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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健教】山亭区水泉镇卫生院健康教育

发布日期:2022-01-12信息来源:


组 长:马 辉  水泉镇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副院长:刘 防  水泉镇卫生院副院长

郭延锋  水泉镇卫生院副院长

丁晓平   水泉镇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朱绍波  水泉镇卫生院公卫办副主任

房士国  水泉镇卫生院财务科主任

连 程  水泉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

        刁 猛  水泉镇卫生院外科主任

        李 芹  水泉镇卫生院医技科主任

张 艳  水泉镇卫生院药房主任

王思滢  水泉镇卫生院护士长

张学刚  水泉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办公室主任

王明艳  水泉镇卫生院工会主席、妇联主任

程星国   水泉镇卫生院医保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巡查办公室,由连程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卫生院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控烟监督员是科室负责人,巡查员是办公室工作人员。





水泉镇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为使我院控烟活动深入开展,给广大患者和工作人员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请全院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本院职工应自觉拒绝烟草,积极控烟。对自愿戒烟的职工,由我院免费提供戒烟服务和戒烟药品。对成功戒烟的职工,由支部提出申请,经控烟办公室审核后,我院给予全院表彰和一定金额的奖励,同时发放证书,并在我院公示栏上进行宣传。

二、本院职工应自觉遵守控烟相关规定,进入单位后不得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如经发现,首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以后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所在部门当月控烟奖励款,取消部门、分管领导及其本人年度评优资格。

三、凡本院职工发现本部门或其它部门的员工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并劝阻无效时,可向控烟办巡视督导组报告,督导组经现场察看属实,即对吸烟者进行处罚。对报告人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奖励款由罚款中支出。

四、进行无烟部门评比。

1.控烟办公室每周一次对院直各部门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2.支部控烟工作小组每周不定期对部门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3.控烟巡视员每天不定期对所属包干区域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4.所有的检查情况每月1次汇总到控烟办公室,控烟办公室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部门给予全院公开表扬,授予“无烟部门”流动红旗,该评比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或本部门职工违反控烟规定,由该部门主任负监管失察之责,对该部门公开批评,扣除该部门当月的控烟奖,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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