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普通门诊一个自然年度内400元起付金,在职职工60%比例支付;退休65%比例支付,1500元封顶。住院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600元起付金,第二次300元,第三次150元,第四次及以上无,在职职工85%比例支付,退休92.5%比例支付。基本医疗最高支付10万元,大额最高45万元。
居民基本医疗慢性病一个自然年度内300元起付金,一、二类慢性病60%,三类慢性病70%,封顶线根据各类病种限额。住院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300元起付金,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上无,70%——75%比例支付。基本医疗最高支付30万元,大病医疗最高支付10万元。
报销流程
参保患者持身份证和入院通知书到住院结算中心办理入院手续,根据患者身份办理居民或职工的医保登记,诊疗结束后患者持出院记录和审核确认单等相关手续到住院结算中心结算,最后结算完成。
结算地点
门诊结算窗口在门诊收费3、4号窗口。
住院结算窗口在住院结算中心4、5、6号窗口。
指引
门诊结算中心在门诊楼一楼大厅
住院结算中心在新病房楼一楼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