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丨 简体 丨 无障碍丨 网站地图
  • 首页
  • 魅力山亭
  • 山亭新闻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休闲山亭
  • 投资山亭
桑村镇中心卫生院
  • 基础信息
  • 资质标识
  • 环境引导
  • 诊疗服务
  • 行风与投诉
  • 科普健教
  • 便民服务
综合信息服务
  • 山亭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 山亭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网上车管所
  • 社保缴费及查询
  • 公积金查询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开专题 > 公共企事业公开 > 卫生健康领域 > 桑村镇中心卫生院 > 诊疗服务

【住院须知】2025年山亭区桑村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手续及流程、应知晓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25-10-14信息来源:

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

1、进入医院区域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相关防护措施,入院前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2、患者持住院申请单到护士站办理住院,医保办进行医保登记,把住院申请单交到相应科室护士站,护士进行分床,告知注意事项,介绍责任护士、责任医生、病区环境,便民设施处等。

3、患者凭腕带、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入病区,按防护要求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

4、原则上不可以离开病房,如因检查等原因离开时,必须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登记,并随身携带陪护证。

5、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住院患者,候诊时分散候诊,注意保持1米间距。

6、所有门诊病人均需在门诊一楼就诊,不得到无关区域随意走动。

7、住院患者及陪护需持有48小时内新冠排查核酸检测无异后方可办理入院。医院实行一患一陪护,实行封闭管理,不允许更换陪护,杜绝探视病人。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每个病房只能收治一名患者,住院患者及陪护进入医院后不得聚集和随意走动无关区域。门诊患者、住院患者、陪护必须如实提供外出情况及接触史。加强自我防护,出门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出行。


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区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
地址:山亭区府前路1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811121  
备案编号:鲁ICP备2020034073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
标识码:370406000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