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程序:向医疗纠纷发生所在科室负责人投诉,由其科室进行调解;调解未成功者,可向门诊办投诉,填写投诉意见表,并由门诊办进一步调解;调解仍未成功者,可向医院院医患办进行投诉。
投诉地点:门诊楼三楼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2-8411137
接待时间:8:00--16:30
途径:院长信箱或者电话投诉
以上不能解决,可拨打市长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