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子镇卫生院为维护医院医疗秩序,保障医疗预防工作正常进行,特通告如下:
⒈医院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重要场所。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医院的医疗秩序,侵犯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损坏国家财产。
⒉医务人员和病人要努力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良好关系,医务人员要有为人民服务的负责精神,同情和关心患者,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患者要严格按照医嘱进行检查、治疗,不得在自己的要求未满足时寻衅滋事。
⒊患者就诊、治疗要按章交费,不准以任何借口拒付医疗费用。
⒋任何个人未经院方许可不得私自翻阅、索要、涂改、毁坏病历及其他医疗文件。
⒌不准以任何借口长期占据病床拒不出院。
⒍不准干涉、阻挡对尸体的常规处理:严重传染病死者尸体必须及时火化。禁止将尸体停放在太平间外的任何场所;禁止在医院内为死者举行各种形式的迷信祭祀活动。超过医院规定存放时限的尸体,院方有权代为处理,费用自家属(或单位)承担。
⒎严禁以“医疗事故”为借口在医院无理取闹。
⒏对寻衅滋事、打砸医院、殴打和污辱医务人员的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按照治疗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刊事责任。
二、店子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⒈医疗工作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已任,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热爱本职,安心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一丝不苟,不怕脏,不怕累,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献身卫生事业。
⒉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做到“四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群众干部一样;院外院内一样;乡村城市一样)。
⒊对病人应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做到“五心”(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不发生冷硬、顶、推现象。
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准勒索病人财物,任何时候都要珍惜自己的人格、国格。
⒌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⒍应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体荣誉,敬老爱幼,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共同完成各项任务。不应亲疏有别,忌贤妒能,危害团结,影响工作。
⒎对业务技术应精益求精,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有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更新知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积极参加改革创新,运用新的医学模式,发展医学科学,提高业务技术和医院管理水平。
三、店子镇卫生院优质服务八项承诺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学管理,确保医疗、护理质量,现向村民作出如下承诺:
1.医院一切工作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医务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坚持门诊导医,做好候诊病人的疏导工作。
3.对急、危、重病人,坚持随到随诊的原则,保证在五分钟内应诊。
4.对危重病人先抢救治疗,后补办有关手续。
5.三大常规(血、尿、大便)检查,以及心电图、X光胸透的报告结果,要在30分钟内发出报告。
6.缩短候诊时间。保证挂号、收费、发药每个窗口排队不超过十人。
7.保证不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理。
8.坚持文明行医,廉洁自律。在医疗活动中,禁止向病人及家属索取钱物,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卫生局有关规定处理。
投诉电话: 0632-89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