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合理有序的就医格局,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我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16〕10号)要求,现就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提供系统性、连续性医疗服务为目标,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价格等手段,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约束激励,建立转诊通道,构建协作机制,实现小病就医在基层、大病就医不出区。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主要接诊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四、转诊标准
向上转诊标准:
1.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2.依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医疗机构或一级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
3.重大伤亡事件中伤情较重、急性中毒者症状较重及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病情难以控制的;
4.在基层医疗机构或一级医疗机构就诊3次以上(含3次)仍不能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诊治的;
5.病情复杂,医疗风险大、难以判断预后的;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
7.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转诊要求
1、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技术、设备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至二级医院。
2、转诊病人或病人家属凭身份证、诊断证明及双向转诊单转诊。
3、上转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院作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4、需转诊的病人,凭本院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双向转诊单由科主任或业务院长签字后到医保办办理转诊,并电话及时告知医务科。
5、所有拟转诊的病人,必须经科主任或业务院长查看后才能办理转诊;
6、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要做好“无缝”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书面和口头同时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要及时、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作进一步治疗;
7、所有需转诊的病人,只能转住本区上级医疗机构;
8、严格控制转诊率,能在本级医疗机构处理的病人原则上不得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转诊率控制在50%以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医院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领导小组。各科室要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诊治能力,及时填写双向转诊单以及科室信息的统计、报送。医保办负责双向转诊审核等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
要将分级诊疗宣传工作作为推动工作的前提,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精心策划,积极实施,确保家喻户晓。通过板报、电子显示屏宣传分级诊疗工作的政策,建立转诊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制定分级诊疗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加强跟踪评估、专项督查、定期考核,确保分级诊疗制度落到实处。
附:店子镇卫生院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
店子镇卫生院
2021年1月10日
附件:店子镇卫生院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海洋 院 长
副组长:侯永海 副院长
成 员:
张召 内科主任
童文河 外科主任
张祥燕 妇产科主任
姜 敏 护士长
医务科负责组织分级诊疗相关制度的传达学习,双向转诊信息的统计、报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店子镇卫生院
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经与我区卫计局磋商决定下与各卫生室上与滕州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协作关系。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原则
(一)、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二)、分级诊治的原则:
1、基层首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到基层、社区卫生院首诊。
2、就近转诊的原则:急危重症患者,我院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实施就近转诊,做到方便、快捷,高效。
3、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针对疑难复杂患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至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三、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一)、上转标准。
1、急危重症,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该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
(5)老年护理病例。
(6)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四、双向转诊评价。
我院将不定期评价双向转诊是否得到有效实施进行评价,转诊程序是否流畅,是否按规范填写转诊单。在工作中与协作单位不定期沟通,互通有无,不断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此项工作。
店子镇卫生院
2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