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及时、有效开展重大突发事件及意外灾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和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重大突发事件及意外灾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援预案以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施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的。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适用于冯卯镇范围内发生的各种重大突发事件、意外灾害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分工及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准备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及时提供医护所需药品; 2.掌握排除危险物时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性质及程度,掌握抢救和治疗各类受伤人员的方法; 3.熟悉抢救程序,掌握事故对人们造成的短期和长期危害。
四、灾情报告
五、部门协调
六、培训
七、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本救援预案: (一)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伤病人数10人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或涉及外籍公民和有社会影响人士),事故基本得到控制,伤亡人数基本不再增加。 (二)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伤病员20人以上或死亡6人以上,事故有继续发展趋势,伤亡人数不断增加。
八、应急医疗救援注意事项 (一)事故发生后,就近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参加医疗救护,参加医疗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到,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医疗救护组人员在有效防护的前提下,开展现场急救;及时疏散无关人员,控制事故扩大,同时将事故救援情况及人员伤亡数字以最快的方式如实报告给当地及上级政府。 (二)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建议当地政府宣布事故发生地处于紧急状态,对现场及周边划定警戒区域,实行交通、治安管制,为紧急救援开辟绿色通道。(三)救援工作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周密组织,科学救援,参加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领导小组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四)在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车辆、人员及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九、责任 重大突发事件及意外灾害事故发生后,镇卫生院要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投入医疗救治工作,不得推诿、拖延。对工作不负责任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