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丨 简体 丨 无障碍丨 网站地图
  • 首页
  • 魅力山亭
  • 山亭新闻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休闲山亭
  • 投资山亭
桑村镇中心卫生院
  • 基础信息
  • 资质标识
  • 环境引导
  • 诊疗服务
  • 行风与投诉
  • 科普健教
  • 便民服务
综合信息服务
  • 山亭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 山亭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机构编制实名制
  • 网上车管所
  • 社保缴费及查询
  • 公积金查询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专题 > 公共企事业公开 > 卫生健康领域 > 桑村镇中心卫生院 > 诊疗服务

【诊疗服务】2023年山亭区桑村镇中心卫生院分级诊疗

发布日期:2023-03-06信息来源:

一、与枣庄市肿瘤医院、滕州启明医院双向转诊

二、全科医生判断患者符合转诊标准→转诊前与患者和/或家属充分沟通→签定双向转诊知情同意书→全科医生填写双向转诊上转单→医保办登记后→联系医联体及上级医院。

三、双向转诊模式:

1.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的患者转往甲方,甲方需将进入恢复期的乙方转诊患者转回乙方。

2.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设专人负责。乙方转诊住院患者直接入住病房,转诊就诊、检查患者以预约形式优先就诊。

3.甲方接乙方通知安排相关临床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将接诊科室名称、院内位置、注意事项等电话反馈乙方。

4.甲方接诊科室人员优先安排以上转入患者,进行检查或办理住院,并保存双向转诊(转出)单。

5.患者转回由主管医师开据双向转诊单(回转)单报甲方责任科室办理转回手续,责任科室通知乙方做好接诊准备,并将回转信息转给乙方。

6.甲方接诊科室继续跟踪回转乙方患者的后续治疗,与乙方人员充分沟通,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

四、联系方式:

                    枣庄市肿瘤医院:   5268018

                    滕州启明眼科医院: 3596666

                    山亭区桑村镇中心卫生院:8619934

 

 

 

双向转诊协议书

 

甲方:山亭区人民医院

乙方: 桑村镇中心卫生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医疗机构对广大患者的治疗管理和服务水平,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双向转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协作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山亭区人民医院): 

1、成立双向转诊服务部,制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镇街医疗机构转来的患者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房或门诊,对转入病人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 

3、对镇街医疗机构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实行“一单通”检验资源共享,尽可能减少重复检查,根据病情合理检查; 

4、对镇街医疗机构提供及时的会诊或急会诊,协助基层处理疑难病症。加强上下联动,区人民医院定期对有转诊协议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巡诊,指导医疗技术开展、学科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义务对基层医师进行培训。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免费为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业务骨干(每年度每镇街3-6人,时间3-6月); 

5、将本院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编辑印成册,发至镇街医师手中,以方便基层医师转诊。积极为镇街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有些检验项目,患者前往医院又有困难的,乙方可按要求留取标本,送往甲方进行检验。 

6、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至基层医疗机构,一般包括: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放化疗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慢性病病例;

(5)可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下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患者治疗评估和诊断、预后、辅助检查,转回基层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姓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回原镇街医疗机构,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二、乙方责任(镇街医疗机构): 

1、镇街医师应熟悉山亭区人民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区人民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 

2、乙方上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上转单》,简要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特殊情况下转诊后完善盖章); 

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乙方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5、遇有传染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并按规定上报疫情; 

6、遇有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甲方,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7、对上级医院转回下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积极了解转院患者诊治情况,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要逐步扩大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并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三、未尽事宜随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区卫计局一份。 



      山亭区桑村镇中心卫生院医联体专家联系方式


姓名:周长民  单位:王开医院   外一科   手机:136 5637 2627


姓名:孔斌  单位:王开医院   外三科   手机:138 0632 0260


姓名:赵勇 单位:王开医院   外三科     手机:139 6940 0889


姓名:樊强 单位:王开医院  外二科       手机:139 0637 5665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区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
地址:山亭区府前路1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811121  
备案编号:鲁ICP备2020034073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
标识码:370406000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