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城头镇卫生院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